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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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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杨军 《中国审判》2010,(12):85-87
法定刑与定罪一般说来,正确定罪不仅是正确确定罪名,更重要的是正确认定犯罪的具体构成类型。  相似文献   

2.
拒不支付报酬犯罪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庄乾龙 《法商研究》2012,(2):134-142
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刑法在将拒不支付报酬行为入罪化方面既有相似之处,又在罪名、罪状、法定刑的设置上表现出较大的差异。罪名的设置宜兼顾打击犯罪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防止出现处罚范围过宽或过窄的现象。叙明罪状中各种限制性条件的设置只能以保障被害人的权益为标准。各国刑法对本罪法定刑的轻缓化配置表明本罪属于轻罪。通过比较研究可以发现,我国的立法与司法解释宜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罪名确定为"拒不支付报酬罪",并将"政府责令前置程序条件"改为时间条件,同时降低刑罚处罚的力度,配置管制刑罚,增加资格刑的比例。  相似文献   

3.
一个完整统一的罪名体系,是刑事法制高度完善的一个重要内容。但是长期以来,我国刑事立法只注重对罪状和法定刑的研究规定,而忽视了罪名的法定化工作,即使新刑法颁布了,这一状况也未得到根本改变。在有关危害税收征管犯罪的刑法规范中,罪名设置存在以下问题:  相似文献   

4.
司法实践中,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发生关联并导致认定困难的情况出现在为索取债务而扣押、拘禁他人的场合(本文称之为"索债型"绑架)。基于法定刑设置的不同,绑架罪属于重罪而非法拘禁罪则属于轻罪,因此如何准确区分和认定两个罪名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需认真研究。  相似文献   

5.
论新刑法对国有资产的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对1979年刑法进行了修订,其中,增加了破坏国有资产的犯罪.为加强保护国有资产提供了法律依据.新刑法明确规定了破坏国有资产犯罪的罪名和法定刑,对于正确、及时处理有关破坏国有资产的犯罪,实现刑法保护社会主义公有制物质基础的目的,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6.
1993年9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刑法做了补充规定,新增加了一类犯罪,即产销伪劣商品犯罪.《决定》中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由于没有独立的法定刑,因而不是一个具体的罪名,只是代表一类犯罪.这类犯罪与其他某些犯罪以及这类犯罪之间联系密切,但犯罪对象又各不相同,具体适用法律时又各有其特点.因此,研究这类犯罪对搞清楚其本质特征,正确确定罪名及适用法律有着重要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7.
针对窃占房屋、盗用耕牛、盗开汽车、船只、飞机的行为等使用盗窃行为的定性和处理问题,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存在许多矛盾和难题,理论界争议也很大,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出路,是在刑法上增加设置使用盗窃罪罪名,恰当界定"使用盗窃"的含义,合理设计使用盗窃的法定刑配置.  相似文献   

8.
袁博 《犯罪研究》2013,(1):39-48
传统的罪刑关系理论均强调“由罪而刑”,然而由于法定刑本身固有的特点,这一思路在一些疑难案件中无法贯彻.为解决这一问题,司法实践中有人提出了“以刑制罪”的思路以弥补“由罪而刑”思路的不足,然而“以刑制罪”具有天然的缺陷和不足,因此在司法实践中要慎重使用,同时法官要对沿袭这一思路所选择的罪名的犯罪构成要件进行正确的刑法解释.  相似文献   

9.
《法学》1989,(8)
正确地确定罪名,既能正确地反映犯罪行为的本质特征或主要特征,又能为正确量刑提供可靠的法定刑依据,这在刑事审判活动中具有极重要的地位。新中国成立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由于我们没有二部统一完整的刑法,以致在罪名问题上无法可依,罪名的确定和使用往往各以为是。在十年动乱时期,罪名问题更是混乱不堪,甚至出现反革命强奸罪,反革命装疯卖傻罪……等等,嘲弄法律的罪名都堂而皇之地出现在刑事判决中。随着我国第一部刑法的诞生,这一混乱现象才成为历史的陈迹,为罪名走向严格和统一奠定了基础。但是,我  相似文献   

10.
《刑法修正案(七)》降低了绑架罪的法定最低刑,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其过于严厉的法定刑设置对司法实践产生的压力,在刑法分则具体规定的微观层面上具有积极意义,但从刑法立法制度的宏观层面上看,我国刑法既有的酌定减轻处罚制度可以有效解决刑法分则中普遍存在的此类问题,降低具体罪名法定刑的做法毫无必要,而尽快取消对刑法第63条第2款的程序限制则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1.
我国现行的环境刑法体系中尚存在着对立法重视程度不足、罪名较少、涵盖犯罪不够全面、罪状规定不合理、法定刑设置不科学、部分司法解释存在冲突等缺陷,以致对环境犯罪行为惩治明显欠缺力度,刑法对环境犯罪的规制及对环境利益的保障作用未能得以有效发挥。  相似文献   

