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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53 毫秒
1.
审判中心主义及其对刑事程序的影响   总被引:33,自引:1,他引:32  
审判中心主义是法治国家公认的一条基本刑事司法原则,它是民主社会公正彻底地解决政府与个人之间利益冲突的客观需要,对于两大法系的侦查、起诉、法庭审理和上诉程序以及刑事证据法则都有重要的影响。我国诉讼法理论通说承认这一原则,但在现实司法中审判尚未成为刑事诉讼的中心,应当采取有力措施逐步由侦查中心主义向审判中心主义转变。  相似文献   

2.
英国陪审制度今昔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正> 一、起源与背景 在英美等西方国家,现代形式的陪审团审判制(trial by jury)是一种在司法程序中,根据提交给法庭的证据而确定有争议之事实问题的制度,审判机关吸收非职业法官蔌非职业审判员参加审理刑事、民事案件。 作为严格司法制度意义上的陪审制,它正式起源于中世纪的英国。英国最早的陪审制,意指由王室  相似文献   

3.
民诉法第108条规定了起诉的五项基本条件,即原告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民事诉讼主体、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有相应的事实和理由、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和受诉法院管辖.那么,根据什么来判断原告是否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什么是“明确的被告”?上述起诉条件之间的关系又是什么?目前这些问题的认识不尽相同,审判实践中对起诉条件的掌握也有宽严之别.以下笔者通过对起诉条件相互关系的分析,谈谈对立案条件的理解.一、事实与证据的关系在起诉诸条件中“有相应的事实”是最基本的要素,它也是据以判断原、被告是否合格以及是否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和受诉法院管辖的基本依据,因此要正确把握起诉条件首先应弄清民诉法第108条中“事实”的含义及“有相应的事实’这一条件的具体要求.笔者认  相似文献   

4.
刑事诉讼中法庭审理范围的确定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事案件的法庭审理范围,指的是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刑事案件时,就哪些方面对被告人进行审讯所应事先确定的界限。虽然,在审判实践中,事先没有一个明确的范围,漫无边际随意审理的情况极为少见,但是,由于现行刑事诉讼法对法庭审理范围之确定未作专门规定,因此,在某些特殊场合,法庭审理范围究竟怎样确定为好,一直是有争议的问题。一般情况下,法庭审理范围总是依据起诉书指控的范围来确定的。因而在正常情况下,审理范围和起诉范围是一致的。但是,在某些特殊场合,由于法院审查公诉案件时,发现被告人还有其它犯罪事实未被指控,这时就产生了法庭审理范围是否可以超出起诉范围的问题。也就  相似文献   

5.
控审分离是现代刑事诉讼的基本结构特征和组合原理,它要求程序启动上的不告不理以及程序运作上的诉审同一.作为刑事诉讼程序运作的基本原则,诉审同一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指审判的对象和范围必须与起诉的对象和范围保持同一,审判机关不能脱离起诉指控的被告人或犯罪事实而另审被告、另审事实.诉审同一原则的贯彻实施有利于保障审判的中立性,实现程序公正,然而我国刑事诉讼立法及司法实践中还存在着一些违背诉审同一原则的规定和作法,有待于深化刑事司法改革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6.
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具有刑事打击与民事赔偿的双重司法保护功能,在审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过程中一并解决民事赔偿问题,符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在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中,应分别体现刑事审判有利被告和民事审判平等保护的思维方式,按照刑事诉讼排除合理怀疑和民事诉讼优势证据的证明标准,确定罪刑相适应的刑事责任和依法酌定赔偿数额的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7.
佚名 《特区法坛》2004,(1):24-24
“不告不理”是指未经公诉人、当事人起诉的民事案件,法院不得受理和审判的诉讼原则。是现代法院审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一项公认的基本原则。“不告不理”原则在民事诉讼中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必须有原告请求或被告公诉,法院才能受理案件并进行审理。第二,在审理中法院的审判活动受原告起诉或被告反诉的范围的约束。也就是说当事人“告谁审谁,告什么审什么”。对于民事上诉案件,则仅对其中的上诉部分进行审理,没有上诉的部分就不审理。在民事诉讼中实行“不告不理”原则是尊重当事人的自主处分行为的重要表现。  相似文献   

