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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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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专利先用权是一种独立存在的权利,其性质上虽非抗辩权,但却可以作为专利侵权的抗辩。对专利先用权的"原有范围",建议限定在原有的产业领域,实施人数量不得增加,不得把享有先用权的技术进行抵押、入股和投资,不得参照专利从属权利要求改进先用技术,但是先用权人的实施行为并不仅限于原有的实施方式,且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改进自己的技术。  相似文献   

2.
肖帅 《法制与社会》2011,(3):254-255
专利先用权对于实行一发明一专利和先申请原则的专利制度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补充作用,它不仅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维护先用人的利益,实现相对的公平,而且更能够保障投资、生产经营等经济活动的稳定性,防止盲目投资,维护社会经济安全。本文从专利先用权的概念、性质和取得条件出发,重点探讨先用权具体适用的条件及限制,以明确先用权在专利制度中的重要地位。  相似文献   

3.
对于先用权抗辩中"相同产品"的把握不能脱离产品的技术特征这一根本要素,应当从技术特征是否相同来认定是否构成"相同产品"。只要该被控侵权产品与在专利申请日前制造、销售的其他被控侵权产品的技术特征没有实质差别,存在的这种差别仍然没有超出专利权利要求限定的范围,就应当认定为"相同产品"。  相似文献   

4.
本文探讨了我国《专利法》第63条第1款第2项关于先用权的规定中某些特定措词的意义,以期为司法实践提供借鉴,同时也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做到未雨绸缪,避免遭遇侵权之诉。  相似文献   

5.
专利侵权中先用权抗辩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专利权虽来源于国家授权,但仍属私权范畴,并非不受任何限制,先用权就是对专利权很重要的一种限制。对先用权抗辩国内外立法、司法上差异很大,国外对先用权抗辩普遍给予较宽的理解,而国内则作较窄的理解,是不利于鼓励发明创造和维护公众的利益的。为完善立法、解决审判实务中存在的争议问题,本文对先用权抗辩的原理及理论界争议较大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与探讨。  相似文献   

6.
先用权是专利法和商业秘密法的交叉点,它承载着三重相竞争的利益:先用权人继续实施发明的利益、专利权人获得有限的排他权以收回科研投入成本和获取利润的利益、传播发明和鼓励创新的公共利益。我国专利法应当对先用权获取要件、先用权范围和先用权的转让等规定进行修改,以实现这三种利益的平衡以体现法律的公平效率理念。  相似文献   

7.
8.
先用权的权原来自于先用人的权利。先用权是为了维护专利申请制度的正常运转与保护专利权人的利益而对先用人的权利进行限制的结果。先用权的权利性质不应因为其效力受到限制而改变。先用权是一项独立的建基于自然法基础上的实体权利。从伦理上看,先用权比专利权更具有道德上的正当性。又考虑到先用人在专利侵权诉讼中所承担的较重的举证责任,对先用权的成立条件不应过于严格。先用权的先用行为应当包括实施专利的所有行为类型。限制先用权效力的原有范围应解释为原有的行为类型与原有的技术范围。  相似文献   

9.
我国先用权抗辩的适用范围较小,适用条件较多。尤其是《专利法》采用"相同产品、相同方法"的叙述使得先用权在等同侵权中的适用存在问题,即何为"相同产品、相同方法",当先用权的产品和专利权产品不属于"相同产品、相同方法"但属于"等同产品、等同方法"时,先用权是否成立存在问题。先用权只能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存在界定不清问题,即"原有范围"是否包括等同的范围。  相似文献   

10.
在商标法第三次修改之际,再论商标先用权具有重要意义.商标先用权的概念和性质需要重新界定,先用权的构成要件中强调在先使用人的在先连续使用一定期限,商标需要是有一定的影响力和驰名商标,但是不需要考察使用人是否善意,在行使方式上强调有义务附加必要的标注与注册商标相区别,不能转让和许可.  相似文献   

