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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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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对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公开条例仍然有自身的局限,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还存在很多问题,为此需要从思想、制度、实践、法律等方面采取措施,加快推进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化的进程。  相似文献   

2.
李庭 《法制与社会》2013,(31):34-35
本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概念进行阐释,分析了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3.
完善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一点思考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公民知情权为法理根据,是现代民主法治发展的必然结果。目前世界上已有很多国家规定公民享有知情权并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法或相关法律,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得以确立和健全,而我国目前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依然欠缺,有待于立法的进一步确立和完善。  相似文献   

4.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1年8月12日出台了《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司法解释,该司法解释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个案的司法救济制度、补充了对政府信息公开中的"第三方"的权益保护。但是,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仍旧存在较大的立法缺陷,如要完善,则需积极借鉴域外经验,从知情权入宪入手,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法,配套相应的法律和制度,以建立严格、完备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5.
伴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和建设法治国家的需要,世界各国先后通过立法的形式确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我国也不例外.自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生效以来,我国在信息公开领域取得了突出的成就,但由于国情的制约和客观现实的限制,我国的信息公开制度相较于西方发达国家仍存在诸多不足,并有非常大的优化空间.本文旨在辩证分析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实施的成果和仍存在的不足,并为该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以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于完善民主政治和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6.
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初步得以建立起来,全国各地和各级政府均出台诸如电子政务、新闻发言人、政府上网工程等信息公开制度,推动了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发展。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发展虽取得了一系列的成就,但是依然存在不少的问题:《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保障的是公众的知情权抑或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受到限制,政府信息公开缺乏监督机制和制度保障,司法救济途径不明确等。  相似文献   

7.
蒋继伟 《法制与社会》2011,(34):169-170,184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到现在已有三年多了,在实施的这几年时间里我们发现了它对政府的工作的开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本文在充分肯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治意义的同时,也实事求是地指出目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实施过程中暴露的不足。  相似文献   

8.
论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公民知情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相似文献   

9.
周之筠 《法制与社会》2012,(12):145-147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是我国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行,标志着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逐步步入正轨。政府信息公开是打造法治政府、阳光政府的必然要求,我国现阶段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依然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将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提出相关对策,以期为促进中国法治政府建设尽绵薄之力。  相似文献   

10.
在我国信息公开并不是政府的一项法定职责,但政府信息公开在保障行政相对人和公众的知情权及促进政府依法执政方面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本文通过对国外政府信息公开的考察,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的措施,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对我国法制建设的意义。  相似文献   

11.
2008年5月1日我国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这是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法治化的第一步,具有里程碑意义。但由于传统观念以及利益因素,各级政府并没有完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有许多方面亟待完善。  相似文献   

12.
政府信息公开之配套法律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并不乐观.究其原因有很多,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配套法律制度不完善,<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不相衔接是其重要原因之一.显然,单靠一部<条例>单打独斗是不可能担当政府信息公开的重任的,还需完善的配套制度予以保障.  相似文献   

13.
张坤 《法制与社会》2012,(24):34-35
我国2008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本条旨在保障公民知情权的同时保护公民的隐私权,但由于法条规定的不明确,导致《条例》在实际运用的过程中产生了政府公开信息侵犯公民隐私全和以保护公民隐私全的名义不公开政府信息等问题.因此,必须明晰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公民隐私权和公共利益的界定,增强《条例》的可操作性,完善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相似文献   

14.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布是我国贯彻依法治国国策,建设法治社会,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个重大举措。但是就《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身而言还存在不少的缺憾之处,本文试图指出这些缺憾之处,并结合一些国外的经验提出一些完善的办法,期望能对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起到一定的作用。  相似文献   

15.
随着法治国家的不断建设,人们的权利意识越来越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应运而生.这体现了国家法制建设的进一步完善,它的颁布是对人们知情权的保障,是人们行使参与权的信息来源,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地位的重要体现.但是这条顺应时代发展的法律制度并没有发挥其极致的作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还不够完善,其在立法、执法等方面仍存在着很多问题.本文主要通过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介绍,谈谈现阶段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存在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应该采取怎样的对策提出相关见解.  相似文献   

16.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实施以来,政府机关与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尤其是依申请公开制度的实施仍面临不少阻力。实践中,行政机关以审查申请用途的方式限制公众申请政府信息,且对于政府信息的范围、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的关系等存在错误认识,申请的处理还欠规范,不公开理由也缺乏依据。推进依申请公开制度,必须厘清公开与不公开界限,取消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资格、申请用途的审查,明确界定不公开信息的范围。  相似文献   

17.
论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法   总被引:18,自引:0,他引:18  
彭伶 《现代法学》2000,22(6):136-138
政府信息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源 ,蕴含着无法估量的价值。政府信息公开法是政府信息资源管理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对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法的必要性、主要内容及其他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论述。  相似文献   

18.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布,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救济制度初现端倪,但和西方主要国家相比,仍存在不足。本文试图从比较的角度审视美、日、英三国的相关制度,并希望在比较的基础上完善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19.
浅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具有了可操作性的法律规范,具有重大意义。然而要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法治化,仅此是远远不够的,它需要社会各界从思想、理论、法律、制度、实践、宣传等方面,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本文就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提出几点对策。  相似文献   

20.
随着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及信息技术的不断提高,建设阳光政府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尽管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建设起步较晚,但是目前已取得显著成效,尤其是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完善,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建设正在逐步迈向规范化.本文透过公民知情权等基本原则的视角对政府信息公开展开研究,并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建设在实践中产生的问题与我国国情,提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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