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在东南亚殖民地化之前,掸傣区域“非中心化”边疆政治体制发展的历史表明,明清时期,在王朝国家意识形态主导下,国家通过土司制度和外藩朝贡的实践来实现其“天下”宇宙观的建构,随之在明、清王朝和缅人建立的洞吾、雍籍牙王朝之间的掸傣土司地带逐渐形成了土司之间互相牵制的政治联姻体制。获得明清王朝国家的授权,是土司职权和土司在地方上建立其政治权威的合法性基础。在清缅战争之前,就制度而论,土司承袭是国家不断更新其对土司政权合法性授权的关键步骤。在土司承袭的过程中,随同承袭申请,土司衙门还必须向朝廷中央出具宗枝图谱、由邻封土司具署的具结等证明土司父子继嗣的申请证明文件,并通过临近区域的流官知府具文,转交省府核实后送交朝廷。在土司承袭制度的规范之下,土司之间的政治牵制与联姻网络,致使土司政权难以进一步集中,土司之间相互牵制的分散化发展,得到了国家体制的长期保障与规范。因此,掸傣土司之间通过联姻来分享土司政权、并不时互换嫁妆地作为经济补偿的政治文化制度逐渐发展起来,婚姻成为土司结盟来应对利益对立的重要政治手段。于是,作为女婿的土司与作为丈人的土司之间,通过土司的“掌印夫人-出嫁女儿”的联接,在土司之间结成政治结盟的同时,也延续着相互间持续的代际分化。基于这样的历史条件,滇、缅、泰、老边疆地区,长期以来形成了分散性的地方政治体制。至19世纪80年代,由于欧洲殖民体制在东南亚的扩张,原先的许多嫁妆地之间的界线,就成为分割国家边界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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