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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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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案情]甲某为乙村打井,乙村因无力支付打井施工款,经协商,乙村村委会以自建3套小产权楼房抵作施工款,甲某同意。乙村村民丙某因未分得本村小产权房.借机撬锁入住甲某未使用的一套小产权房.后经甲某多次交涉,丙某毫无腾房之意.且占房已达数月有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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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甲某为乙村打井,乙村因无力支付打井施工款,经协商,乙村村委会以自建3套小产权楼房抵作施工款,甲某同意.乙村村民丙某因未分得本村小产权房,借机撬锁入住甲某未使用的一套小产权房,后经甲某多次交涉,丙某毫无腾房之意,且占房已达数月有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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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2020年8月,赵某通过多次尝试后,解出同学高考志愿填报平台的账号密码,恶意修改高考志愿,使最终结果为放弃高考志愿填报。案发后,赵某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对该案如何处理存在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赵某恶意修改他人填报的高考志愿,符合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行为特征,且造成了他人未被录取的严重后果,应认定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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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监察》2012,(5):53
案情简介李某,中共党员,某县人大主任。1998年,某县村民陈某承包了400亩荒山种树育苗。2000年春,陈某通过他人介绍找李某(中共党员)帮忙,从县林业局得到20万株育苗指标。李某帮助陈某得到指标后,向陈某提出合伙育苗的要求,陈某考虑到李某给自己帮了忙并可以帮助自己协调与有关部门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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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食品店营业员马某、刘某,在上班时,将一顾客遗忘在柜上的一只拎包(内有现金九百五十元、二千一百元的银行存折各一个),藏在柜台边的废纸篓里。顾客离开柜台两分钟左右,突然发觉拎包忘记在柜台上,赶紧回来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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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二、分歧意见;三、评析意见  相似文献   

9.
[案情]1999年3月底,罗某伙同他人抢劫出租车,致出租车司机林某轻微伤,涉案金额达1万余元。2011年12月,罗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并表示其具有动员张某投案的行为。经审查,1994年间,张某伙同他人在国道324线上抢劫大客车旅客钱财两起,涉案金额约2万余元。在公安机关出具的张某投案证明中,证实了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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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肖某为开发矿山的私营企业董事长,因开矿手续不全不能按期开工生产。刘某得知此事便对肖某说:如果你肯出10万元活动经费,我能帮助办好开矿的手续。肖某于是委托刘某全权处理此事,并商定肖某拿出10万,由刘某送礼办事。刘某拿到钱后,通过各种途径与有关部门联系,钱没有送出去,手续也没办全,矿山也不能正常生产。后来肖某多次向刘某问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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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主要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损毁或占用公私财物、聚众闹事等行为。本文分析了寻衅滋事罪中随意殴打他人的类型,并对聚众型随意殴打他人与聚众斗殴案件的定性处理进行了阐述。  相似文献   

12.
赵靖 《中国检察官》2011,(24):42-43
一、基本案情 2011年5月23日凌晨,被告人刘某与张某(另案处理)得知其朋友王某在重庆市北碚区团山堡的某发屋被唐某等人砸毁后,遂赶到发屋去查看。不久李某等十余人赶到发屋,看到发屋被砸毁的情况,在场的人即共谋将唐某(实为谢某所开设)的"MY"发廊毁砸。  相似文献   

13.
[案情]被告人赵某因为缺钱想骗几部手机换钱,就以送领导礼物需订购六部手机为由将受害人李某约至一大楼六楼。赵某从李某手中接过手机看后.对李某说先去让领导看看手机怎么样。可以的话就把钱给他拿来.让李某在六楼电梯门口等着。赵某假装去办公室沿六楼过道向西走,发现李某一直在后边跟着。赵某没有进任何办公室,走到楼道西头后顺着楼梯跑到大楼地下室。李某随后也追了下来,赵某对李某说手机领导没看上不要了.把手机还给了李某,并向大楼外走。后李某喊抓小偷,赵某在逃跑过程中被抓获。本案争论的焦点是赵某的行为构成抢夺罪、盗窃罪.还是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赵某构成抢夺罪。被告人赵某辩称其行为是诈骗.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构成盗窃罪,其行为是犯罪中止。一审法院以抢夺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五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二审法院则撤销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速解]本文赞同二审法院的判决,理由如下: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尚没有使用暴力等方法的行为。本案中,赵某在主观方面是想骗取被害人李某的手机.客观方面其虚构了送领导手机的事实,且赵某之所以将李某骗到一大楼上.一方面是为了让李某相信其确实是给领导送手机。另一方面,赵某也意图借助楼道掩护而逃窜,因此。更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有一个细节值得注意,就是赵某在六楼拿到手机后.假装让领导看手机而借机想从楼梯处下楼,可见赵某就是想欺骗李某,进而甩掉李某拿走手机.从这一点可以比较明显的看出,赵某的目的就在于虚构事实进行诈骗。一审法院认定赵某是趁李某不备,拿到手机后逃跑,不太恰当。一审法院认为被害人李某只是将手机临时给赵某,让赵某拿手机给领导看看,李某并不是基于错误认识将六部手机的所有权交给被告人赵某,所以不构成诈骗罪。这种说法将被害人是否具有向被告人交付财物所有权的意愿作为诈骗成立与否的要件,是不符合法律规定和客观实际的。笔者认为,只要被害人是基于被告人编造事实或隐瞒真相而产生的错误认识将财物交给被告人,即使没有转移所有权的意愿,被告人也完全可以构成诈骗罪。  相似文献   

