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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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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赵金金 《法制与社会》2013,(18):286-287
传统国际法认为国际法主要是调整国家之间的法律,因而国家是国际法的唯一主体,个人只是其调整对象。我国的主流观点也认为个人不具有国际法上的主体资格,但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随着对战犯的处断、人权理论的发展,个人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日益突出。当前,越来越多的学者倾向于承认个人在一定条件下和一定范围内可以成为国际法上的主体。  相似文献   

2.
个人国际法主体地位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高凛 《政法论丛》2010,(1):12-18
随着现代国际法的发展,国际人权保护领域、国际海洋法领域等出现了个人参与国际活动的现象。但是,无论是从国际法的定义、国际法主体的构成要素、还是从法律的最终目的、国际法的调整对象等方面分析,个人不能取得国际法主体地位,而只能是国际法的保护和惩治对象。不适当地扩大国际法主体的范围,把个人与国家相提并论,超越了当代国际关系的现实。  相似文献   

3.
论国际法的主体结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江国青 《法学家》2003,(5):144-149
在国际法中,有关国际法主体问题一直存在争议,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理论与实践,这是由于国际社会与国际关系的发展所决定的.传统国际法认为,国家是国际法的唯一主体,基本上是符合当时国际社会与国际关系的实际情况的,但传统国际法的适用范围具有明显的区域性和殖民主义色彩.在当代国际法中,除了国家是国际法的最基本主体,各种政府间国际组织、民族解放运动组织、以及其他某些非国家实体和个人,在一定的条件下和范围内,也具有一定的国际法主体资格.国际法主体结构的普遍性与多样性是当代国际法的一个主要特征.  相似文献   

4.
<正> 一、"个人主体"说的提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西方国际法学界中,除了继续承认国家是国际法主体外,广泛地流传着个人是国际法主体的理论。法国的卢梭(Rousseau)认为,有许多规则,如交换居民、避难权等,直接或间接适用于个人。①瑞士的古根海(Guggenheim)则声称,连习惯国际法也承认个人是国际义务的主体。②意大利的巴列里(Balladore pallieri)力图论证个人的  相似文献   

5.
关于个人的国际法主体地位的问题一直是很具有争议性的。传统的观点认为个人不具备国际法的主体资格,但是随着国际关系的发展以及越来越多的国际公约明确规定个人的权利和义务,个人成为国际法主体不仅是可能的而且也是必要的。  相似文献   

6.
个人在国际法上的地位,是学术界一直争议不断的问题,各派学者都提出了相应的观点和依据。随着国际社会的发展,个人在国际法上的地位也随之发生变化。个人在国际法上是否具有主体地位的学术交锋愈加激烈。本文从国际法界的三大主要观点说起,落脚在个人在国际的有限主体地位上,认为个人在有限范围内享有国际法上的主体地位。  相似文献   

7.
长期以来学术界对于个人是否具有国际法主体地位问题众说纷纭."否定说"未能适当地界定国际法主体的构成要件,忽略了造法主体与权利义务主体之间的区别、权利义务的来源与权利义务状态之间的区别,也忽略了权利的存在、权利的实现与权利救济之间的区别,并且未能适当地解释义务的存在与追究法律责任的程序之间的关系,等等.国际法没有明确规定个人的国际法律人格,但个人在特定范围内具有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可反证个人在此范围内的国际人格.国内有学者担心承认个人的国际法主体地位会削弱国家主权,这种顾虑没有充分的理论和实践基础.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法日益关注个人,涉及对个人权利的保护和对个人国际罪行的惩治两个方面,个人必将在更大范围内成为国际法的主体.  相似文献   

8.
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了1979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消除对妇女的任何形式歧视公约》。今年联合国妇女十年世界会议召开时,我国代表团团长康克清在该公约上签了字。这是一项保护妇女权利的人权公约。人权问题可分国际和国内两个方面。西方许多国际法学者认为,国际保护人权问题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法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目前关于人权问题的国际文件绝大多数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形成或产生的,而主要又是联合国活动的结果。在列入联合国《人权国际文件汇编》的五十个公约、宣言中,有三十八个之多是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制定或通过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国际法上存在某些人道主义性质的规范,如十九世纪末海牙公约中有关战时保护平民的条款、  相似文献   

9.
关于个人的国际法主体地位始终是国际法学界存在争议的理论问题,现在的学者们公认,国家并非国际法的唯一主体,争取独立的民族、国际组织也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国际法主体的资格。可见国际法主体的概念在不断延伸,个人是否有权作为国际法的主体呢?  相似文献   

10.
贺鉴 《河北法学》2005,23(7):133-135
区域性人权公约与全球性国际人权公约都规定了国家指控制度、个人申诉制度以及国家报告制度。与全球性国际人权保护制度相比,区域性人权保护制度更具可行性。由于区域内各国历史传统、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等都比较接近,区域内人权标准更统一,所保护的权利主体也更具体,区域性人权保护制度在人权保护中取得了显著成绩。尤其是个人申诉制度,丰富了国际法与国际人权法的主体体系,对人权的国际保护产生了重大影响。  相似文献   

11.
张爽 《法制与社会》2011,(36):12-13
国际法是一门内涵丰富、内容繁杂的法律学科,深入学习、准确理解什么是国际法,首先就要掌握国际法主体的内容.随着国际关系的发展、变化,传统国际法主体也发生了变革.本文将在传统国际法基础上,深刻诠释个人在现代国际法体系中的主体资格问题.  相似文献   

