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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总后勤部、武警总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外事局:  相似文献   

2.
<正>黑财行[2014]15号各市(地)、县(市)财政局、外办,省直各单位: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黑龙江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14年4月11日黑龙江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办[2013]13号)和《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16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审计厅(局):为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对地方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审计署联合制定了《中央财政对地方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4.
5.
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外国专家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外国专家局: 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要求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我们研究制定了《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6.
财企[2012]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监察厅(局)、审计厅(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坚决制  相似文献   

7.
财建[2012]5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航局局属各单位,各航空公司,各机场,各航空运输保障企业:为加强民航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民航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2]17号),财政部、民航局联合制定了《民航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监察厅(局)、审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监察局、审计局,有关中央管理金融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四次和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规范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加强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廉洁自律,现将《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中央金融企业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和完善具体的实施办法,并在本办法印发后3个月之内将实施办法上报财政部、监察部和审计署备案。  相似文献   

9.
财文资[2012]4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近几年文化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我部对原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反馈。  相似文献   

10.
各市州财政局:为帮助我省乡镇统计机构改善办公条件,支持乡镇统计机构更好地发挥职能,切实加强乡镇统计补助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我厅制定了《省级补助乡镇统计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1.
财农[2012]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气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农业局:为加强中央财政人工影响天气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中央财政人工影响天气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1.中央财政人工影响天气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中央财政人工影响天气补助资金申请报告(范本)(略,详情请登录财政部网站)  相似文献   

12.
财企[2011]2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科技局:为规范和加强中欧中小企业节能减排科研合作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财政部、科技部研究制定了《中欧中小企业节能减排科研合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3.
财建[2012]49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了加强公路水毁抢修保通补助资金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预算资金管理的要求,我们制定了《中央公路水毁抢修保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4.
财社[2011]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局:为规范和加强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切实提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相似文献   

15.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有关驻外使(领)馆: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LO-2020年)》有关精神,进一步做好出国留学经费管理工作,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现将《出国留学经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6.
<正>黑财行〔2014〕27号各市(地)、县(市)财政局、外国专家局,省直各单位: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黑龙江省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4年6月5日黑龙江省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17.
财农[2011]4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水利(水务)厅(局):为加强和规范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补助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以及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财政部、水利部研究制定了《中央财政补助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公益性水  相似文献   

18.
财教[2012]2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为保障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精神,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为加强和规范专项资金管理,财政部、教育部制定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9.
《山西政报》2008,(1):38-40
各主办学校,各市教育局: 为了加强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辅导站的建设和管理,规范函授站的办学行为,提高成人高等教育办学质量,维护高等学校办学声誉,促进我省成人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将《山西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辅导站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20.
财建[2014]6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商务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交通局、商务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为促进交通运输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国家计委等部门〈交通和车辆税费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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