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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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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周建华 《时代法学》2008,6(5):73-77
调解保密原则的诠释,从形式上而言,调解程序保持封闭状态,即不公开进行;从实质上而言,调解程序中产生的信息将被禁止随意披露,即使是在诉讼程序中。这种诠释部分缺失于我国现有的司法调解中。司法调解保密原则的确立在于保障调解程序的安定性和诉讼的公正。但是,考虑到调解程序的安定性和诉讼程序的稳定性,司法调解的信息将被划分为“事实”信息和“行为”信息。前者被允许披露于诉讼程序中;只有后者,即调解程序中人们基于对调解的信任以自己的意愿追求某种法律效果产生的信息,将始终处于保密的范畴。  相似文献   

2.
解决纠纷即是对法律事实的认定和对规范的预设做出裁判。此"法律事实",即"规范"对于自然事实的建构。在彝族习惯法与国家法在调解中对"法律事实"要求上的比较特征分析基础上,"法律事实"在彝族习惯法与国家法语境下的认定冲突及现状、差异存在的合理性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3.
引论大陆法系学说上关于法律解释的目的存在主观说与客观说两种对立的观点。主观说认为法律解释的目的在于探求立法者主观的历史意思;客观说则认为其目的在于发现寓存于法律、合于其理念之规范意旨。两者的分歧,体现了对司法者职能的不同认识和价值观上的冲突:司法者是应恪守  相似文献   

4.
水红东  曹建波  付红艳 《法制与社会》2012,(30):119-120,124
诉讼调解作为重要的诉讼机制,具有灵活、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等优点,被誉为根植于我国传统法律文化沃土上的一支奇葩,素有"东方经验"的美称。不容忽视的是,任何制度都非十全十美,其所存在的任何缺陷都会被不良企图的人钻空与利用。近年来,恶意调解现象时常发生,严重破坏了司法秩序,损害了司法权威。在分析恶意调解种类及形成原因的基础上,作者认为应从道德和法律层面对恶意调解现象进行规制,从而保障调解机制的健康高效运行。  相似文献   

5.
司法调解作为一种常规的纠纷解决机制,影响其解决纠纷的因素是多元的。本文以实证研究为视角,对当事人的关系距离、司法环境以及法官的偏好与特质、案件的类型等社会变量进行法社会学研究。司法调解的选择与适用是有客观规律可循的,盲目地适用司法调解进行纠纷解决并不见得比适用判决方式更为有效和合理。在司法政策上,目前各地法院调解结案率的要求缺乏科学性基础。在法律技术上,我国应确立司法调解民事纠纷解决适用的法定范围并建立转介调解制度。司法理论研究和制度建设应客观评估司法调解的真实价值,科学定位其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角色。  相似文献   

6.
在理论和立法中,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是由于调解制度的优越性为息纷止争提供了诸多便利,既能解决矛盾,又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故而,在行政诉讼司法实践中许多法官迂回适用"调解制度"。本文在现有的理论基础上,结合司法实践综合分析了调解制度在行政诉讼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对行政诉讼调解制度进行了大致建构,以期为我国的行政诉讼法修改提供有用之建议。  相似文献   

7.
本文认为,传统法理对审判解释的内涵界定过于狭窄,应缔造严格的确认程序肯定具体审判解释的补充功能;审判解释的价值目标不仅在于维护法律之安定性,还在于促进立法和执法的完善以维护法律的妥当性;由于解释者本身的缺陷、制度环境的不理想以及解释技术的落后,实践中,背离审判解释价值目标的解释异化现象繁多;为确保社会正义不致受损,有必要从四个方面设计和建立解释异化的阻却机制。  相似文献   

8.
在修订我国《行政诉讼法》时增加调解制度,目前已成为司法政策的要求和学界的共识。在此背景下,哪些行政案件可适用调解以及可采用哪些调解方法等乃是需要明确的重要问题之一。本文认为,根据法理基础、实际需要以及可行性,我国行政诉讼调解的范围可以概括为:群体性纠纷案件、存在自由裁量行为的案件、行政合同纠纷案件、直接或者间接涉及民事纠纷的行政确认和行政裁决案件、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案件、法律规定不明确或者法律规定与相关政策不统一的案件以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等共计十类;行政诉讼调解在调审关系的处理上,可选择较有效率的全过程"调审合一"的模式;而在调解方法上,则应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采取找准问题调解、先协调后向被告提建议、内外配合进行调解和多层劝导等多种方法。  相似文献   

