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物权的实现需要诉讼制度的配合和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出台,不仅在实体权利和实体法律关系上做出了新的规定,而且还从框架上确立了新的诉讼形态、诉讼方式,从而对现有民事诉讼制度提出了修订要求。本文拟从《物权法》与《民事诉讼法》"撤销权"条款的竞合与选择适用问题的角度探讨民事诉讼制度需要做出的相应的变更。  相似文献   

2.
《物权法》的颁布施行,无疑是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学界对于其有着相当高的关注,评价意见也是褒贬不一。对其的争议来源于具体条文内容,而非其是否应该存在。鉴于此,本文对于《物权法》第五章的部分条文进行了简要的探讨。  相似文献   

3.
管洪彦 《法律科学》2013,(4):125-132
农民集体成员派生诉讼,是指农民集体成员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的负责人非法侵害或容忍他人非法侵害农民集体财产时,符合法定条件的集体成员有权为农民集体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追究有关侵害人责任的诉讼制度。农民集体成员派生诉讼制度具有现实必要性、理论可行性和独特功能性。建构农民集体成员派生诉讼制度,除应明确制度建构的指导思想外,还应该对原告资格、原告的权利与责任、被告的范围、先诉请求、诉讼费用担保等予以关注。  相似文献   

4.
<物权法>第63条第2款规定:"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其负责人作出的决定侵害集体成员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集体成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该条规定在学理上及司法实务中被称为集体成员撤销权.据此产生的诉讼成为集体成员撤销权诉讼.这是<物权法>的一个重要亮点,使得长期堵塞的集体成员权利救济路径终于得以疏通,在立法层...  相似文献   

5.
6.
伴随经济发展产生的波动,目前,在许多地方法院破产案件不减反增,新破产法在实践中的操作关系到破产企业债权人最后的权益分配。破产财产分配不均在很大程度上会激发破产管理人行使破产撤销权的积极性。因此,正确认识新破产法所确立的这一项法律制度,将在实践操作中更好地在债权人利益上体现矫正公平和机会公平。  相似文献   

7.
《物权法》第七十三条及现实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3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而法条没有明确哪些是属于个人的情形,在实践中难以界定如何"明示","属于个人"是指属于个人的所有权还是使用权?对属于个人所有或使用的限制亦不明,容易出现纠纷,不利于社会和谐.  相似文献   

8.
不动产所有人将不动产出租后,又在该不动产上设定抵押权,原租赁关系不受抵押权的影响;抵押人在抵押权设立后将不动产出租的,《物权法》第190条第2款规定:"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对此款规定的含义,应该:若租赁关系存续不影响抵押权实现,则租赁关系继续有效;若租赁关系存续影响抵押权实现,则租赁关系对抵押权人无效。  相似文献   

9.
袁震 《河北法学》2023,(2):2-27
《土地管理法》第63条第1款规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该款用途范围应解释为包括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经依法登记”应首先是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也可以是所有权人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形式有出让、出租和入股(作价出资)、宅基地使用权与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化等;入市合同为应包括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状况的描述、公法强制性内容与交易核心条款的书面合同。《土地管理法》第63条第2款农民集体成员集体决议的表决主体应为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成员(成员代表)或者为集体成员(成员代表);表决行为与决议行为均是法律行为,决议于赞成票达到法定的2/3以上多数时成立。集体决议中包含的交易核心要素内容构成农民集体成员集体对外进行意思表示的基础,决定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合同的成立与效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等合同可自由缔结。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以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为目的的合同,在该项合同的履行中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会通过登记方式为受让人设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经营性...  相似文献   

10.
我国《物权法》首次收入了"善意取得"这一概念,但其有关规定过于宏观和笼统,缺乏操作性。本文以我国《物权法》第106条为基础,从分析善意取得的使用要件着手,探讨相关条文的具体适用问题。  相似文献   

