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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北方法学》2019,(3):126-139
当代俄罗斯行政检察制度由法律执行情况检察监督、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行政诉讼检察监督三部分构成。俄罗斯行政检察的理论以检察监督的基本理论为基础,结合三部分子内容的专门理论构建而成。法律执行情况检察监督分为法律执行检察监督以及遵守人和公民的权利与自由检察监督两部分。在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中,检察机关对公务人员的行政违法行为以及行政违法案件的提起、审理和裁决实行监督。在行政诉讼检察监督方面,检察机关有权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提交结论以及对各审级法院的裁决提出抗诉。我国行政检察应将规范性法律文件纳入行政检察监督范围,增加行政检察的监督手段,加强检察机关对公民个人权利的保护。  相似文献   

2.
《政法学刊》2021,(5):97-103
隐私、个人信息和数据三者在民法意义上的本源与价值都是个人信息,只是隐私和个人信息的范围不同,数据与个人信息为为载体与本源之关系。《民法典》对隐私、个人信息和数据的不同规定,保护着不同类型与范围中的个人信息不受侵害,是对科技双刃剑下公民权益保护的有效回应。《民法典》对于私密型个人信息的隐私予以法律赋权;对于需均衡使用与保护的个人信息予以法律保护;对作为信息载体的数据予以前瞻性开放式法律规定,三重法律保护体现了《民法典》以人为本的政治内涵。  相似文献   

3.
《民法总则》第111条顺应信息时代的需求,规定个人信息在信息利用中受到法律保护,但规定得较为概括。信息主体同意是信息商业利用行为的合法要件之一,但绝对的同意要件会阻碍信息的充分利用。为实现人格尊严保护与信息利用平衡的法律理念,并结合个人信息的性质,应当将个人信息分为人格紧密型个人信息和人格疏远型个人信息。人格紧密型个人信息与人格尊严密切相关,同意要件应为积极同意;而人格疏远型个人信息与人格尊严相对较疏远,同意要件应为消极同意。基于个人信息类型化研究,建议司法裁判者区分适用个人信息商业利用的同意要件,以实现个人信息保护与信息利用的平衡。  相似文献   

4.
李建新 《法学》2013,(7):95-104
在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同样不能忽视。从大陆与台港澳地区对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规的规范比较看,四地对于个人信息的法律界定与保护程度不尽相同。其原因在于各自的法律文化背景不同。在处理行政信息公开与个人信息保护的冲突时,应秉持权利平等保护、公共利益优先、平衡协调与权利救济原则。对于信息自由流动与个人信息权利保护之间的平衡,台港澳地区的做法对大陆不无启示和借鉴。  相似文献   

5.
论个人信息的行政法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主体收集、处理和利用个人信息是一种行政事实行为。我国应尽快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信息主体有权要求行政机关不能随意处理个人信息,公开对其个人信息的收集和利用,规定个人信息保护的范围、原则、监督和救济制度。利益衡量是目前协调个人信息保护与行政信息公开的适当方法。  相似文献   

6.
谢珺 《法制与社会》2010,(14):52-53
在当今网络信息化的时代,"信息就是金钱",信息交易已经形成了信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对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的需求十分急迫。我国也正在进行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的立法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立法工作必须进行充分的考量和协商,仅仅对现实的呼声进行回应是不够的。个人信息作为信息社会产生的新鲜事物,承载着个人私权、政府管理、社会信息交流等多种利益的交织。法律对于个人信息保护应当协调这些关系,在保护个人信息的基础上,促进信息的共享和交流。只有进行充分的立法准备,我国的个人信息法律保护才可能取得实效。  相似文献   

7.
执法为民在检察工作中体现为检察为民、检察护民、检察靠民和检察便民,要切实践行就必须处理好履行检察职责与为民服务的关系、检察专门工作与走群众路线的关系、刑事政策与执法为民的关系,强化法律监督与接受人民监督的关系、保护社会整体利益和保护当事人个体利益的关系,以及执法为民与执法者素质的关系。  相似文献   

8.
在信息社会中,个人信息已成为重要的社会资源。目前在我国个人信息的管理基本处于真空状态,个人信息的保护现状令人堪忧。本文通过探讨个人信息保护的必要性,分析了个人信息的侵权现状与法律保护现状,认为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才是对个人信息最为有效的保护方式。  相似文献   

9.
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70条确立了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但对起诉主体范围之界定不够科学,且未对起诉主体顺位作出安排。在起诉主体范围方面,检察院在个人信息权益保护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应予以保留;“法律规定的消费者组织”过于狭窄,其他旨在保护个人信息公共利益的社会组织也应享有起诉资格,从立法协调性角度考虑并与首次确定了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民诉法》第58条第1款保持一致,应将“法律规定的消费者组织”改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作为行政机关的国家网信部门不适宜提起诉讼,也不拥有确定起诉主体之权力,故应删除“由国家网信部门确定的组织”之表述。在起诉主体顺位方面,《个人信息保护法》第70条将检察院列于首位,这一做法与《民诉法》第58条以及《检察公益诉讼解释》第13条之规定不符,也与检察实践之具体做法相悖;应遵循检察谦抑性之要求,坚持“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第一顺位、检察院第二顺位之起诉主体安排;且检察院在提起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之前均应履行诉前公告程序;在独立的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之间,检察院应作何选择或会作何选择,值得关注。  相似文献   

