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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为犯中的先前行为
引用本文:张明楷. 不作为犯中的先前行为[J]. 法学研究, 2011, 0(6): 136-154
作者姓名:张明楷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法学院
摘    要:应当以形式考察与实质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探讨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的发生根据。仅肯定先前行为是作为义务的发生根据,或者完全否定先前行为是作为义务的发生根据,都不妥当。但是,如果不对先前行为进行实质的限定,就会无限扩大不作为犯的处罚范围。先前行为具备下列条件时,才能成为作为义务的发生根据:第一,对刑法所保护的具体法益造成了危险;第二,危险明显增大,如果不采取积极措施,危险就会立即现实化为实害;第三,行为人对危险向实害发生的原因具有支配。不作为、具备违法阻却事由的行为、过失犯罪行为与故意犯罪行为,均可能成为产生作为义务的先前行为。危险的先前行为不仅是不真正不作为犯的义务来源,而且是非典型的真正不作为犯的义务来源。

关 键 词:不作为犯  作为义务  先前行为

Prior Conduct of Omission Offenses
Zhang Mingkai. Prior Conduct of Omission Offenses[J]. Chinese Journal of Law, 2011, 0(6): 136-154
Authors:Zhang Mingkai
Abstract:
Keywords:offense of omission  duty to act  prior condu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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