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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21 毫秒
1.
法学证据学是运用证据判断规则来认定客观事实存在的一门法学科学。医学诊断学则是找出疾病存在的证据的医学科学。证据学审查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并对证据进行质证的规则。用在医学诊断学上则是对遵循医学科学原则及医生职业道德、依照诊疗程序,全面客观地收集、审核证据并落实证据。如存在充分、必要的证据即可确诊;对证据的收集不全将导致漏诊;而对证据的错误判断则引起误诊。医疗纠纷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倒置”规则告诫医务工作者必须重视诊疗过程中的证据。  相似文献   

2.
神示证据制度后,西方国家选择的基本证据制度就是法定证据制度.法定证据制度的本质就是法律制约证据,这就是历代立法中犯下的最大错误.这一错误颠倒了意识和存在的关系、践踏了证据的客观属性、把证据问题人为地变成了法律问题.证据学研究证据及其规律,而证据及其规律都是事实问题,不是法律问题;证据学研究证明及其规则,而证明及其规则都是认识问题,也不是法律问题.由此来看,证据学根本不是法学.证据学是着重从实质层面研究证明的学问.逻辑学是从形式层面研究证明的学问,被称为“形式逻辑”.证据学就应称为“实质逻辑”.“实质逻辑”就是证据学的学科定位.  相似文献   

3.
通过对证据学和证据法学历史分野的考察,可以发现诸多学者曾经对证据法学独立作出的努力,证据法学独立于证据学以及程序法学是一个基本的趋势。回顾我国从1930年到2005年证据法学的起步、发展、挫折到恢复的历程,虽然有不同时代的学者对证据法学研究作出的贡献,但也存在相当多的问题,甚至重新纠缠于证据学的研究之中。如果要立足于证据法学的继续发展,应该借鉴英美证据法学的学术资源,明确研究的对象,改进研究方法,并在研究的程度上进一步深入。  相似文献   

4.
何家弘 《法学研究》2008,(1):126-136
证据学与证据法学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我国学者曾经习惯使用“证据学”作为书名,后来则偏爱“证据法学”,甚至有人排斥“证据学”。外国学者在证据类著作的书名中使用的语词并不统一,而且没有人要求大家统一使用“证据学”抑或“证据法学”。把证据法学和证据学完全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的观点是难以成立的,也是不利于本学科发展的。证据学是司法或法律领域的特殊产物。虽然证据在社会生活中的应用非常广泛,但是超越法律事务的范围去建立“大证据学”,既是没有必要的,也是不可能的。  相似文献   

5.
学科性质和研究对象的确定是证据法学的基本理论问题。近来有学者提出在由"证据学"向"证据法学"的理论转型中应当借鉴英美证据法学的经验,将证据的可采性规则确立为证据法学的特定研究对象,由此确立了一种"规则型"证据法学的学科模式。这种观点忽视了20世纪60年代以来英美证据法学的转向趋势,即其研究触角从"证据规则"扩展到"证明过程",研究方法突破"学科自治"的藩篱,走向了"学科交叉"。这一转向的根本原因在于"规则型"证据法学存在着局限性和片面性:不能真正透析证据法的独特性;不能应对司法实务的基本需求;难以深刻明晰规则生成的机理;不能使"自由心证"变得"可以言说"。立足于我国证据法学的固有传统和英美证据法学的优秀因素,结合英美证据法学的自我反思及最新转向,我国应当建构一种"规则+规律"型的证据法学。  相似文献   

6.
杨继文 《证据科学》2017,(6):709-718
证据学研究证据与证明问题.理论争议中的"大证据学"不仅适用于法证据学,而且适用于其他任何使用证据判定事实的学科领域.它的提出背景和理论基础主要包括证据法学的"跨学科"性质;社科法学的"入侵";国内证据理论研究的"贫困化"以及相对合理主义的"一以贯之"."大证据学"的证明原理可以通过证明方法的结构主义原理进行阐释,最终在整体主义的证明路径和证明锁链中得到实现.这种"大证据学"的结构主义证明观是由证据的结构主义意蕴和事实认定的多元向度所决定的;表现为证明标准的结构主义认识和证据思维的结构主义表达."大证据学"的整体主义证明观,根植于我国的大陆法系刑事司法传统;重点在于对刑事司法体系中的证据材料和证明技术的微观适用,强调的是对犯罪嫌疑人的定罪—量刑—程序的"三维一体"之立体观;价值在于构建了证据与证明关系的活力论.  相似文献   

7.
传统的“证据学”理论,不仅无法包含大量现代的证据规则,而且与现有的刑事诉讼法学理论也显现出明显的不兼容性,因而应该完成从“证据学”到“证据法学”的理论转型。“证据法学”作为独立的法学学科可以使研究者从法律程序的视角观察、研究证据问题,使证据规则真正成为程序法的一部分。刑事证据法体系由两种证据规则组成:一是有关证据法律资格的规则;二是有关司法证明的规则。只有确立这些证据规则,刑事证据法才能通过规范法庭审判过程,进而对侦查和起诉活动发挥有效的控制和约束作用。刑事证据法不仅可约束裁判者的自由载量权,避免使作为弱者的被告人受到不公正的对待,而且还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司法误判发生的可能以及避免司法裁判的拖延。  相似文献   

8.
上世纪80年代中期,随着“新证据学”的兴起与快速发展,围绕证据法学的一系列法学理论成为了国际运动的重点关注对象,领导着英美法学证据理论产生了一系列变化,由证据可采性规则转变为了证明过程.我国的证据法学发展过程中,曾经一度将证据作为法学研究的中心,但是当“事实信息理论”为代表的证据法学理论被提出,我国证据法学的研究重点转移,未来发展基本趋势表现为从“证据”法学走向“证明”法学.本文首先阐述了英美证据法学的发展与新证据法学的兴起,之后分析了我国证据法学的发展状况与发展趋势,站在全局性角度分析了我国证据法学的全新发展.  相似文献   

9.
裴苍龄 《河北法学》2012,(12):55-65
近年来,有些学者质疑甚至否定证据学或证据法学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论基础,提出围绕证据的活动是不是认识活动的问题、从"证据学"到"证据法学"的理论转型问题以及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与程序工具主义有密切的关系并为程序工具主义和程序虚无主义提供合理化解释等问题。这些观点均不能成立。证据学或证据法学的辩证唯物主义理论基础不可动摇。  相似文献   

10.
20世纪初美国法学界曾针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发生过激烈论争,证据学家威格莫尔与法律改革家豪尔乃是论争中对立的双方,其论争的历史贡献在于引出了近现代西方证据法(学)发展的两大论题:"证据法应以证明性为中心还是以可采性为中心"与"如何处理证据规则的实现和诉讼程序的构建之间的关系"。确立与构筑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重要环节,当前我国刑事证据法学界的诸多争论与威格莫尔和豪尔当年的论战存在诸多"历史相似性",故有必要进行关联审视。由于我国证据立法以证明性而非可采性为中心,证据规则的实践运行环境不容乐观,理论研究也因为一直受到证据学进路的统摄而不能获得独立。为摆脱困境,我国刑事证据法学界应当以学科建制的探讨为契机,实现中国证据法的制度转型,即构建以可采性规则为中心的证据规则体系,旨在防止误判与价值权衡。同时实现证据法学的研究转向,即实现中国的证据学之法学转型、人权法转型及相对于实体法的独立性转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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