11.
商标先用权的立法确认及其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既体现了“使用”的价值得到了立法者和司法者的认可, “使用”在商标权取得过程中的地位藉此得到了明确,也充分弥补了我国商标注册制的缺陷与不足.但由于我国《商标法》相关规定的局限性,商标先用权在适用过程中仍然可能出现困难.为此,应当将对“商标”的保护延伸至“商业标识”,并强调商标的实际使用及其在先性而非其影响力,同时应当正确理解商标在先使用的主观状态.  相似文献   

12.
韩景峰 《知识产权》2012,(10):24-30
在先权利是一个开放的抽象概念.由于对在先权利的对象所包含的信誉与影响力的搭便车行为违反了商标法所追求的维护公平正当的市场竞争秩序的宗旨,也造成商标权人不当得利,各国法律均保护在先权利.但就我国商标法的在先权利条款而言,其内容构成的不同理解思路产生了不同的在先权利保护效力.我国司法实践将知识产权法与民法通则所明确规定的权利以及合法利益都归为在先权利,均能够适用商标法规范直接撤销在后的商标注册,从保护体系协调看,这一定位是符合公平原则的.  相似文献   

13.
专利权合理使用制度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知识产权合理使用制度,是公平和效率法律价值的体现。专利权合理使用的判定标准,也应当遵循公平与效率的价值取向,从以下两方面加以考虑:一、使用的目的和性质,即这种使用是否具有商业性质,是否以营利为目的。二、使用对专利权人的市场或经济利益所产生的影响,即这种使用是否损害了专利权人的市场或经济利益。以此为依据,应当重新审视我国和其它各国专利法有关专利权合理使用的具体规定,加以必要的修改和完善,以更趋合理性和科学性。  相似文献   

14.
农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探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许建苏  赵欣 《河北法学》2005,23(9):135-140
现行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方面具体法律制度的缺陷,不利于农地使用权的流转和农地使用权的保护,通过对现行法律制度的分析,构想以物权立法来规范农地使用权及其流转,以促使农地使用权能够健康、有序地流转。  相似文献   

15.
商品房预售的特点决定了交易主体地位的不平衡,处于弱势一方的购房人的合法利益极易遭受不法侵害。为求切实保护购房人利益,规范双方主体的交易行为,有必要运用物权法原理,构建商品房预告登记制度,赋予预告登记以权利保全效力、保全顺位效力、预警效力及破产保护效力。  相似文献   

16.
李虹 《知识产权》2002,12(5):22-25
有关“外观设计专利权与在先权利的冲突与解决问题”,在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修改之前,我刊就已有所探讨。但在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修改之后,这个问题似乎并未得到完全的解决,依然成为了关注的焦点,于是我刊组织了这样一个小专题,两篇文章的作者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分析了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此问题修改的不足之处,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和完善途径。虽然文有异同,却是各有千秋。  相似文献   

17.
论环境使用权交易制度   总被引:47,自引:0,他引:47  
随着环境保护中的经济手段的广泛运用,环境使用权交易制度应运而生。这一法律化的经济制度起源于美国,其产生经历了由单项制度到综合性制度的发展过程,这一交易的标的是环境使用权。环境使用权交易制度在中国既有应用的必要和前景,也已具有相应的运用基础和条件。  相似文献   

18.
名义股东的债权人请求法院执行登记于名义股东名下的股权时,实际出资人通常会提出异议,并请求确认其股东资格.学界普遍认为此时应该以效率优先为理论基础,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司法实践中也以我国《公司法》第32条第3款为依据,确保债权人对于登记外观的信赖利益.在我国,除非有善意取得等特别规定,股权登记只具有对抗效力,不能作为信赖登记的第三人被保护的理由.而《公司法》第32条第3款只是登记对抗主义的规定,法院将其作为依据确保债权人的信赖利益是一种误读.执行程序中股权权属的认定,不应坚持外观主义原则,而应该回到实质主义逻辑上面,即股权归属于实际出资人,但是前提是该权属应该得到公司(其他股东)的认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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