10.
我国检察权具有法律监督权与公诉权相结合的双重属性,决定了我国民行检察制度具有保护与监督的双重价值。因此,应设置完善的民事行政检察程序。  相似文献   

11.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监管场所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监督,藉此维护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国家法律得到正确实施。作为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内容.监管场所检察监督是检察机关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进行法律监督的最后环节.它对刑事裁判能否得到规范的执行起到现实性的保障作用.完善的监管场所检察监督制度不仅是人权保护的有利手段.更体现了一个国家的人权保护状况。  相似文献   

12.
陈晓景 《中国法学》2022,(4):288-304
2017年修正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建立了现行的检察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然而,作为公益代表人,检察机关在保障环境公益的实践中陷入了检察监督区域性与生态环境整体性矛盾、损害救济和环境风险预防背离、维护环境公益和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错位等困局。原因在于现行检察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基于传统公益理论,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环境公益混同于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环境公益区别于社会公益、国家利益,其内涵应当是生态共同体利益。完善检察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应明确环境公益的法律地位,增加独立于检察环境社会公共利益诉讼和国家利益诉讼的检察环境公益诉讼类型。同时健全生态系统整体保护的检察监督机制,强化环境风险预防功能,构建法律监督与环境公益维护相统一的衔接机制。  相似文献   

13.
赖彩明 《中国检察官》2002,(2):25-25,27
有观点认为,检察侦查权与法律监督是对立的,检察机关不应具有侦查权,否则就有悖于法律监督机关的性质。笔者认为,检察侦查权与公安、安全机关侦查权具有本质的区别,检察侦查权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有机组成部分,它与国家法律监督职能密不可分,是实现法律监督职能必不可少的手段。  相似文献   

14.
检察法律监督几个问题的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周其华 《法学杂志》2001,22(4):23-25
我国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的专门机关 ,检察机关进行的法律监督称为检察法律监督 ,如何认识检察法律监督在国家法制中的地位和作用 ,不断完善检察法律监督机制 ,充分发挥检察法律监督的作用 ,对确保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5.
在信息社会中,个人信息是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源,由于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监督机制存在缺陷,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和滥用时,大都投诉无门。由此可见,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缺乏有效的法律救助机制,使个人信息更易受到侵害,因此完善个人信息法律保护制度是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环节。目前,我国个人信息保护已被纳入立法日程,也是今年两会代表热议的焦点问题之一。本文就个人信息的基本理论以及如何构建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相关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6.
个人信息法律保护是近半个世纪以来随着信息社会的发展而日益凸显的热点问题,世界上已有五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对此制定了专门法律。由于种种原因,我国长期以来对保护个人信息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立法实践极为滞后,学界对此领域的研究也起步较晚,宏观上缺乏体系之间的呼应。而目前社会上个人信息被非法滥用的问题相当严重,因此十分有必要完善我国法律,形成全面保护个人信息自由与安全的系统性法律框架。  相似文献   

17.
基因隐私权的民法保护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以传统隐私权保护为基点的现行立法与司法,无法完成现代隐私权,特别是个人信息隐私权所强调和要求的保护架构.在权利配置上,无法实现对传统隐私权按照个人信息处理程序的不同阶段进行权利增设与重置.在保护机制上,无法通过司法能动主义建立个人信息隐私权,特别是基因隐私权所要求的公共监督框架.因此,在后基因组时代,应当坚持以个人信息法作为个人信息(包括基因信息)保护的基本制度框架,在个人信息法的范围内,对作为高度敏感个人信息的基因信息予以特别处理.  相似文献   

18.
个人信息保护检察民事公益诉讼具有显著“刑事化”特征。检察院直接提起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具有明显的优势,它能够扩大受案范围、减轻证明负担、发挥预防功能与促进源头治理。个人信息保护检察民事公益诉讼应以互联网平台滥用“知情同意”规则非法处理个人信息行为以及间接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行为作为主要对象。立案标准仅要求侵权行为有导致个人信息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危险即可。诉讼请求应当兼顾个人信息权益的财产属性和人身属性,还应当兼顾个人信息权益保护的预防与惩治功能。针对恶意侵害个人信息权益行为,允许检察院提起惩罚性赔偿请求。  相似文献   

19.
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的规范框架蕴含了恢复性司法的理论精神,力图通过公法和私法协同运作实现赔偿与制裁的多个制度目标。检察机关提起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是检察权的重要意涵,也是检察机关作为宪法上法律监督机关性质的集中体现。  相似文献   

20.
个人信息保护工作是近年来国家治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聚焦的新领域。该案立足于这一国家治理新动向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新部署,创新办案模式,通过利用“外脑+公证”、采取“听证+磋商”等方式,借力专业检测力量,破除行业及专业壁垒以及监督难题,提升公益诉讼监督能力和质效,助推行政机关全面履职,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个人信息保护中的制度优势和实践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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