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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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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中国当前是否需要立法确立沉默权制度,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享有沉默权,国内观点及其理由各不相同。实行沉默权制度,其实质是法治国家对公民个人权利的尊重与保护的体现之一。我国沉默权的确立是大势所趋,但并非势在必行。立法确立沉默权是相当简单的事情,但要落实沉默权则要有相应的观念、环境、机制和规则,从此点来讲,沉默权的确立尚需时间和努力。  相似文献   

2.
沉默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享有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 ,是一个国家诉讼民主、文明程度的标志。联合国的刑事司法准则把沉默权作为刑事司法的最低限度的保障之一。为顺应国际刑事诉讼发展的大趋势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中确立沉默权制度 ,要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沉默权 ,制定鼓励陈述的措施 ,建立非自愿陈述的排除规则 ,建立特定案件沉默权例外的制度。  相似文献   

3.
沉默权的确立是司法走向文明的标志,它体现刑事诉讼中权利的平等,司法的公正和程序的正义以及人权的保障。本文对我国确立沉默权的必要性以及与现行司法制度和实践中的冲突进行探讨,提出确立沉默权是完善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推进司法改革的内容之一。  相似文献   

4.
沉默权即“不被迫自证其罪的权利”,沉默权制度的确立符合世界刑事程序制度发展的方向,是走向文明的标志。确立沉默权,有利于揭示全面案情,防止错案发生,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  相似文献   

5.
通过对沉默权和如实回答的法理分析,得出沉默权和如实回答都是保障无罪的人不受法律追究的法律制度。如实回答不仅是义务,而且是一种权利,并且如实回答在保障无罪的人不受法律错误追究方面的效率较沉默权要高。  相似文献   

6.
沉默权制度是西方诸多国家刑事诉讼程序中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权的一项重要制度,其历史源远流长。英国是沉默权制度的发源地,美国在继承和发展沉默权制度上有着特殊的贡献,不仅第一个在宪法中明确加以规定,而且其确立的米兰达规则成为西方沉默权制度发展史上的里程碑。大陆法系的许多国家也接受了这一制度,但由于法治传统的差异,其沉默权制度呈现出与英美法系国家不同的特征。二战后,国际社会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呼声高涨,作为在刑事诉讼中保障人权的一项重要制度,沉默权制度的价值与功能逐渐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沉默权逐渐成为国际人权法上的一项基本人权。  相似文献   

7.
沉默权是国际人权法上的一项基本人权。构建沉默权制度,是刑事讼诉中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权的必然要求。我国应顺应国际趋势、借鉴两大法系有代表性国家的做法,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建立适应我国国情的有限沉默权制度。  相似文献   

8.
我国目前立法中还没有沉默权制度,引入沉默权制度是大势所趋。建立沉默权制度有利于加强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基本人权的程序保障,促进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的进一步民主化,是履行国际法义务的需要,也是树立公众对刑事程序的信心,维持刑事程序正常运作的现实需要。在此情形下,我国侦查工作应有的应对研究就显得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9.
沉默权是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的一种特权 ,即在不利于自己的情况下保持沉默 ,在有利于自己的情况下打破沉默 ,作有利于自己的陈述。也就是说 ,犯罪嫌疑人既享有在沉默与陈述之间进行选择的权利 ,又享有如何进行陈述的权利。不论在英美法系国家还是大陆法系国家 ,沉默权都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我国目前还未确立沉默权制度。作为一个新兴的法制国家 ,我国应当确立沉默权制度。因为无罪推定原则的确立需要沉默权 ;沉默权是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一项手段 ;确立沉默权制度符合国际潮流 ,也是我国履行国际公约义务的需要。  相似文献   

10.
论沉默权的程序保障规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从人权保障以及人类司法走向文明、民主的角度来看,在我国确立沉默权制度已成为必然。由于沉默权直接威胁到“公权力”的实施,因而极易受到司法人员的侵犯。因此,对沉默权的程序保障应当与确立沉默权制度本身一样重要。本文从现有国外立法入手,借鉴国外经验,认为应当在我国确立“告知规则、放弃规则、排除规则以及律师参与规则”以确保沉默权真正成为嫌疑人、被告人“行为中的权利”。  相似文献   