9.
对32个先进人民法庭的实证分析可为中国基层司法之深入研究提供基础。各先进法庭法官的司法过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表现为在基本掌握事实的基础上,以社会效果为核心的基于法律的预裁判——社会效果预测——调解/说服(利用法律、政策、情理等各种方式)——达成调解协议/裁判——社会效果实现的混合的纠纷解决过程。人民法庭法官的司法技术包括涉及关系、地位与权力预裁判调整的调解/说服术、弥合法律与现实差距的预裁判的调整术等。  相似文献   

10.
笔迹心理学是研究不同人的书写习惯所表现出来的笔迹符号的形态特征及其反映出来的书写者生理、心理状态和行为个性特点的学科,属于应用心理学的分支。因该学科的科学性和应用性,已被西方国家广泛地运用于司法领域。从司法实践的角度出发,笔迹心理学在证据采信、事实还原乃至民事调解等方面与现行民事诉讼法律制度存在诸多契合,将笔迹心理学引入民事诉讼亦有其必要性,应着重把握好案件筛选和笔迹采集两大环节。三大制度的构建是笔者对笔迹学引入后模式设计的具体构想:一是通过专家辅助人制度,辅助法官进行证据的甄别与采信;二是通过司法鉴定制度,助力法官明辨是非,还原民事案件的客观事实;三是通过委托调解制度,形成诉讼中司法调解和诉讼外心理调解的有效对接,力求纠纷解决的彻底性,实现案结事了。  相似文献   

11.
李海裕 《犯罪研究》2005,(4):49-51,68
本文从法律事实的内涵出发,讨论了司法审查的法律事实存在客观事实和裁判事实的双重属性,认为该双重属性现象的存在使裁判应建立在证据规则的基础上。以此作为理论依据,文章认为犯罪行为亦应具有双重属性,结合行为的意识与动作的结构和刑事诉讼的侦查、起诉、审判的三阶段特点,作者探讨了各诉讼阶段的犯罪行为查证标准。  相似文献   

12.
反对解释与法治的方法之途——回应范进学教授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针对范进学教授提出所有法律并不反对解释的观点,我认为法律解释的对象有三:一是事实,即通过解释赋予事实以法律意义;二是模糊不清的法律规定,即通过解释把不清楚的法律说清楚;三是对已做出的"法律"判断进行反思,对不符合法律思维的判断进行矫正。所有的法律解释都必须是根据法律的解释,这是法律解释的独断性要求。从法制原则上看,现行法律是解释的根据,而不是主要的解释对象。"法治反对解释的原则",反对的是对清晰的法律规定进行解释,并不是反对对事实以及判断的解释。法律适用是一个维护法制的概念,而法律解释的泛化或绝对化隐藏着很多瓦解法制的危险,其中最主要的是可能淡化法律的规范作用。依法办事是法治之途中最简便而有效的方法。  相似文献   

13.
本文认为我国现行法院调解制度存在种种弊端,必须加以改革和完善:首先应改变现行"调审合一"模式,实行"调审分离";其次,优化司法资源,建立专门的调解队伍;再次进一步规范法院调解的程序。  相似文献   

14.
司法判例机制的理性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我国的司法理论研究中,对于成文法体制下的判例机制与普通法体制下的判例机制,往往着眼于二者在观念上的差异性,却忽略了其内在机制的同一性。而在不同观念形态发展出的层层迷雾中,中国判例机制的制度化实践举步惟艰。笔者认为,在人类司法实践的微观领域中,无论判例是否法律渊源,司法判例机制的本体意义是同一的。所谓司法判例机制,是指司法中关于判例生发、传导、作用等一系列要素的组合及其运行过程中的性质和相互关系。判例机制是一种符合司法规律的特殊机制,它通过将"普遍性法律规范"与"具体事实境况"相链接,消解司法经验的多样性和个体性,缓解司法确定性与适应性之间的张力,进而维护法的安定性。司法判例机制的本体意义正  相似文献   

