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经济纠纷案件和一般民事案件在诉讼程序上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因此,两者用以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证据规范都是该法第六章所规定的条款。这说明经济纠纷案件和一般民事案件在性质上有共性,因而在运用证据规范方面也有共性。认识这种共性,有利于经济审判工作在运用证据方面借鉴民事审判工作长期积累起来的丰富经验。但是,经济纠纷案件的诉讼证据同一般民事诉讼证据相比,除了共性之外还有其独具的特性。认识经济纠纷案件证据的特性,对于经济审判工作者收集、审查、分析、判断证据,证明案件事实,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都是很有裨益的。本文拟就经济纠纷案件证据的特点及其在运用上应具有的独创性进行探讨,目的在于抛砖引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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