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官方网站   微博 | 高级检索  
     

表见代理的适用
引用本文:孔祥俊.表见代理的适用[J].法学研究,1991(1):72-75.
作者姓名:孔祥俊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摘    要:民法通则第68条第1款: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点击此处可从《法学研究》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点击此处可从《法学研究》下载全文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23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2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