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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下发通知,对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做了详细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失业期间可参加职工医保,保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缴费;失业保险在异地转移时,其职工医保也随同转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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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群众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能够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根据上级部门要求,2013年7月1日开始,漳平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失业前失业保险参保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该规定就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参保手续、失业人员增减转移手续做了详细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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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3,(20):32
市民咨询我母亲是失业人员,个人缴纳社会保险,上个月刚过了50周岁的生日,但由于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满15年,目前仍在延缴期间,请问她是否依然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部门答复针对已到退休年龄但缴费不满15年,延迟办理退休的人员,应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根据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失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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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民工的参保缴费和享受待遇的问题,《失业保险条例》有明确的规定:凡是属于用工单位与农民工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的都应该参加失业保险,但是农民工和其他职工参加失业保险的办法略有一点区别,农民工个人不用缴费,用人单位按个人工资总额的2%缴费,其他职工是个人也要缴他本人工资的1%,但农民工不用缴,这是一点差异;第二点差异是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候,农民工同样非本人意愿原因失业了的话,他可以一次性地把他该得到的保险作为生活补助费一次性领取,其他职工必须按月领取。所以在参保缴费的费率上有差异;在享受的方式上农民工可以一次性领取,这是因为考虑到他个人在城乡之间来回流动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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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3,(9):32
【市民咨询】职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是什么?【部门答复】根据《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是: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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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工作而居的农民工、流动性极强的灵活就业人员、刚刚踏上求职路的大学毕业生……他们具有高失业风险也最需要失业保险.却不受失业保险制度“欢迎”,无法享受到失业保险制度规定的权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家公务员……这些基本无需担忧失业的稳定就业群体.每个月的工资表中却固定扣除一项30-50元不等的失业保险金。需要参保却无法参保、不用担心失业却必须承担缴费“义务”,作为社会稳定器的失业保险制度,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倒挂”现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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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2016,(15)
正(2016年7月1日)沪府发[2016]4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为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现就调整本市现行有关失业保险政策作如下通知:一、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为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比例为12%,所需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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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1999,(9)
豫政办〔1999〕39号(一九九九年七月二日) 《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以下简称《条例》)已发布施行。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条例》,确保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都要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以上用人单位的失业人员,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各地要在今年7月底前将上述用人单位及其人员纳入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原人事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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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11,(7)
二○一一年七月五日宁政办发[2011]9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省政府令72号),经市政府同意,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每满1年领取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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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自2001年实施以来,对减少失业、促进就业、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13年末,全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78.7万人,失业保险基金当年收入34.12亿元,失业保险覆盖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撑能力不断增强,失业人员待遇水平不断提高,基本形成了覆盖城乡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的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失业人员就业、预防失业"三位一体"的失业保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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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3,(11):31
最近,宁波市医保中心发布了《关于职工医疗保险历年帐户结余资金用于个人缴费处理办法的通告》,涉及市区统筹范围以及奉化、象山两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00多万参保人员(慈溪、余姚和宁海三地的历年账户结转办法由各地自行确定)。市医保中心就此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解读。解读之一:什么是职工医保个人缴费结转?2012年,宁波市人力社保局出台了扩大职工医保历年个人帐户资金通途的政策,其中之一就是历年个人帐户资金可用于支付职工本人参加医保门诊统筹的个人缴费部分,2013年5月1日开始将为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结转这笔资金,参保人员历年个人帐户资金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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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2002,(3)
(2 0 0 1年 1 1月 2 9日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 ,促进其再就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结合本省实际 ,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单位 (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简称职工 )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缴纳失业保险费 ,其失业人员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一 )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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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23,(9):17-19
<正>粤人社规〔2023〕3号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为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预防失业作用,进一步促进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提升职业技能,现就做好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补贴申领条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在证书核发之日起的12个月内申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一)依法在我省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参保职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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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3,(12):30
【市民咨询】我以前是农村户口,去年底转为宁波城镇户口,现已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请问我的失业保险待遇应该如何计算?【部门答复】根据《关于〈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实施中若干具体操作问题的通知》(浙劳社就[2003]243号)规定:农民合同制职工户籍转为城镇后失业的,其享受待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