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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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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裁判摘要】 根据200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的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据此,保险人有义务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向投保人就责任免除条款作出明确说明,  相似文献   

2.
【裁判要旨】投保人、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对保险合同条款内容的说明和投保人在投保时对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的告知,是订立合同的基础。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对保险合同条款作出说明,使投保人正确理解合同内容,自愿投保。如果富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保险公司违反说明义务这一先合同义务,则在保险合同纠纷中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3.
略论保险人订约说明义务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一我国《保险法》第16条第1款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第17条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上述规定,确立了保险人的订约说明义务。根据上述规定,所谓订约说明义务也称为“醒意义务”,即保险人于保险合同订立之际,向投保人说明合同条款涵义之义务。此项义务具有以下特点:1法定性。订约说明义务是保险人的法定义务,一切保险人均负此义务,且不允许保险人以合同条款等方式予以限制或免除。2先合同性。订约…  相似文献   

4.
保险人的合同后诚信义务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邢海宝 《法学杂志》2005,26(2):38-40
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应当遵守诚信原则和诚信义务,而且,诚信义务在保险合同关系发展的各个阶段均可产生。本文探讨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成立之后的若干诚信义务,主张强化保险人合同后诚信义务,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以利保险的目的和功能的实现。  相似文献   

5.
姜南 《河北法学》2011,29(10):146-149
作为一种授权性规范,保险合同法定解除权不仅是一种形成权,而且是保险人的抗辩权;作为一种利益失衡的矫正方式,保险合同法定解除权既是保险人的权利,又是对保险人的权利限制。从立法的指导思想看,保险合同法定解除权在投保方与保险方之间的"倾斜性"配置原则体现了对保险合同当事人利益平衡的理念。在行使规则方面,我国保险立法应当在解除权的行使相对人、行使方式、行使期间上予以细化。  相似文献   

6.
保险人说明义务又称保险人缔约说明义务,是指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订立过程中,依法承担的将保险合同中的格式条款向投保人进行说明的义务。2009年修订的《保险法》第17条对其进行了规定。现结合理论和实务中的争议问题进行研究。  相似文献   

7.
保险人说明义务是我国保险法的开创性规定。诚实信用原则、意思自治、保险合同性质、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使得保险人说明义务得以存在。保障投保人的知悉权,使其在充分、正确理解保险合同务款的内容的前提下,签订保险合同,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险人说明义务映射到《保险法》上就是第十七条的保险条款说明义务和第十八条的责任免除条款的明确说明义务。本文从保险人说明义务的适用范围、履行方式、履行标准以及违反说明义务的法律后果四个方面对保险人说明义务做了简要的论述。  相似文献   

8.
赵志钢 《政法论丛》2013,(1):103-110
保险合同属于典型的射幸合同。由此所决定,保险合同生效后保险事故发生前,保险人并不实际负有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保险事故的发生使这种义务变为确定,但并不必然导致保险权利人保险合同上的利益受损。只有在保险人违反合同全部或部分拒赔时,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保险合同利益才受到损害,方才构成诉讼时效的起算。  相似文献   

9.
梁鹏 《环球法律评论》2011,33(5):102-112
我国规定保险合同复效须由投保人与保险人达成协议,这种模式容易导致保险人滥用同意权阻碍保险合同复效,宽松的可保主义模式能够平衡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的利益。衡量投保人提供的可保证明是否符合复效要求应当采取理性保险人标准。复效合同性质上应为原合同与新告知内容的特殊组合,对新告知内容,投保人应当履行告知义务,保险人对新告知内容的抗辩应自复效之时起算,而自杀免责期的起算则应从保险合同成立之时起算。在宽松的可保主义制度下,自动复效阶段的复效时点为投保人补缴保险费及其利息之时,可保复效阶段,保险合同复效的时点因情况不同各有差异。  相似文献   

10.
【裁判摘要】 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保险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售“自助式保险卡”未尽说明义务,又未对相关事项向投保人提出询问,自行代替投保人激活保险卡形成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保险单,在保险合同生效后,保险人以电子保险单内容不准确,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为由主张解除保险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相似文献   

