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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法的阶级性和社会性
作者姓名:孙国华  朱景文
摘    要:阶级性是法的重要属性,但并非法的唯一属性。因此,不应把法的属性简单地归结为一个阶级性,也不应把法看作单纯是阶级斗争的工具。法有多方面的属性和功能,法的社会性就是法的属性的另一重要方面。问题在于怎样理解法的社会性,怎样理解法的阶级性与社会性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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