15.
刘辉 《法制与经济》2020,(2):135-137
调和式,意为无原则的调和折中。司法裁判本应是在查清法律事实的基础上,准确适用法律、划分权责,在公众心理期待限度内进行定纷止争,本应与"调和式"一词相去甚远。公众时常将"调和式"与司法裁判联系在一起,是因为有的案件或是事实不清,或是适用法律错误,或是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和背离公众道德认知,为了消解不稳定因素,判令无责之人担责。文章试图从法理学中的司法功能入手,对"调和式"司法裁判的特点以及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进而提出改进路径。  相似文献   

16.
王政勋 《法律科学》2008,26(4):75-86
只有在特定语境下才能达成对文本的理解和解释,言伴语境对意义生成具有重要作用。法律解释的言伴语境是当下案件事实。法官处理案件时在其前见的指引下根据法律规定选择、建构案件事实,根据案件事实赋予法律文本以语用意义,并且在语境和文本、案件事实和法律文本之间的多次循环往复中实现解释者和文本的视域融合,使法律文本的意义不断丰富和完善。刑法未规定期待可能性,但对其适用体现了言伴语境对文本意义的作用,因而其存在具有合理性。适用该理论不会打破法律的安定性和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法官因此而行使自由裁量权不违背现代法治精神。  相似文献   

17.
韦娌 《行政与法》2012,(10):81-86
建立行政诉讼调解制度是一个涉及行政诉讼制度改革的课题,也是一个很有现实意义的实践活动。构建我国行政诉讼调解制度,应持有谨慎、客观、辨证、科学的态度,体现和谐司法的理念。在研究的方法论上应特别注意四个方面:一是在对待行政诉讼传统理论上,应辨证看待"公权力不可处分"、"利益损害"理论的局限性及合理性;二是充分估计现实社会环境和法制环境对行政诉讼调解制度运行的影响;三是应审慎对待和正确评估行政诉讼调解实现公正与效率平衡的作用,;四是应正确看待调解与诉讼的关系,建立符合我国法律体系的行政诉讼调解制度模式。  相似文献   

18.
朱永红  张苏敏 《河北法学》2005,23(12):85-88
关于司法公正的理解存在两条迥异的逻辑思路:一种认为在司法活动中应当以追寻客观事实为出发点,以实现实体公正为目标,并以社会标准对司法公正与否进行评价;另一种则认为在司法活动中应当以法律事实作为逻辑起点,从而追求程序公正,并以法律标准对司法活动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价。在比较这两种思路的基础上对司法公正进行后者意义上的解读。  相似文献   

19.
诞生于概念法学的法典万能神话已被摧毁的时代,拉伦茨的法学方法论立足于现行法秩序的视角,系统地阐述了如何确保司法裁判的个案正义并兼顾法的安定性.其中,拉氏系统阐述了自己的法律解释标准并创造性地以法律计划之刃来划分法律内法的续造和超越法律的法之续造,且将价值评价的思想贯彻始终.本文试追随拉氏司法裁判观的论证轨迹,并客观评价...  相似文献   

20.
龙柯宇 《法治研究》2013,76(4):85-98
德国调解立法所呈现出来的迂回或者出路,带有明显的韦伯话语中的"祛魅"色彩,它科学地把握了调解的逻辑架构,较好地回应了司法实践的客观要求。新调解法对调解员、调解程序和解法官等以精细化的法律规定,使调解的内涵更加丰富和更加符码化,其运作也日趋规范化,并为市民社会所接纳和包容。在我国和谐司法建设中,应该以德国的新调解法为学习范本,还原调解真实的合理性面相,在功能目标定位上,凸显出回应型法中的协商和调整精神底蕴,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其德性回归;也应该适时推广和完善法院外调解机制,为专业人员实施调解拓展空间,完善相关调解程序,以此提高调解效率;还应借鉴德国的和解法官模式,有效地实现诉调对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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