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谈湖广铁路借款的恶债性质
引用本文:刘大群.谈湖广铁路借款的恶债性质[J].国际问题研究,1983(4).
作者姓名:刘大群
摘    要:湖广铁路债券案自1982年9月1日美国阿拉巴马州地方法院无理作出“缺席判决”后,已引起中国人民的义愤与关切。美国阿拉巴马州地方法院在判决书的意见备忘录中说,湖广铁路借款“完全具有商业性质”,是“一场民事纠纷”;此项借款是“为了发展经济,加强国防和增进民族团结”。这是公然为带有明显恶债性质的湖广铁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