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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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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制度公正与人性制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制度公正指社会在进行制度设计、制度选择、制度实施、制度创新和制度评价过程中要遵循社会公正原则.制度公正是符合人性要求的产物,同时设定并付诸实施的制度又会反作用于人性.一种制度公正与否自然不能脱离人性的考虑,制度公正的人性制约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正确的人性假设是制度公正的前提;2.制度公正必须符合人性实际的要求;3.人性的局限性决定了制度公正的相对性;4.制度公正的实现还受到人性发展水平的制约.制度公正的基本功能就是抑恶扬善,协调私利与社会公益的矛盾,塑造全面发展的人的个性.  相似文献   

2.
自首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刑罚制度,对于减少司法运作成本,鼓励犯罪人改过自新有着重大的意义.我国的自首制度历史悠久,源远流长.早在西周时期便出现了雏形,在秦汉时期得以确定.直到唐代,自首制度得到较大的细化及完善,由此自首制度正式成为我国法律制度中一项较为完备的制度.宋、明、清是我国古代自首制度的发展时期,其在唐律的基础上各有发展.我国现行刑法中的自首制度继承与发展了古代的自首制度,使得自首制度更具具体性、适用性和科学性.本文主要对我国自首制度的发展过程、现行刑法中自首制度的本质及意义等问题进行了思考与研究.  相似文献   

3.
上一讲主要讲述宪法与我国的国家基本制度.这一讲,我们继续阐述宪法框架下的国家制度. 选举制度 选举制度是指选举全国人大代表和地方人大代表的原则、方法、组织和程序的总和.选举制度的具体内容由《选举法》规定.选举制度是国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我国选举制度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选举权的平等权原则、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原则.  相似文献   

4.
制度差异与经济绩效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忽视制度的内生性特征和制度之间的相互依存性,是导致新制度效率低下的根源所在.青木昌彦提出的内生博弈规则制度观,阐明了制度差异和经济绩效的关系,揭示了制度之间应当如何相互协调和配合,可以帮助我们认识我国制度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基于内生博弈规则制度观,应当正确选择提高我国制度效率的有效路径.  相似文献   

5.
作为社会关系结构的制度是人的现实存在方式.客观存在的制度被人们自觉意识形成关于制度的意识.这种制度意识的自觉表达即成为制度性要求,并成为人们自觉用来整合与规范社会生活的工具.制度具有价值性和技术性两个层面.制度作为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分配的社会结构存在,具有价值特质,因而就有一个制度正义的问题.制度正义在现代社会首先是一个宪政正义问题.宪政的核心不是立宪,而是宪法治理.  相似文献   

6.
上一讲主要讲述我国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宪法发展历程.这一讲,我们着重讲述宪法与我国的国家基本制度.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赋予各种基本制度以宪法的地位.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包括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结构形式、经济制度、政党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等.  相似文献   

7.
我国的律师制度已由《律师暂行条例》作了具体规定.在这次修改宪法中,如果能将律师制度载入这部根本大法,将更有利于加强和巩固这一制度.宪法的主要内容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以及国家的重要制度、机构.在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今天,律师制度对公民、对国家都是不可缺少的制度.首先,律师制度有助于维护公民的权利.在我国由于公民不熟悉和不善于行使其权利的现象还存在着,因而,给以法律帮助的律师制度将成为公民实现合法权利的保障.其次,律师制度  相似文献   

8.
律师执业准入制度是律师制度的基石,是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依法治国,完善法律准入制度,其中包括律师执业准入制度.因此研究律师准入制度对完善我国司法制度,实现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对比我国和法国律师执业准入制度,指出我国现行律师执业准入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可行性建议,以期对完善我国律师准入制度有所意义.  相似文献   

9.
潘万贵 《行政与法》2013,(11):72-75
保安处分制度源于19世纪的欧洲,具体包括决定制度和执行制度两方面的内容.目前,我国的保安处分制度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决定制度合法性和执行制度合理性的问题.本文从保安处分的基本制度入手,分析了我国保安处分制度本土化和保安处分移植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对保安处分制度进行了重构.  相似文献   

10.
吴剑锋  孙东东 《证据科学》2001,8(4):232-238
第四章司法鉴定制度 第一节司法鉴定制度的概念与分析 司法鉴定制度从狭义上讲,仅指进行鉴定的程序制度;从广义上讲还应包括,作为诉讼证明制度一部分,对司法鉴定结论进行审查和运用的制度.前者是对鉴定活动而言的规则,后者是对证明而言的规则.这些规则的首要目的就是保证鉴定结论的客观真实性. 司法鉴定的专门性、司法鉴定结论失真的隐蔽性不仅使鉴定本身只能由专门的鉴定人员来完成,而且在运用司法鉴定结论的诉讼证明活动中对鉴定结论的审查也只能由具有相关学科专门知识的人员来完成.因此,司法鉴定制度不仅要对鉴定活动进行规范,而且要以运用鉴定结论的证明活动进行规范.本文所称司法鉴定制度为广义的概念. 目前对司法鉴定制度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司法鉴定体制、鉴定人、鉴定的程序制度和鉴定标准化方面.应当说这已经奠定了司法鉴定的基本理论框架,但从总体上讲,还不够深入,值得进一步探讨. 第二节外国司法鉴定制度分析 与法系的划分相似,由于社会、历史背景不同,各国的司法鉴定制度大体上也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德国、日本、前苏联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司法鉴定制度,即大陆法系的司法鉴定制度;二是英国、美国以及英联邦国家的司法鉴定制度,即英美法系的司法鉴定制度.两大法系之间的司法鉴定制度差别甚大,而法系内部各国的司法鉴定制度也有许多不同.限于篇幅,这里不再细分而一并讨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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