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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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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接上期)(三)关于司法部颁布(含部委联合发文颁布)行政规章的简要表述:在《监狱法实施条例》的基础上,司法部等还应当制定包括《罪犯减刑假释办法》、《监狱刑罚执行细则》、《狱政管理细则》、《教育改造工作规定》、《罪犯生活卫生基本标准》、《罪犯劳动管理办法》、《外国籍罪犯管理规定》、《未成年犯教育改造条例》、《罪犯权利义务规定》等。具体如下:(1)《罪犯减刑假释办法》减刑假释制度的法制化、规范化,是刑罚执行中的焦点内容。目前我国现行的《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中关于减刑、假释的条件、幅度程序的规定非常…  相似文献   

2.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我国《监狱法》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 2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可以看出,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刑罚执行的主体是特定的国家专政机关(以监狱为主,也涉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执行的对象是犯罪人的特定范畴。我国《刑事诉讼法》和《监狱法》对主体与客体之间刑罚执行也作了程序上的规定,以保证刑罚合法、正当。 刑法正义在刑罚过程中的体现集中到以下 3点:主体、客体、程序。由于刑法是一种公法,主要涉及国家与私人之间的关系即D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因…  相似文献   

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正确执行刑罚,加强对未成年犯管教所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以下简称《监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未成年犯管教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未成年犯管教所是监狱的一种类型,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 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未满十八周岁的罪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接受教育改造。  相似文献   

4.
留所服刑罪犯是指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在交付执行刑罚前,因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而留在看守所执行刑罚的罪犯。我国《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看守所条例》对留所服刑罪犯有明确规定:《刑事诉讼法》第213条第二款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监狱法》第15条规定:“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相似文献   

5.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颁行,监狱法律关系也运用而生.本文试就监狱法律关系的几个基本问题谈以下浅见.一、监狱法律关系的构成与特点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监狱法律关系就是由监狱法所调整的,在国家刑罚执行机关与罪犯之间,在执行刑罚和改造罪犯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监狱法律关系的内容包括:其一,监狱法律关系发生在执行刑罚和改造罪犯的工作过程之中,始于罪犯被收监,终于罪犯的刑罚执行完毕.其二,监狱法律关系实质上是监狱机关与其他监狱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其中主要的是监狱与罪犯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其三,监狱法律关系由监狱法规所确认和调整.监狱机关与罪犯之间的关系不能都成为监狱法律关系,只有  相似文献   

6.
正《监狱法》第1条规定:"为了正确执行刑罚,惩罚和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3条规定:"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上述规定明确了监狱行刑的任务、原则和目的,但监狱行刑资源有限,而实现监狱行刑任务目的的追求无限,所以应充分重视监狱行刑效益问题。一、监狱行刑效益的内容(一)监狱行刑成本行刑成本是指在行刑过程中,为开展行刑活动所  相似文献   

7.
去年上半年,河南省监狱系统接受了省委政法委组织的刑罚执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1997年元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收押、减刑、假释及保外就医的执行情况。从检查情况看,绝大多数监狱在刑罚执行中能够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突出表现在:各监狱能够严格执行《监狱法》和有关规定收押和拒收罪犯;能够按照《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办理减刑假释呈报工作,能够认真执行“三公开一推荐”制度,即公开考核结果、公开减刑指标、公开办理程序、让罪犯推荐减刑入选;保外就医工作既能够体现人道主义政策又能…  相似文献   

8.
监狱性质和职能由主观意志和客观要求相结合而定位。由于特殊的历史背景和主、客观因素,我国监狱的性质和职能的定位经历了曲折发展的过程。《监狱法》的颁布实施,使监狱性质由异化到纯化。我国监狱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是对罪犯实施惩罚的刑罚执行机关,是对罪犯实施改造和矫正的机构。国家赋予监狱的职能应是准确执行刑罚、对罪犯实施惩罚、对罪犯实施改造和矫正。  相似文献   

9.
执法花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二条规定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 高墙电网内的监狱人民警察依法实施教育改造,他们用青春、热血和智慧教育、挽救、改造罪犯,个中也有乐趣,以苦为乐。请看笔者从省级现代化文明监狱中采摘的几朵“小花”。 输(书)在厕所 随着社会的发展,服刑罪犯对知识的重要性也有了愈来愈深刻的认识。加上监狱积极倡导和鼓励,1999年报名参加国家自考的罪犯达三十多人,共报考10个专业近70门课,自学风气十分浓郁。  相似文献   

10.
四、我国监狱在人权保障方面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 我国监狱在人权保障方面存在上述诸多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笔者认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监狱法律制度不完善。其一,《监狱法》本身不完善。如《监狱法》第8条规定:“国家保障监狱改造罪犯所需经费。”但没有规定对不执行这一规定的责任追究问题。迄今为止,一些地方的“皇粮”、“囚粮”得不到完全落实,就与《监狱法》没有规定相应的责任追究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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