12.
个人作为国际法主体新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杨华 《法学杂志》2005,26(1):89-91
国家作为国际法的主体是国际法的主要特征之一,但决非是唯一特征。关于个人是否是国际法的主体问题,一直是在争论中的话题。传统的国际法学者认为个人不是国际法的主体,但现代国际法已经承认个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国际法的主体。当前,在一些国际性法律中,个人已经成为享有国际法上的权利和承担国际法上的义务的主体。  相似文献   

13.
随着国际政治、经济领域的合作与交流的范围不断扩展,国际法作为调整国际政治经济关系的准则规范在各项事务中发挥着愈加不可或缺的作用。明确国际法的主体是国际法学研究和实践的重要内容,在国际交流进一步细化和人权意识进一步深化的今天,个人能否取得国际法公认的主体资格,对今后国际政治以及民商事交往活动来说至关重要。探讨个人的国际法主体资格应结合现行法律体制及未来发展要求,综合、全面地论证和分析。  相似文献   

14.
随着经济的发展,经济全球化带动着世界各国的文化融合和友好往来。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人权保护引起了国际法和国内法越来越多的关注。我国人权保护体制日趋完整,公民个人在国际环境下更加独立享受身体权、政治、社会、文化等权利。国际刑事程序权力的行使过程很容易伴随着侵犯人权的可能,作为国际司法协助的重要制度的引渡,尊重引渡双方国家主权,保护人权是国际司法协助的基本和前提。本文认为应了解我国国际法体系中人权保护体系,发现理论与实践中的不足,完善法律体系与法律实践,紧跟联合国人权保护的步伐,进一步促进人权保护与国际刑法的相互渗透。  相似文献   

15.
国际法上的个人究竟处于何种地位,理论界一直众说纷纭。但近代以来越来越多的人都逐渐接受个人可以成为国际法的主体的观点。本文主要从对人权的保护方面,分两个部分对个人的国际法地位做一下简单的论述:第一部分,从对传统主权观的批判来说明人权与主权的关系;第二部分,从国际或区际公约入手来说明为了保护个人的权利,应当使个人在有限的范围内享有主体的资格。  相似文献   

16.
对个人作为国际法主体问题的重新认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伯军 《河北法学》2004,22(5):119-122
对于个人作为国际法主体的问题在现代国际法上是一个颇有争议的国际法基本理论问题。目前国际法学界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主要有 4种 :( 1)个人是国际法的主体 ,而且是唯一的主体 ;( 2 )个人是国际法的主体 ,但不是唯一的主体 ;( 3 )个人是国际法的部分主体 ,但不是唯一的主体 ;( 4 )个人不是国际法的主体。实际上 ,这个问题涉及到国际法的定义、国际法主体的概念、国家主权、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和国际法的普遍性等问题  相似文献   

17.
李微 《法制与社会》2013,(30):7-7,9
法学界大部分学者认为个人成为国际法的主体有很多限制,个人在国际法中到底有没有主体地位讨论不断,争论不休。本文认为,法律的宗旨是为社会活动服务,随着社会各方面的发展,法律也在与时俱进,在个人权利日趋受到重视的情况下,个人在国际法律关系中越来越重要,地位从原来的客体发展到目前的主体,虽然不是完全主体,但其主体地位不容小觑。  相似文献   

18.
国际法最深层的根是古罗马法中的万民法,但真正被确认为渊源的国际法始于格劳修斯,但自诞生时起至今,在国际法的主体范围与资格问题上,却一直争议不断。尤其是个人在国际法中的主体资格问题,各派学者一直都存在较强烈的抵牾,本文将对历史上曾经产生过的主要主要观点学说进行总结及浅析,通过对各方观点产生的原因及差异原因进行分析,并且通过一个重要判例进行解析,从而得出国际法主体范围较为合理的界定标准,推动国际法理论的完善,进而为进一步发挥国际法在保护个人权益方面的作用。  相似文献   

19.
<世界人权宣言>是二战后最重要的国际人权文件之一.它超越抽象的"自然权利"人权理论和地域性"基本权利"人权理论,建立了"全球道德共识"人权理论.这一世界新人权理论的确立与中国学者张彭春的贡献密不可分.张彭春作为人权委员会副主席全程参与了<世界人权宣言>的制定.他以儒家思想为依托,提出了反对西方中心、提倡多元、抛弃宗教哲学纷争寻求道德共识、用良心制约理性等诸多人权理论主张.他提出把"仁"这一道德禀赋作为人权的基础,为面临宗教批判、理性批判和权力批判而陷入困境的传统人权话语找到了新的合法性源泉.  相似文献   

20.
关于个人是否具有国际人格,其在国际法上的地位如何,亦即个人是否为国际法主体的问题.学术界长期以来一直没有停止过争沦。本文拟就此问题作一肤浅探讨。一、只有国家是国际法的主体,个人不是国际法主体说传统国际法认为只有国家是国际法的主体.个人不是国际法的主体.而是国际法的客体。这一学说最具影响的学者有意大利著名国际法学家安吉诺第、英国的施瓦曾伯格以及意大利的斯佩尔杜蒂和斯里兰卡的平托等。安吉诺第卞张国家是国际法唯一的主体.个人仅是国内法的主体。根据安吉诺第的说法,国际法规可明白地课予个人义务与责任,其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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