11.
沉默在特定情形下可以构成诈欺已成各国共识.对于沉默诈欺的构成,大陆法系国家在审判实践中形成了构成要件主义,规定了沉默构成诈欺的三个要件;英美法系则规定沉默只有在四类具体的合同中才能构成诈欺.尽管如此,两大法系均将告知义务的存在作为沉默构成诈欺的首要前提.我国的沉默诈欺制度既未明确告知义务这一前提,对诈欺故意的认定亦过于严苛,须借鉴大陆法系的一些做法对之予以修正.  相似文献   

12.
联合国准则与警察保障人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保障人权是联合国公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警察在国家刑事司法体制和政治体制中的重要性 ,决定了它必须对人权予以足够的保护。根据联合国准则的要求 ,本文从逮捕和羁押、无罪推定、沉默权、公民的待遇等多个方面对我国现行法律有关警察保障人权的规定进行了检讨 ,并提出改革建议。  相似文献   

13.
我国法律中没有明确赋予嫌疑人沉默权,但从遏制刑讯逼供、保障人权、民主诉讼、准确司法的角度看,有必要确立沉默权。“不必自我归罪”是沉默权的司法原则,侦讯仍是一种取证手段。沉默权不能同“老实交待”对立起来。强调“认罪服法”与“不必自我归罪”原则是相冲突的。“不必自我归罪”并非不可以“自我归罪”,“坦白从宽”应得到兑现。被迫供述与自愿供述都可采用为证据。  相似文献   

14.
沉默权应不应当入宪,还存在着激烈的争论。从宪政的基本价值及长远理想来看,我国现行宪法应予确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沉默权。但人权受到各种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和制约,具有渐进性,沉默权入宪会增加公安机关的负担,造成人、财、物的浪费,就我国目前情况来看,沉默权入宪应当缓行。  相似文献   

15.
测谎结果应当具有证据的客观性,而从测谎结果的可容性来看,CPS鉴定结果在一定条件下不违背沉默权制度及法的伦理性。应当承认测谎结果的证据资格。  相似文献   

16.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应当坚持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刑事政策。几十年来 ,在贯彻中收到了明显的实效。目前 ,在讨论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沉默权时 ,有的学者认为应当废除这一刑事政策。该文认为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刑事政策还应当继续贯彻 ,并且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 ,进行了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17.
沉默权不该再沉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随着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变革,我国刑事司法制度与司法准则接轨的步伐加快,特别是1998年10月我国签署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后,沉默权问题已成为法学界、司法实务界、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和刑事诉讼法研究的热点。我国目前应制定沉默权制度,以完善刑事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18.
侦查工作在查获犯罪的同时又要注重公民合法权益的保障,因而侦查工作必须纳入法制化的轨道,通过法律来规范侦查行为。通过分析当前侦查工作法制现状,指出我国侦查工作应加强对侦查监督机制、沉默权问题、律师侦查阶段介入问题以及秘密侦查适用制度四个方面的法制化建设。  相似文献   

19.
生产力标准是判断一切工作是非得失的根本标准。长期以来,一些人总是把生产力标准等同于物的标准,给实际工作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生产力标准包含物与人的双重内涵,生产力的发展是物的积累与人的进步的双线进程。人是生产力发展的主体,人是生产力发展的动力,人是生产力发展的目的。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必然是物与人的协调发展。坚持生产力标准必须坚持物与人的统一  相似文献   

20.
没有规定无罪推定原则、没有确立沉默权、没有对逼取的口供作出排除性规定,这是导致我国刑讯逼供屡禁不止的法律根源。笔者认为,应及早从程序立法上构建起根治刑讯逼供的治本机制。为此建议:修改刊诉法第12条,明确规定无罪推定的刑事诉讼原则;把“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政策法律化;修改刑诉法第93条,确立沉默权;在刑诉法第43条中增加一款,对逼取的口供及据此查获的间接证据作出不能作为定案根据的排除性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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