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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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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试析买卖合同中货物所有权的转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货物买卖,说到底是买卖货物的所有权。卖方把自己的货物所有权转让给买方.并从买方取得相应的价金;买方支付价金,从卖方取得货物所有权。以价金换取货物所有权是买卖的本质,是其区别于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根本特征。既然货物买卖是买卖货物的所有权,那么,在买卖合同中,货物的所有权从何时起由卖方转移于买方,则是至关重要的了。它关系到买卖双方的切身利益。本文评析了各国法律有关所有权应于何时转移的三种主要规定,指出了各自的长处和不足,并在此基础上就修改和完善我国合同法的相应条款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2.
政府采购法涉及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本国货物的认定标准问题。在世界经济趋于一体化的今天,一件产品从原材料到制成品,所有生产工序都在一个国家完成的现象已经越来越罕见,更加普遍的做法是零配件全球采购,然后在某一个国家或地区完成最后的加工或组装工序。我国的政府采购法虽然已经颁布多年,但该法对于本国货物的含义没有作明确的规定,这使得我国的政府采购法在现实中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购买美国产品法》以及美国的其他法律对于界定本国货物有一套较为完善的制度,这些制度对于我国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3.
货物控制权作为《鹿特丹规则》规定的一类新型权利,按权利内容划分,它属于债权;按权利作用划分,它属于形成权。因此,控制权的行使既有债权的相对性特点,又有形成权的单方性特点。明确了控制权是一种形成权,才能按照控制权的法律特点在立法上确立其内容和行使条件。  相似文献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走私货物、物品所偷逃的应缴税额,以海关出具的证明为准。而偷逃应缴税额的大小,是衡量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与非罪、罪重与罪轻的主要标准,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重要的定罪及量刑情节。因此,由海关出具的《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海关核定证明书》(以下简称核税证明)是审理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犯罪案件认定走私偷逃应缴税额的  相似文献   

5.
转移货物的财产所有权是货物买卖中的核心。在当今世界贸易中,百分之八十以上的货物运输是由海运来承担的,货物交付运输后,承运人对该票货物签发提单,正确判定提单下货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对于保证国际货物买卖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安全,促进贸易的发展,以及避免减少纠纷的发生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方法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我国的《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等其他的法律、法规对所有权的转移问题均未作出规定…  相似文献   

6.
本文以被视为灭失货物再现后货物所有权归属问题为核心,在对我国海商法相关条款进行系统分析的基础上,指出"被视为灭失货物再现"是海商法的一个空白点.在对相关法律制度中类似事件进行比较与借鉴的基础上,就如何确定被视为灭失货物再现后货物所有权的归属问题,提出了修订<海商法>第50条的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7.
将边境执法措施扩展到进出口之外的过境环节是发达国家强化知识产权执法的新趋势.这一严厉措施引起了许多问题和争议.在国内法层面,多数国家并未赋予知识产权权利人控制过境行为的实体权利,针对过境货物的边境措施缺乏实体权利的支撑.在冲突法层面,由于过境货物特殊的法律状态,很难根据现有的知识产权法冲突规则协调货物过境国、来源国与目的国的法律适用解决法律选择问题.在国际法层面,针对过境货物的边境措施与世贸体制下就相关问题达成的多边协定,是否一致也存有很大疑问.由于面临诸多问题与争议,这一措施能否获得全面接受尚属未知,仍需进行一定调整.  相似文献   

8.
无单放货案件中,承运人有否实施放货,即有关货物交付的事实认定问题,近年来越来越成为海事法院审理此类案件的焦点.如何认定货物交付是一个具有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的重要课题.在检索国际海上运输法律制度中对货物交付定义的基础上,具体分析了海事审判实践中提单持有人和承运人各自举证的具体内容,并结合无单放货案件所应体现的价值取向,就此类案件中货物交付的认定标准进行梳理和小结,以期为海商法的理论和实践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9.
电子商务席卷整个世界时,与其伴随出现的亟待解决的问题是:传统的法律制度如何去规范新兴的事物?法律如何为电子商务创造一个稳定可靠的法律体系?面对这些问题,世界各国都在积极探索尝试电子商务立法。在电子商务立法领域值得高度注意的是联合国贸法会电子商务工作组的活动。联合国贸法会作为联合国的专门研究机构,一直致力于消除国际贸易中的障碍,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随着电子邮件和电子数据交换(EDI)在国际商业领域的广泛使用,贸法会开始研究电子商务方面的立法问题,其通过的有影响的法律文件有…  相似文献   

10.
<正> 一、货物原产地规则的含义和作用 从历史的角度看,“货物原产地”纯粹是一种自然地理意义上的概念,它是指货物作为商品,在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中的产生地、生产地、制造地或加工地,其作用在于向销售商和消费者表明商品的品质、特性、价值等,便于消费者挑选满意的商品。这种“货物原产地”类似于商品的商标。随着生产的社会化和国际化,跨国公司逐渐渗透到世界各个角落,国际贸易不断发展,国际投资活动方兴未艾,今天的“货物原产地”不仅表明某种商品的质量,而且涵盖了更为广泛的内容;它可以促进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的发展,但更经常地,它还可能成为一种有效的贸易保护手段。因此,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纷纷采取法律的形式规范货物原产地的含义和内容,一些国际机构也试图通过制定关于原产地规则的国际条约,以便统一或协调有关各国的不同规定。这样就使原本属于自然地理意义上的“货物原产地”掺入了更多的人为因素,使这一概念变得更加复杂。  相似文献   

