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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非常时期的依法行政
作者姓名:陈春龙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摘    要:非常时期与法制非常时期是指由于自然或人为因素使国家安全、经济形势和公民的生命、健康、财产处于极端危机或造成极大灾难的时期。形成此种时期的原因一般有对外战争、国内动乱、财经危机、天灾瘟疫四种。无论自然的还是人为的因素,一旦形成紧急形势,都将对国家、社会和人民构成严重而急迫的威胁。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卫国家、恢复秩序、稳定经济、维护民众利益,作为国家管理机关的政府有必要运用国家权力,采取各种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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