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唐律中的谋杀罪
作者姓名:夏勇
摘    要: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所有犯罪都是对当时社会关系即一定阶级的统治关系的严重侵害。由于社会是由人所组成,社会关系的主体是人,社会关系是通过人的活动来实现的,因此,对处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具体人的基本存在--生命进行侵害(除非这种侵害为统治阶级所需要并认可),都是直接有害于统治关系的。

点击此处可从《法学研究》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点击此处可从《法学研究》下载免费的PDF全文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