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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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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莹 《中国审判》2014,(6):47-48
自2013年以来,为回应人民群众对少年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全国酋创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家长亲职教育工作制度,通过开设“亲职教育课堂”等多种形式,  相似文献   

2.
秉持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两高两部”联合发布了《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进行全面细化。检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实践,存在封存机关不统一,封存程序、救济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为保障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高质量运行,应明确将检察机关作为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管理的统一主体,加快建立统一的未成年人犯罪信息库,完善查询程序,构建未成年人罪后考察机制并完善救济程序。  相似文献   

3.
本次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相较原法在许多方面作出了细化、更新,相应地,检察机关的未检部门需要根据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根据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入职查询和从业限制以及法律监督职能的规定,未检工作在监督职能、工作重心、工作方式等方面都应作出相应转变。  相似文献   

4.
未成年人监护主体的缺失,使得很多未成年人在实践中得不到应有的关爱,容易沾染社会不良习气,出现心理问题,从而引发违法犯罪行为,就要建立多元化的未成年人监护主体制度,因此使家庭和社会能够给予未成年人更多的关爱.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既是实现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也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一个重要方面.构建多元化的未成年人监护主体制度是我国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在这一过程中要始终坚持管理创新的理念.从来成年人监护主体来看,我国未来的未成年人监护应建立以亲属为核心,以政府为主导,以社会为补充的三元监护主体结构.  相似文献   

5.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关系社会稳定、同家前途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山西省襄垣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立足检察职能,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为抓手,以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为目标,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尝试并建立了一套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具有教育保障功能的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工作制度。  相似文献   

6.
孙平 《中国司法》2009,(2):38-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要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其合法权益应受司法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九条:“未成年人在被收容教养期间,执行机关应当保证其继续接受文化知识、法律知识或者职业技术教育;对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执行机关应当保证其继续接受义务教育。”据此,本文提出,对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弱化劳动改造,强化义务教育的司法保护。谨以此文唤起立法的思考。  相似文献   

7.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及“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完善我国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现就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相互配套工作体系的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相似文献   

8.
落实全面综合司法保护,要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从主体、法律、制度、责任四个方面理解其基本要素。针对涉未“四大检察”融合度不高、办案与帮教工作脱节、社会支持体系不健全、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要树立现代化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理念,推动“四大检察”有机融合,促进帮教工作案件化办理,健全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支持体系,挖掘全面综合司法保护降低发案率的潜力。  相似文献   

9.
旬阳县城关一中是县级“红旗团委”、“先进党支部”、“绿色校园”、“文艺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市级“文明校园”、“电化教育先进单位”、“初中教育先进单位”、“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知识竞赛”第二名、“基础教育课改先进单位”,省级“现代教育技术实验校”,“以校为本校验制度建设校”,同时被陕西省委、省人民政府授予“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先进单位”。  相似文献   

10.
杨良胜 《中国审判》2009,(11):58-61
“教育、感化、挽救”是贯穿于中国少年司法活动各个环节的基本方针。2006年8月,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和下发了《关于对未成年被告人实行“缓判考察”制度的实施细则(试行)》,对于依法应予处罚但隋节较轻的14周岁至18周岁违法犯罪未成年人,  相似文献   

11.
高层声音     
要切实落实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保障措施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大力推进“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针对当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率上升的现象,要切实解决好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流浪儿童、辍学生、闲散未成年人等重点群体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着力净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基层,取得实效。要切实落实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保障措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央综治委副主任顾秀莲  相似文献   

12.
樊荣庆 《犯罪研究》2011,(5):7-8,33
一、未成年人刑事记录封存制度的探索与沿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解除羁押、服刑期满的未成年人的复学、升学、就业不受歧视。”刑法修正案(八)也要求对“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科报告义务。然而实践中,由于学校、用人单位主动查询人事档案,导致法律的规定无法落到实处。未成年人刑事记录封存正是为之提供了制度支撑,使涉罪未成年人在就学、择业过程中真正享受与其他公民同等的待遇,彰显司法文明和人文关怀。  相似文献   

13.
从业禁止     
《方圆》2023,(5):10-11
<正>1月31日,根据检察机关起诉,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法院经审理,对被告人李某(小学教师)以强奸罪、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判处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同时禁止李某终身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这是宁夏对性侵未成年人的被告人判决终身禁业的首起案件。2022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联合出台了《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该《意见》规定,教职员工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犯罪的,法院应当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判决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这条法律红线,搭建起未成年人保护的“隔离带”和“防火墙”,明确了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底线,织密了预防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保护网。  相似文献   

14.
完善分案起诉制度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分案起诉制度,是指检察机关对于受理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的案件.在不妨碍案件审理的前提下,对未成年被告人和成年被告人分别起诉.法院分别审理的制度。分案起诉是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中分案处理原则的内在要求,是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在刑事诉讼的特殊处境下诉讼权益的特殊保护.是尊重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具体表现。目前我国立法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成年人的分别关押、分别执行已作了明确规定,但对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在起诉、审理的诉讼程序上是否分别处理,  相似文献   

15.
少年违法犯罪,又称未成年人犯罪,是相对于成年人违法犯罪而言的。“二战”以来,尤其是近10年来,世界各国大都面临着少年违法犯罪增多、犯罪率不断攀升的严峻状况。面对这一突出的社会问题,各国积极开展研究,以尽可能地求取防治此类“社会痼疾”的良方。本文着重分析我国少年违法犯罪的状况,研究其特点,探讨产生违法犯罪的原因,从而有针对性地制定出防治少年违法犯罪的对策  相似文献   

16.
《天津律师》2007,(1):60-60
为推动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开展,按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部署。2004年。市律协设立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未保委”)。建立了律师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目前,共有150余名律师加入未保委,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白成立以来,未保委积极发挥律师作用,承办了多起有重大影响的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展示了律师热心公益事业.维护社会和谐的良好形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相似文献   

17.
犯罪记录封存是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新增设的一项制度.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确立不仅在理论制度建构上具有重要意义,在实践中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以及预防犯罪等方面也具有深刻的影响.其适用对象除了被法院判处5年以下轻罪的未成年人以外,应秉承“举重以明轻”,将适用对象扩大至决定附条件不起诉以及相对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在适用主体方面,应包括所有知晓未成年人犯罪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单位和个人等.同时,应设计完善犯罪记录封存的程序,制定严密的查询制度,完善检察监督程序,做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宣传工作.  相似文献   

18.
新刑诉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其制度价值意义深远。本文尝试通过对该制度的分析和探讨,从解除封存条件、封存节点、查询单位三个方面提出一点看法或完善的建议,以期更好地实现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相似文献   

19.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犯罪手段暴力性、犯罪类型初级性、犯罪形态团伙性、犯罪过程反复性等特点。在对待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上,社会上存在片面地将他们看做是“受害人”,简单地主张“非犯罪化”、“非刑罚化”的误区。要正确认识未成年人犯罪的实质,注意在保护其合法权益的同时,改造其主观恶性。检察机关在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应当有新的作为。  相似文献   

20.
情系青少年     
多年来,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十分重视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始终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等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探索并总结出了一套较为科学的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的工作方法,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出了突出贡献,同时也使无数失足青少年告别过去,改过自新,成为社会有用之人。该院先后获得团中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团中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九部委授予的“为了明天——全国青少年自我保护教育基地”、共青团重庆市委和市检察院授予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共青团沙坪坝区委授予的“青年文明号”、沙坪坝区文明办和区妇联授予的“巾帼文明岗”等多项荣誉称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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