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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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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近年来,我国民间借贷十分活跃,借贷纠纷也不断增多。为了更好地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本文试图结合《意见》的适用,就当前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中容易发生争议的一些问题提出以下陋见: 一、关于高利率问题有约定利息的民间借贷,其利率一般都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过去,对这类情况往往作为高利贷处理,不仅不保护利息,有的还以高利盘剥没收本金。实践证明,这种做法不利于促进民间资金流转,阻碍了民间资金市场发育。随着我国商品、市  相似文献   

2.
《法学》1989,(7)
近年来,在法院所审理的民事案件中,债务案件呈上升趋势。由于民间借贷范围的扩大和借贷方式的多样化,诉诸法院来的债务案件出现了一系列新问题。较为突出的是,应当如何确定债务案件中高利贷的标准。关于民间借贷利率,我国现行法律并无明文规定,只是在最高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中有原则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有息借贷,其利率可以适当高于国家银行贷款利率”,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规定:“公民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  相似文献   

3.
李学辉 《法学杂志》2017,(12):126-132
民间借贷利率普遍过高,应为不争之事实.最高人民法院对民间借贷利率划定了“两线三区”,明确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部分的利息无效.然而,如何处理无效部分利息,司法实践中处理不一,引起了法律适用的混乱.超出法律规定的利率上限部分的利息应为不当得利,民间借贷利率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不应从本金中折抵.  相似文献   

4.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豫法研[1990]23号请示收悉。关于企业或个人欠国家银行贷款逾期两年未还是否适用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 国家各专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系实行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它们与借款的企业或公民之间的借贷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国家各专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其追偿贷款权利的,应当适用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确已超过诉讼时效  相似文献   

5.
肖峰 《法律适用》2021,(3):82-8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于2020年第二次修正后,实务中对何谓民间借贷以及其外延是否包括所有金融机构放贷仍存有争议.本文拟通过回溯民间借贷相关规范的演进过程,结合该司法解释最新修正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最新批复,阐释民间借贷的定性和范围,并就特定地方金融组织从事发放贷款等金融业...  相似文献   

6.
问:郭某的邻居打算到郊区办个小铁厂.急需一笔钱,即向郭家借款,说利息高于银行利息的几倍都可以。请问:法律政策对私人之间借贷的利息有无规定?何种程度的利率才受国家保护?答:我国法律是保护民间合法的借贷关系的。但是同时也禁止利用借贷从中牟取暴利。1991年8月31D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利率的《倍(包括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保护。”’这就是…  相似文献   

7.
民间借贷中的若干法律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国家几次调低银行存贷款利率,银行存款名义利率已大幅降低,加之民间投资渠道十分狭窄,于是为谋求较高收益而发生的民间借贷日益增多,其中暴露了许多问题,值得研究分析。一、高息借贷。民间借贷必须限定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利率限制上,按有关规定,民间...  相似文献   

8.
由于我国金融机构的放贷条件偏严格且取得贷款需要一定的时间,金融机构无法完全满足民营企业及个人的融资需求,导致民间借贷特别是网络民间借贷现象的出现和盛行。时下,司法实践中发生了一些行为人借助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在线上非法放贷后再恶意讨债的案例。例如,何某诱使借款人在网络平台上签订虚高金额的借贷协议,以收取利息、服务费为借口,先要求借款人在网络平台上发起第一笔约占借款总额45%的借款.  相似文献   

9.
在国家允许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法律环境下,由于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加上国家信贷政策的收紧和全球金融危机的多重影响,使得民间借贷在社会生活中崭露头角,但是民间借贷地位尴尬且缺乏有效监管,存在着一系列的风险及问题,需要对其进行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10.
增设“职业放高利贷罪”确有必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高利贷是指超过正常利率的借贷,其主要表现形式有:1.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这是一种比较常见和典型的高利贷表现形式,民间又称“利滚利”、“驴打滚”;2.出借人借贷时预先将利息扣除,变相提高利率,减少借款人实际得到的货币资金;3.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的借款。法律对待高利贷的通常做法是,首先,将其作为民间借贷来看待,属民法调整的范围。其次,有一个原则,即“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具体的规定有:1.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2.出借人借贷时预先将利息扣除的,按实际出借款计息;3.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  相似文献   

11.
作为经济现象和法律现象并存的民间借贷,其利率的市场化发展反映了一种适应性的民间自发创造。在我国,民间借贷利率在政府管控之下没有发挥出正式金融制度有益补充的作用,成为一种制度安排供给不足而致的变异产物。在市场经济国家里,民间借贷利率主  相似文献   

