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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证据与辅助证据
引用本文:周洪波. 实质证据与辅助证据[J]. 法学研究, 2011, 0(3): 157-174
作者姓名:周洪波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法学院
摘    要:实质证据与辅助证据的类型区分及其规范意义,在理论上一直未得到应有的重视,然而,其在法律和法学上都具有普遍的基础性,尤其对中国问题具有特别的针对性。界分这两类证据的基本标准是,在证明逻辑上看证据与证明对象之间是否具有“生成”意义上的证据相关性,有则为实质证据,无则为辅助证据。从刑事诉讼的角度来说,区分这两类证据的规范意义在于,能够较为具体地说明与刑事诉讼有关的许多职权行为应有的合理证据规范,以及中国在刑事证据运用方面的一些问题和应有的法律变革。今后,应当在理论上加强此方面的研究,在立法尤其是法律解释上明确这两类证据的区分并对其运用进行合理规范。

关 键 词:实质证据  辅助证据  界分原理  规范意义

Substantial Evidence and Auxiliary Evidence
Zhou Hongbo. Substantial Evidence and Auxiliary Evidence[J]. Chinese Journal of Law, 2011, 0(3): 157-174
Authors:Zhou Hongbo
Abstract:
Keywords:substantial evidence  auxiliary evidence  rationale of distinguishing  prescriptive impl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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