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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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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刑法上国家工作人员的界定 ,先后颁布了最高法律、最高检察院的司法解释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解释。这在我国法律制度中实属罕见。但是 ,随着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 ,国家工作人员在外延也发生着动态变化 ,因此必须在兼顾现实性与前瞻性的前提下 ,从国家工作人员的公务特征出发对刑法第 93条之规定予以阐释 ,为司法实践和立法完善提供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2.
《刑法》第九十三条关于国家工作人员范围的界定解决了概念上的纷争,同时明确规定了“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范围。但由于立法时没有对相关问题做出具体的解释,导致司法实践中,在界定国家工作人员范围时,屡屡发生歧义,直接影响了刑法的适用。  相似文献   

3.
国家工作人员作为特殊的犯罪主体,其内涵的界定对于惩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促进国家公职人员行为的清正廉洁以及保护公共财物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由于立法上的不明确,导致司法实践中常常出现认定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分歧,甚至对于同一案件,司法审判中却出现不一致的结论。因此十分有必要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做一步的研究,从理论及立法上探讨其发展走向。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应当另辟蹊径,放弃在刑法总则中统一规定其范围的做法,而是根据各腐败类犯罪的构成要件及所保护的法益,结合具体案情合理的、灵活的确定相关人员是否具有构成相关罪名的主体身份。  相似文献   

4.
根据我国的刑法规定以及现实背景,我国国家工作人员应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准国家工作人员。在界定国家工作人员时,应把握其从事公务的本质特征。  相似文献   

5.
现行刑法自 1997年修订生效后 ,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曾下达 7个司法解释 ,以明确具体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认定 ;立法及司法机关相继颁布 4则立法、司法解释 ,以明确准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从学理的层面进行审视 ,这 11个立法解释及司法解释在解释的形式与内容上均存在欠缺之处。司法适用中需要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作出必要的解释 ,但作为法律解释 ,尤其是司法解释 ,不能超越法律的规定不适当地扩大或缩小  相似文献   

6.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 ,各类深层次的社会矛盾日渐显露 ,社会冲突的增加导致犯罪的不断增多。① 在日益增多的犯罪中 ,贪污犯罪尤为严重 .这一犯罪不仅危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② 而且损害了党和国家在广大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为此 ,我国新《刑法》在吸取立法和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 ,对这一犯罪的主体重新作了界定。  相似文献   

7.
现行刑法将渎职罪的主体规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概念并未明确界定,导致司法实践中对这类主体的认定出现诸多争议,理论界也是观点不一。笔者认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指的是具有法定身份、经合法授权或受国家机关委托,并代表国家机关通过行使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和军事权等国家权力而管理国家事务的人员。  相似文献   

8.
非国家工作人员可以成为受贿罪的共犯,符合我国刑法共同犯罪理论,符合我国犯罪构成理论, 符合司法实践的需求。  相似文献   

9.
我国现行的对"工作人员"的立法解释犯了逻辑和语义上的错误.现行刑法第93条应该用"国家公职人员"取代"国家工作人员".  相似文献   

10.
1997刑法将渎职罪主体由国家工作人员改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又没对此给出一个确切的定义,使得司法实践中对一些相关行为难以认定和追究法律责任.建议正确定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使之与其上位概念国家工作人员区别开来.  相似文献   

11.
当前,国家工作人员欺罔上级的行为比较严重,已给国家和政府的信用造成了极大的损害。为了利用刑法这个利器打击国家工作人员欺罔上级行为,必须完善我国的刑法制度,在刑法分则中增设国家工作人员欺罔上级罪。  相似文献   

12.
作者根据担任基层党务工作者的辩护律师的体会 ,认为司法实践中把基层党务工作者上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是错误的 ,论文从《刑法》、党章党规及有关司法解释的层面得出基层党务工作者不属《刑法》十三条中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结论。  相似文献   

13.
离职国家工作人员的离职受贿行为在《刑法修正案(七)》中被规定为犯罪,解决了司法实践中长期存在的定罪难题,但是对这种行为应定为何罪仍存在争议。虽然该类人员的受贿行为与受贿罪规定在同一条文中,但从严格意义上讲其并不符合受贿罪的构成特征。因此有必要将此类行为与一般受贿行为予以区分,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具体界定。  相似文献   

14.
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是贪污罪、受贿罪、泄露国家秘密罪等职务犯罪的主体,但对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到底该如何界定,学界争议较大。“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党派和政协机关在编人员、在国家机关和其他国有单位从事公务人员、受委派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  相似文献   

15.
妨害公务罪的本质在于对国家权力的反抗.但其犯罪对象并非妨害公务的行为,而是行为所直接作用的人或物,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刑法对妨害公务犯罪对象的规定也不尽相同.该罪的犯罪对象应该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以及保障上述人员执行公务的物品,并且应以宪法规定为依据,充分考虑我国特殊国情,坚持司法统一原则界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相似文献   

16.
论刑法中的国家工作人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准确界定刑法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对正确定罪量刑有着重要的意义。国家工作人员的本质特征为“从事公务” ,应从此入手准确把握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三种准国家工作人员。中国共产党的各级机关具有国家机关的性质 ,对其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应适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人员的规定 ,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只在特定情况下才能视为准国家工作人员。  相似文献   

17.
在周某生等人涉农职务犯罪中,检法机关以及法院系统内部对被告人主体身份的认定存在明显的分歧,这也折射出目前刑事司法中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的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辨识具有隐蔽性和复杂性。基层组织人员是否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关键还在于其进入刑法视野中的行为是依法从事“公务”还是“村内集体事务”。只有在全面了解相关刑事立法沿革、正确领会相关立法精神的基础上,才能对周某生等人涉农职务犯罪主体身份进行准确的认定,进而正确定罪量刑。  相似文献   

18.
我国刑法第93条"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的规定以及立法机关的相关解释,在农村基层的刑法适用中暴露出诸多问题。这可以通过司法实践的具体案例得到进一步验证。有鉴于此,立法应借鉴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界定,明确国家工作人员的主体范畴,删除刑法"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的规定。  相似文献   

19.
关于贪污罪的构成特征尤其是贪污罪主体的范围一直是我国刑法理论界及司法上争论的热点,我国现行<刑法>第382条第2款规定的"委托"应只包括对国有资产的"承包"与"租赁"两种形式,不包括"聘用"形式;刑法意义上的"委托"既不同于民事委托,也不同于行政委托;该款中的"管理"、"经营"符合从事"公务"的两个判断标准,因此其具有从事公务的法律性质;对国有资产的承包、租赁可按承包与租赁者人数划分为四种类型,"受委托"人员的范围在不同类型中,其确定的原则也不尽相同;"受委托"人员不属于我国<刑法>第93条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范畴.  相似文献   

20.
现行刑法分则第九章及刑法修正案(六)所规定的渎职罪,共有23个条文34个罪名。其中,现行刑法典吸收了1979年刑法和单行刑法及附属刑法有关渎职罪的部分规定,但缩小了犯罪主体的范围,仅限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此,是否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关涉着渎职犯罪的定罪问题,明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范围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由于我国刑法并未明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含义,只是在《刑法》第93条规定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由此导致了在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均存在较大分歧。本文拟就渎职罪的犯罪主体的几个问题予以论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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