14.
【基本案情】犯罪嫌疑人甲系乙的表哥,因乙欠甲4万元长期不还,甲遂准备恐吓乙,让其还钱。某日下午,甲购买了绳子、电击棍、变声器及胶布等工具,并用其从乙父家中拿来的钥匙打开乙的家门,潜藏于床下。乙的妻子丙回家后,已经蒙面的甲上前捂住丙的嘴,并用携带的电击棍恐吓,致使丙不敢反抗。甲使用变声器对丙说:"你丈夫欠我钱,我是来要钱的,我不会伤害你。"丙说:"别伤害我,我包里有钱。"之后甲用带来的绳子将丙捆绑于床上,并用胶布将丙的眼睛和嘴部粘住。甲翻找丙随身携带的包,发现包内有300元现金及两张银行卡,后根据丙的提示在室内又找到一张银行卡。丙告诉甲3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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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 犯罪嫌疑人潘某等人与台湾人"阿元"(另案处理)经预谋,由潘某通过银行卡转账的方式为"阿元"转移从网上银行诈骗的钱财,潘某按转移钱款数额10%的比例提成。嗣后,潘某等人收集多人的身份证,至本市银行办理了大量信用卡。"阿元"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网上多名银行客户的某银行信用卡卡号和密码等资料,先后将人民币170余万元资金划入潘某等人办理的67张信用卡内,潘某等人于2006年7月至8月期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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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供销社仓库保管员张某,经该社和乡镇的组织盘点,在其自1990年6月至1991年11月担任化肥库保管员期间,短少碳铁、磷肥折合人民币7280元。事发后供销社多次发出催其补还供销社财物的通知,张某置之不理,拒不返还。司法机关在审理本案过程中对张某的犯罪定性发生了分歧。一种意见认为,张某的行为构成的是侵占罪。理由是根据1997年10月1日起生效的我国新《刑法》第271条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本公司、企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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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刘某,男,吉林省农安县人,住农安县青山乡。 2002年夏天,刘某家种了一片西瓜,瓜熟时,经常有些人去地里偷西瓜。刘某便在自家西瓜地头立了一块木牌,上面写着,瓜地里埋有地雷凡偷瓜者被炸后果自负。某天晚上,刘某便在自家地里安上了两个雷管,一个炸药包,经过连接,构成一个自动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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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申诉人刘某,男,52岁,汉族,高中。 申诉人王甲,男,36岁,汉族,小学。 申诉人王乙(系王甲之弟),男,32岁,汉族,初中。 被申诉人郭某,男,28岁,汉族,高中。 被申诉人郭某于2000年6月私自从绿园区小汽车修理厂,以一万余元的价格购进捷达桥车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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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提示】在竞买人相互约定应价、买受人构成恶意串通的情况下,仅以最高应价高于评估价为由,认定未损害他人利益,显属错误。基于竞得标的产生新的民事法律关系,不能作为参与恶意串通竞买人的免责事由。  相似文献   

20.
正一、基本案情犯罪嫌疑人唐某于2011年5月至2013年8月,从山东省临沂市、新沂市违规购买香烟到宿迁市销售,后被宿迁市宿豫区烟草局查获,共计非法营运香烟600余条,价值人民币129980元。具体事实分述如下:第一,2011年5月3日,唐某从山东省临沂市购买红南京香烟219条、硬盒利群烟37条、软金砂苏烟30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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