11.
一、基于保险合同的特殊性,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最大限度的诚实守信。投保人依法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即是最大限度诚实守信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前,应当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作出的询问,如实告知影响保险人对是否承保以及如何设定承保条件、承保费率做出正确决定的重要事项。对于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二、如果保险人在明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情况下,不是进一步要求投保人如实告知.而是仍与之订立保险合同,则应视为其主动放弃了抗辨权利,构成有法律约束力的弃权行为,故无权再以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解除保险合同,而应严格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相似文献   

12.
一、保险合同的特征保险合同是保险关系产生的重要媒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保险人从展业到理赔,实际上就是与投保人订立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所谓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支付规定的保险费,保险人对投保标的因保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在保险金额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或在合同约定期限届满时,承担给付保险金义务的协议。保险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除了具有合同的一般特征,还有自身的独特性。目前的一些保险学和保险法学论著在论述这个问题时,无外乎两种方法:一是先谈保险合同的一般特  相似文献   

13.
我国保险法规定了保险人的缔约说明义务,并明确保险人履行义务的对象为保险合同的投保人。但在团体保险的情形,仅向投保人履行说明义务不能满足最大诚信原则、契约自由、当事人利益平衡、消费者权利保护以及权利义务对等等法律理念的要求,不能充分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在团体保险合同中,保险人还应对被保险人履行其说明义务。  相似文献   

14.
结构主义法学视角下,我国《保险法》第16条具有双重结构,对双重结构进行"法律后果"等多层次设问及解析,可以获取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条款的立法以及法律适用层面的完善路径。第4款和第5款应当增加保险人行使合同解除权的适用前提;保险人在投保人履行告知义务之前与之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人丧失解除权;发现投保人违反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选择下发拒赔通知书和行使保险合同解除权的顺序。"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应当替换为"重要事项";"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实质是与保险事故发生具有因果关系。投保人故意违反告知义务的,未告知的事项应当与保险事故的发生存在因果关系,保险人才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相似文献   

15.
归纳实践中保险商品的售卖方式以及对免责条款明确说明义务的履行方式,揭示争议的缘由。解决问题的向度包括:统一法律规定的"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和保险合同中包含的"责任免除"条款的范围,要求保险人在合同中以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方式标明;保险人履行免责条款明确说明义务应当在确定保险合同之前进行;判断是否"明确"的标准应当根据具体的交易情景做出;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保险人举证对免责条款进行了明确说明;理顺保险代理人销售保险商品的利益驱动力,投保人应对保险合同内容主动获知;强化投保人"保险人已经对免责条款对我进行了明确说明"复写及签字的做法。  相似文献   

16.
游杰 《四川审判》2002,(6):28-28
所谓保证保险,是指由保险人为被保证人向权利人以保险合同的方式提供担保,当被保证人的行为致使权利人遭受经济损失时,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据此成立的合同即为保证保险合同。所谓信用保险,是应权利人要求,由保险人对权利人所面临的债务人不能履行偿付或拒绝偿付债务的风险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据此成立的合同即为信用保险合同。  相似文献   

17.
保险人解除失权规则的适用是诚实信用原则在保险法律关系中的延伸,保险人明知投保人不履行如卖告知义务而仍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不得因此而享有保险合同解除权,2009年《保险法》的修订更是将这一规则纳入其中。本文对失权及保险入解除失权的构成要件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指出保险人解除失权规则的方法论基础实为利益衡量。  相似文献   

18.
保险人说明义务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了保险人的说明义务,但没有引起学者和司法界的应有的重视。笔者曾对保险人说明义务作了初步探索,现发表拙见以抛砖引玉。一、保险人说明义务的概念和法律特征保险人说明义务,是指法律规定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应将保险合同条款内容,向投保人陈述清楚的责任。保险人说明义务具有下列法律特征:l、说明义务是保险人的义务,是与投保人告知义务相对应的一项保险人义务。2、说明义务是保险人所负的法定义务。保险人说明义务不是当事人约定所产生的义务,而是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  相似文献   

19.
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在保险合同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是保险人维持正常经营、防范风险的必备条款。但关于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范围以及保险人履行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如何认定,一直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最高人民法院于2013年5月31日颁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保险法司法解释二》),  相似文献   

20.
说明义务是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时的基本义务,本文拟通过阐述保险人说明义务制度的价值取向、保险人说明义务制度的具体内容以及保险人违反说明义务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来探讨对保险人说明义务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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