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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007年11月,上海某健身公司招聘兼职教练,李某被录用。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仅口头约定:劳动报酬按照课程计算,每节课1小时,报酬为100元。2009年6月,李某向公司反映,其课程安排比较分散,且课程之间等待时间比较长,造成他每周工作6天,每天在健身房内的实际时间超过8小时,应作全目制用工处理,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并支付加班工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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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孜万 《新疆人大(汉文)》2011,(10)
案情:2006年6月,马某到乌鲁木齐市某妇科医院工作,2009年9月30日辞职离开该医院。马某在该妇科医院工作期间,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根据该妇科医院2007年5月11日下发的文件,规定退休返聘人员、兼职人员、临时工不在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范围之内。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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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劳动合同法》看我国非全日制用工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劳动合同法》第五章以“特别规定“的形式对非全日制用工做出了界定,并对因非全日制用工而发生的劳动合同的形式、内容等做出了相应的规定。但相对于目前飞速发展的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法》短短五条的规定显然过于简单,对于一些非全日制用工合同订立过程中的细节问题仍有待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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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保:张是外省一家公司的员工,2011年10月,来本市应聘.与一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因张有一些事务需要回原单位处理,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后一个月来公司上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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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保:
我和单位在养老金的缴纳上有争议,当我找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时,他们却让我去找社保中心。据说现在保险征缴方面的投诉处理,跟以往有些不一样,这是为什么呢?我希望你介绍一下这方面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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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极大地推进了劳动法治建设的进程,同时对于重构我国劳动关系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在传统意义上,同一时间内一个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的生产资料相结合,从而只形成一个劳动关系.随着我国社会的转型及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灵活就业形式大量出现,在现实生活中,双重劳动关系普遍存在.双重劳动关系的界定.关系到劳动者、用人单位、其他相关主体合法权益保护以及责任划分问题.本文就隐形就业、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中存在的双重劳动关系问题,以劳动合同法为依据,提出应承认双重劳动关系的合法性,并应从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以及争议解决办法等方面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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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与保障》2013,(7):4-4
小保:我们是一群农民合同制工人,在城里一家企业打工已五年。现合同期满,如今家乡给种地人减了农业税,实行免费供种、免费供化肥。扣棚种菜几亩地一年收入几万元,种地收入不薄了。在外打工收入虽多点,可背井离乡、抛家舍业也不容易,我准备不续签合同,回家种地了。请问在企业打工期间,企业和我们个人缴纳的社保能否退还给我们?宋能宋能:不能退还。《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根据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转发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第九条的规定:“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没有继续缴费的,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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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某房产销售公司的员工。我们公司在2011年9月以前,销售团队约一百多人,有少部分人会与一家名为“思百乐”的劳务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思百乐”每月向这部分签约销售人员发底薪、交社保,底薪一般参照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而那些没有与“思百乐”签约的销售人员,收入则完全来自销售房屋产生的佣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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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厦门市外税分局了解到,从2012年开始,在厦门工作的外国人也可以缴纳社保了。据介绍,已在厦门市就业且符合参保条件的尚未参保的外国人(包含港澳台),应在2012年6月30日之前申报缴纳社保,补缴时间从2011年10月15日起。如在7月1日后补办,则按规定从欠缴之日起加收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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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代缴问题由来已久且原因复杂,关于社保代缴的合法性问题存在较大争议。文章从社保代缴的含义出发,在分析了我国实践中关于社保代缴问题的分歧后,认为社保代缴问题应当区分情况分别处理,对于违法社保代缴行为应当进行打击,但对于其中合理且无损国家利益的社保代缴行为应当允许。文章还就规范我国社保代缴行为提出了一些建议,认为应甄别不同种类的社保代缴行为并分别予以应对,同时应加强对社保代缴机构的管控,并依托社保代缴机构来降低违规代缴的概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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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朋友小Q从外地来海口工作,来海南之前在外地的市社保和省社保都有参保记录,需要办理社保转移。小Q赶紧上网查询办理的相关程序。原来,外地省社保转移相对简单,凭转入地海南的《接收函》就可办。但外地市社保转移手续繁杂。小Q决定去开具《接收函》,把容易办的省社保先转移过来。来到社保局服务大厅,人头攒动,小Q在排队等待中听到了一些对话。临窗一位美女情绪激动问:"为什么不能补缴?"办事员耐心地解释道:"补缴只能由原单位出具劳动关系证明、原始工资会计凭证等资料办理,而且就算原单位现在帮你补缴,你也补不上了,因为你当时没有开户,系统录入不了。"美女央求办事员帮忙,"现在限购令下,我得补上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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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3,(22):40-4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近年来,以小时工为主要形式的非全日制用工发展较快。这一用工形式突破了传统的全日制用工模式,适应了用人单位灵活用工和劳动者自主择业的需要,已成为促进就业的重要途径。为规范用人单位非全日制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非全日制就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精神,对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关系等问题,提出以下意见:一、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一)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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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对劳动关系问题高度重视,社会各界也越来越关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第一次将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写进中央的决定,十七大进一步强调要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十七届五中全会再次提出,要“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作用,努力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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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从2009年9月起在一家公司工作至今,但公司以种种借口一直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我担心失去工作,就不敢太在意。近日,公司要我在半个月内离岗。我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及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不料公司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