12.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一定意义上成为了一些不法分子逃避打击的"保护伞",是在客观上为腐败分子提供了"兜底条款"[1]。因此,笔者认为本罪可以从罪名、主体、罪状、法定刑、配套的法律、制度等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3.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其中对绑架罪的法定刑进行了补充设置.在我国,绑架犯罪自唐代起就为成文法典所确认,并作为严重刑事犯罪予以处罚.新中国绑架罪的罪名源于199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的规定,1997年刑法典修订时正式设立了绑架罪的法条罪名,其中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相似文献   

14.
《刑法修正案(八)》共涉及罪名43种。除法定刑的完善之外,《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罪名9种,修改罪名3种,并对部分犯罪的构成条件进行了修改。此次刑法修正活动并没有明确新增犯罪的罪名,而且对部分犯罪构成条件的修改导致了需要对相关犯罪原有罪名加以调整。根据准确、精炼、遵循先例的原则确定《刑法修正案(八)》新增、修改的12种罪名。  相似文献   

15.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形势迅速发展,已施行了十多年的我国现行刑法,不仅在罪名的设立上,而且在法定刑的规定上均显滞后现象,很难适应当前与今后进一步改革开放形势下处罚犯罪的司法实际需要。修改刑法已是当务之急,而在刑法修改之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法定刑的调整。对于如何调整法定刑,刑法学界有重刑化说与轻刑化说之争.笔者认为,调整法定刑的原则,既非重刑化,也非轻刑化,而是建立在罪刑等价关系基础上的适度与协调原则。笔者就此问题阐述已见。  相似文献   

16.
日本受贿罪立法及对我国的借鉴价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日本刑法中关于受贿罪规定了7个具体罪名,各个罪名之间既互相区别又相互补充。不同的具体罪名虽总体均属受贿罪,但每个罪名的构成要件的规定又有所不同,日本刑法中受贿罪的立法模式对我国刑法中受贿罪立法规定的进一步完善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其中,日本刑法中受贿罪的行为基本模式、特殊行为的规定模式及法定刑设定模式对我国刑法的借鉴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17.
摘要选取了2003年至2007年北京等四地共28件已生效的假冒注册商标案,通过比较、分析、统计,发现这28案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罪名认定、刑罚适用等方面。在罪名认定上,假冒注册商标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极易混淆。在量刑方面,缺乏规范,具有一定的随意性。对此,在刑事政策上,应从严从重打击侵犯注册商标权犯罪;在立法技术方面,应适当提高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法定刑并细化标准;在罪名认定方面,应从立法本意及行为本质入手正确定罪;在刑罚适用方面,应严格按照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判处刑罚。  相似文献   

18.
论罪行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赵廷光 《中国法学》2004,(3):132-146
本文阐述了罪行的概念、基本特征和研究意义,考察了罪行与罪名、罪状、犯罪构成及法定刑之间的关系。作者认为:犯罪构成是罪行的法律表达方式,任何罪行都具有与众不同的犯罪构成;根据构成要件的数量不同、名称不同,内容或者形式不同,能够将罪行彼此区别开来;罪行轻重决定法定刑的配置,法定刑是衡量和区分罪行轻重的唯一标准。在此基础上,作者对现行刑法中的罪名、犯罪构成及其所表达的罪行进行了较为精确的统计,揭示出我国刑法中的"罪行阶梯",从而为完善我国刑法中的各种罪刑关系进行理论准备。  相似文献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草案)>第11条将斡旋受贿犯罪的主体从"国家工作人员"延伸至五类非国家工作人员,因此将<刑法>第388条之规定从受贿罪中独立出来单立罪名十分必要,但我国目前设立受贿罪"罪刑系列"的时机尚不成熟;移植<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影响力交易罪"作为第388条的罪名也欠妥,故应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确立为"斡旋受贿罪",并借此次修订的良机,对<刑法>第388条的法定刑作进一步调整,使法条整体统一与协调.  相似文献   

20.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形势迅速发展,已施行了十多年的我国现行刑法,不仅在罪名的设立上,而且在法定刑的规定上均显滞后,很难适应当前与今后进一步改革开放形势下处罚犯罪的司法实际需要。修改刑法已是当务之急。而在刑法修改之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法定刑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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