12.
周洁 《法制与社会》2014,(9):71+75-71,75
伴随着经济的发展,金融市场也日趋活跃,民间借贷这种融资形式也在不同地方先后出现,伴随而来的民间借贷导致的纠纷亦不断涌现。这些形式多样的民间借贷是否合法,是否违反了刑法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规定,民间借贷纠纷什么情况下适用民事责任,什么情况情况下适用刑事责任亟需明确,民间借贷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界分点在哪里,本文认为对行为人是否具有主观故意、是否向不特定人群吸纳存款以及其行为是否扰乱金融秩序是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的重要考量因素。  相似文献   

13.
胡田野 《时代法学》2013,11(4):59-65
由于中小企业在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国家应激励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贷款,并建立政府担保的中小企业贷款项目,同时创建对中小企业的减免税机制。应构建中小企业融资的社会中介法律制度,如中小企业的征信机构,借贷风险评估机构,参与担保机构,提供借贷双方信息的中介机构,中小企业成长的辅导机构等。在立法上,要修改和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并以完善民间借贷为核心,制定《中小金融业法》,允许适当的利率市场化,适度放宽中小企业之间借贷法律效力以促进中小企业融资。要完善中小企业融资的司法保障制度。  相似文献   

14.
民间借贷是指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资金使用方和贷款方行使个体从事经济活动的权利,在一定范围内按照自己可以接受的代价进行的自由融资。民间借贷主要有三种形式:亲朋好友之间的借贷、中小企业借贷和发放高息借贷。一、民间借贷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的区别(一)民间借贷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区别民间借贷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区别在于:(1)两者  相似文献   

15.
在民间借贷的审判实践中,经常出现被告未到庭而原告在庭审中自认收到被告利息又无证据证明双方利息约定的情形.本文从一例典型民间借贷案件出发,阐述对于该情形下原告自认的利息应如何处理的三种不同观点,进而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判决指引作用三方面分析笔者支持的观点——超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的四倍部分抵扣本金.  相似文献   

16.
民间借贷是一种自生与内发的金融活动.通过民间借贷的方式,借贷双方排除了正规金融机构严格的贷款条件的同时,却也促使了借贷风险现实化.一般而言,市场主体通过交易以期望债的实现,为了降低风险,担保往往众望所归.然而在民间借贷中,由于非正规金融尚未形成完善的法律体制,民间借贷各个行为人往往绕开《担保法》等法律的明文规定,导致担保机制无法发挥作用.本文将从民间借贷机构入手,讨论民间借贷存在的担保问题.  相似文献   

17.
借款合同,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作为贷款方将货币贷给借款方,借款方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并按规定期限将本息付给贷款方的协议。这类合同的特点是:作为合同标的的货币是国家用于调节生产和流通所需要的信贷资金,发放贷款必须严格遵循国家信贷计划和有关信贷制度,借贷双方都必须共同保证资金的安全,作为贷款方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是特定的合同主体,贷款利率必须执行国家规定,当事人不能任意商定。 近年来,人民法院面临借款合同案件大幅度上升的情况,依法将其纳入经济纠纷案件范围审理,体现  相似文献   

18.
自改革开放以来,由于个体和私营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各种贷款投资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这主要是由于从金融机构贷款的过程比较复杂而且难度较大,这就使得借款人开始寻求更方便快速的的私人资金贷款。然而,民间借贷具有高利率,它已经成为高利贷的一种形式,由于相关法律的缺失以及没有规范的约束机制,民间借贷本身也是自发的行为,近年来由于其快速发展也导致了众多的法律纠纷。在本文中,主要对民间借贷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进行对民间借贷导致纠纷的原因进行分析并且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对策。  相似文献   

19.
吕虹 《法制与社会》2011,(12):76-78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民间有了更多可供支配的闲散资金;另一方面由于国家信贷政策的收紧和全球金融危机的双重影响,以及国家允许民间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法律环境,这些都一定程度地促使了民间资金流动的活跃,也使得民间借贷活动日趋频繁。因此,因民间借贷而导致的纠纷也开始呈现出一些新的趋势和特点,并对我们基层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将结合2006年至2010年杭州市滨江区法院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情况,分析案件特点,归纳审理难点,并积极探讨如何发挥法院的司法职能,做好此类案件的审理工作,减少民间借贷纠纷的发生,为民间资本的有序流通和有效利用提供司法保障。  相似文献   

20.
我院在审理一非金融企业贷款给个人收取利息的纠纷案件时,对该企业的行为是否有效,如何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的规定,有以下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非金融企业不具备贷款人主体资格,其向个人贷款收取利息的行为无效;第二种意见认为,非金融企业只向社会上某一个人发放了贷款,未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该企业贷款行为有效,应按民间借贷处理。请问哪种意见正确?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谭黎明谭黎明同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如何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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