11.
尹田 《法学杂志》2008,29(2):8-11
投资行为及其衍生产品所涉及的法律关系极为复杂和多样,但其仍以权利的归属以及权利的变动效果为基本特征。由于我国《物权法》基本规则的广泛性和普适性,故其规则不仅得直接适用于投资关系中的物权变动以及担保关系中被"物"化的投资者权益,而且得准用于投资行为所涉及的某些基本的法律关系。我国《物权法》第55条及第67条中有关国家的投资人地位的规定应予正确理解,国家的出资人地位的确定应以工商登记为准,国办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投资设立公司的行为不属"国家出资"。  相似文献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至第一百零八条是善意取得制度的相关规定,其中第一百零六条是关于善意取得制度的基本内容。关于善意取得制度,学界分歧较大,较具代表性的争议有:  相似文献   

13.
叶松林 《法制与社会》2014,(10):214-215
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关乎由此身份给成员们带来的相关直接土地权益的获取,特别是在城镇化高速进展的今天,城镇化建设所带来的农村土体征收利益分配就直接依赖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的确认。本文通过田野调查的方法,研究了民族地区社会土壤的特殊性,并分析了在城镇化时期如何结合民族地区社会土壤、国家相关法律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提出相关法理确认原则和确认方式,对民族地区的农村集体资格的确认与管理做出了相关法社会学的探讨和设想。  相似文献   

14.
黄尔 《法制与社会》2013,(19):75+79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和辩护律师的权利规定保障了犯罪嫌疑人在审查逮捕阶段的权利,是刑事诉讼法律的一大进步,然而在强化犯罪嫌疑人权利的同时也弱化了被害人等诉讼参与人的权利。  相似文献   

15.
对我国民法典第262条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土地所有权”的理解,不应拘泥于其表面文义,也不应机械类比国家所有权的代表行使机理,而应结合历史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探寻其真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农民集体的代表实则是对全体集体成员的直接代表,无需经由所谓的农民集体主体中转;农民集体并非民法上的团体主体,而是由集体成员组成的松散集合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由全体集体成员集合而成的紧密组织体,是农民集体法人化改造的结果,与农民集体实质上为同一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成员和财产上与农民集体完全同一,其不仅是集体土地的管理者,也是所有者。这一解释结论对于准确把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本质属性,科学安排其成员、财产和收益分配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6.
张长云 《法制与社会》2011,(22):144-144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私有财产保护的健全,越来越多的老百姓选择运用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民事纠纷,但在民众司法意识提高的同时也搀杂着一些不法之徒利用法律上的一些漏洞、编造虚假事实、虚假证据,甚至编造一些虚假当事人来欺骗法院。由于现有法律的欠缺,使得一些虚假诉讼得以得逞,严重侵害了诉讼一方当事人及第三方当事人的利益,给法院带来了许多困难,损害了司法权威,浪费了司法资源。所以本文认为在当前司法环境中很有必要对虚假诉讼进行研究。本文主要从虚假诉讼概念、产生原因、法律规制三方面进行思考。  相似文献   

17.
18.
张军建 《法学家》2007,(3):90-94
当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理信托财产时,各国信托法都赋予受益人行使撤销的权利.然而,中国信托法也同时将该撤销权赋予了委托人.至于何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这是一个牵涉到是否尊重信托本质的原则性的问题,是信托法中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基础理论的大问题,不能简简单单将其概括为强化了谁的权利.  相似文献   

19.
物权的保护,是指在物权受到侵害的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恢复物权的完满状态。物权的保护既包括公法的保护,也包括私法的保护。"保护权利人的物权"是物权法的立法宗旨之一。因此,物权法在私法保护物权的过程中责无旁贷。  相似文献   

20.
新《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3款确立“案外人撤销诉讼”,将其置于法典之“第一编总则”之“第 、五章诉讼参加人”之“第一节当事人”中,定位于对诉讼第三人制度的原则性规定,定性为两审终审审级模式下之常规诉讼程序.该立法方案有三大弊端:其一,对案外人撤销诉讼的定性违背民事诉讼之基本程序法理;其二,对案外人撤销诉讼之立法体例的选择犯有原则性错误;其三,将导致案外人撤销诉讼之程序正当性与可操作性的丧失.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