11.
论货物买卖的风险转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买卖合同订立后,标的物在自卖方备货完毕到买方验货收讫止这一过程中可能会由于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故而遭到毁损、灭失,即货物买卖中的风险。公平合理地解决这种风险后果的承担问题,对于保护交易安全,促进商品流转有重要意义。因此,货物风险转移时间对货物买卖有根本意义。我国目前尚无确立货物风险转移规则的法律法规。对于这一问题,《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以下简称《销售公约》)已作较详尽的规定,而且,各国法律的规定也差别不大。所以,在制定我国规范此问题的法律时,我们完全可以借鉴《销售公约》和其他国家有关此问题的…  相似文献   

12.
丁小巍 《政法学刊》2004,21(4):12-15
在国际货物贸易中,对于卖方的权利瑕疵担保责任非常容易产生争议和纠纷,它关系到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范围和双方的切身利益,是合同法律制度中一个值得密切关注的重要问题。《德国民法典》、美国《统一商法典》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关于卖方权利瑕疵担保责任规定,我国合同法应借鉴前三者的长处。  相似文献   

13.
在国际贸易中,货物的风险是指货物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过程中所发生的意外损失和灭失。货物风险的转移就是指货物的风险何时从卖方转移到买方。风险转移直接涉及买卖双方的利益,它关系到是由卖方还是由买方承担损失的问题。在实际业务中,明确货物风险转移的具体条件和时间,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关于风险转移问题,各国法律及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和国际贸易惯例都有不同的规定,但主要有这么两项基本原则:第一是把风险转移和所有权转移联系在一起,以所有权转移时间作为风险转移的时间。那么,所有权转移则为风险转移的条件。英国和法国等国家的法律持这种原则。第二是将货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与风险转移的时间分割开来,  相似文献   

14.
周华 《广东法学》2005,(3):66-69
走私货物适用税率核定偷逃税款,是认定罪与非罪,罪轻罪重的重要法律事实,而确定原产地是适用税率的必要条件。在行政征收过程中,进口人承担对原产地的主要证明责任,但是在涉罪案件中,原产地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以及原产地不明的走私货物如何适用税率,司法机关和海关存在分歧。本文从法理和执法实际角度出发进行分析,指出双方观点的缺陷,并认定根据当前立法以及海关进口的实际情况,涉罪案件原产地不明的进口货物应当适用优惠税率。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速,中国的进出口贸易发展极为迅速,而由于海上运输有着成本低廉等诸多优势,中国各个港口的货物吞吐量也与日剧增。相应的,因港口货物而引起的各类法律纠纷也呈直线上升的趋势,其中,关于由承运人依提单向提单持有人签发的进出口货物提货单是否可以作为物权凭证或所有权凭证的法律问题尤其引人关注。  相似文献   

16.
在中国海事审判中,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纠纷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关于提单以及提单项下货物交付的规定比较原则,造成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纠纷法律适用方面的困难。为解决海事审判中出现的法律适用方面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规定,总结中国海事审判经验,参照国际海运惯例、国际海事公约,借鉴国际海事司法的通常做法,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起草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并于2009年3月5日起施行。从规定适用的提单范围,承运人无单放货的责任,承运人无单放货是否可以享有责任限制,承运人提单审查的风险责任,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可否免除承运人的赔偿责任,可否免除承运人交付货物的责任,对记名提单持有人所享有权利的限制,免除承运人交货义务,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的连带责任,实际交付货物的托运人可否有索赔权,正本提单持有人的索赔权以及正本提单持有人索赔的诉讼时效等方面对规定加以阐述和说明。  相似文献   

17.
本文分析了记名提单的属性,比较了记名提单与海运单的相同与不同之处,讨论了不同国家对承运人应否凭记名提单交付货物这一问题的法律规定,认为世界上主要航运国家的规定与美国不同,承运人须凭记名提单交付货物。本文探讨了修改《海商法》第71条的必要性,认为修改该条款的时机尚未成熟,法律界需对此进行充分的论证。  相似文献   

18.
各国对留置权所担保债权的发生原因并无明确规定,不论是依合同,或无因管理或不当得利均可成立留置权,如台湾“民事法规”。而我国《民法》及《担保法》则将留置权限定于合同之债范围内,只有依合同占有债务人动产方可成立留置权,如《担保法》第84条规定,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因此,海上货物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必须是依海运合同产生的债权。我国《海商法》第87条、第94条及第141条明文规定,承运人为其应当被支付的费用有权留置债务人货物。既是法律规定,我国《海商法…  相似文献   

19.
货物控制权之研究   总被引:7,自引:3,他引:4  
在以海运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国际贸易运输中 ,中途停运权与提单运输存在着法律冲突。为此 ,法律应当明确规定货物控制权。本文分析了货物控制权的含义、货物控制权的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货物控制权的行使、转让与终止 ,并提出了相应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20.
论国际货物买卖中的风险转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风险转移直接关系着双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它是买卖双方当事人承担货损责任的关键。各国法律和国际条约在这一问题上作了不同的规定,法律适用也比国内法更为复杂,这无疑增加了国际贸易复杂性和风险性。因此明确货物风险转移的具体时间和条件有着重要的实际意义。在国际货物买卖中,风险转移的关键是时间,其决定因素是货物的特定化。本文试从不同法律的不同角度对影响风险转移的相关因素进行研究,并对其利弊作了比较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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