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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法中的四大民众发动程序
引用本文:徐国栋.罗马法中的四大民众发动程序[J].法学研究,2009(1):147-165.
作者姓名:徐国栋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法学院罗马法研究所
基金项目:本文是提交给在俄罗斯沃罗涅日举行的《罗马法与现代:权利的保护与诉讼制度》国际研讨会(2008年10月24日30日)的论文的中文稿。在这个会议上宣读本文并听取批评意见后,笔者根据相关意见以及在会议上收集的新资料对本文做了修改和补充。感谢保加利亚索非亚世界经济大学法律系的康斯坦丁·坦涅夫(Constantin Tanev)教授在会议期间对本文提出的极为有益的批评。感谢罗马第二大学法律系的博士生王莹莹慷慨为我收集了部分最新的意大利文和西班牙文资料。
摘    要:包括民众诉权、民众令状、人民控告和检举四项制度的罗马法公益诉讼制度群,是现代公益诉讼制度的起源。四项制度的递嬗,展现了罗马诉讼法从民众主义到国家主义的发展史,由此揭示了在国家机器完善的现代条件下民众诉讼的存在依据问题。由于人民利益与官僚利益可能发生不一致,民众诉权仍有存在余地,但必须采用众有利益理论对原告资格制度进行改革,才能保证民众诉权良好地运作。

关 键 词:民众诉讼  民众令状  人民控告  检举  众有利益

Four Popular Actions in Roman Law
Xu Guodong.Four Popular Actions in Roman Law[J].Chinese Journal of Law,2009(1):147-165.
Authors:Xu Guodong
Abstract:
Keywords:Actio popularis  interdictum populars  Accusa  delatio  diffusive inters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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