8.
行政诉讼案件中所涉及的事实部分,内容纷繁复杂,包罗万象.因此,如何把握好对案件事实部分的审理,不仅对正确、及时地解决行政争议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并且对人民法院探索以行政审判特点规范行政案件开庭审理的路子,提高审判人员的审判水平具有深远意义.一、着重审查被告提供的证据,是庭审中对案件事实部分审理的主干线,强化“证据审”,防止“事实审”,把司法监督审查严格掌握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行政诉讼中的“证据审”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中以审查被告行政机关提供的、据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在案证据为审理的主要对象,着重审查其在作出行政行为时是否具有证明具体行政  相似文献   

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公正、及时审理民事案件,保障和便利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当事人举证 第一条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第二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相似文献   

10.
张华 《河北法学》2001,19(3):150-151
一、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作证的重要意义新刑事诉讼法对人民法院庭审方式作了重要修改 ,使之进一步完善。新审判方式的重要特点是 ,由控辩双方向法庭出示证据 ,对证人证言质证 ,展开法庭辩论 ,法官从中查清起诉事实 ,核实并认定证据 ,进而依法做出公正的判决。证人在新审判方式中发挥重要作用 ,尽管原刑事诉讼法也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辨护人双方讯问 ,质证 ,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经过查实以后 ,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但在审判实践中 ,按原审判方式 ,审判人员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 ,经过审查 ,认为犯…  相似文献   

11.
一、刑事起诉与刑事政策的界定 刑事起诉,是指享有控诉权的国家机关和公民,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指控的内容进行审判,以确定被告的刑事责任并依法予以刑事制裁的诉讼活动。起诉是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环节。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刑事起诉可分为两种,即实行以公诉为主,自诉为辅的犯罪追诉机制,即在对刑事犯罪实行国家追诉的同时,兼被害人追诉主义。  相似文献   

12.
新间接审理主义 “庭审中心主义改革”的主要障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瑞华 《中外法学》2016,(4):845-864
自1979年以来,刑事审判制度尽管历经多次变革,却仍然保留了一种新间接审理主义的审判方式。刑事法庭将公诉方案卷材料奉为庭前查阅和当庭调查的对象,使得证人证言笔录和被告人供述笔录在法庭上具有无可争议的证据能力,甚至可以成为法庭认定案件事实的直接根据。这一审判理念的形成,与那种流水作业的诉讼构造模式、实体真实至上的价值取向、法官倾向于刑事追诉的理念以及建立在办案期限基础上的效率意识有着直接的关系,并带来了一系列消极的诉讼后果。在一定程度上,刑事法官庭前产生先入为主的预断、法庭审判流于形式、法官排斥被告方的辩护观点、法庭审理失去纠错能力等,都是新间接审理主义所造成的负面影响。我国法院近年来对庭审实质化所做的改革探索,尽管有一定的积极效果,但没有从根本上摆脱新间接审理主义的困扰。可以说,克服新间接审理主义的消极作用,确立真正的直接和言词的审理方式,是中国刑事司法改革所要追求的目标之一。  相似文献   

13.
在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以及审判监督程序中,都对“重新审判”作了明文规定.虽然“重新审判”这四个字的字义在汉语中并没有本质的区别,但是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阶段的不同诉讼程序中,它们的含义和性质却迥然不同.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审判,包括审理和判决两方面的诉讼活动.审判是审理和判决的合称.审理是为判决提供事实根据,它是判决的基础;而判决则是在审理后所认定的事实的基础上,运用法律的结果.由于在审判活动中适用的诉讼程序不同,因此在审判阶段的不同诉讼程序,有不同的诉讼任务.在我国刑事诉讼的审判阶段,“重新审判”在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中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重新审判的对象不同:(1)第二审程序中“重新审判”的对象是第一审判决或裁定尚未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上诉或者检察机关抗诉后,由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第一审(即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2)死刑复核程序中“重新审判”的对象是高级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法院经过复核后不同意判处死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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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人民法院报》9月4日报道,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理一名青少年犯罪案件时,推行一种新的刑事审判模式——“圆桌审判”:在专门为“问题少年”设立的圆桌审判庭里,法官坐在椭圆形桌子的一头,公诉人、辩护人及被告家属分坐桌子两边,被告则坐在桌子的另一头。将普通审判模式中高高在上的法台式审理改为圆桌审理,虽然只  相似文献   

15.
作为本案附带民事诉讼被告的代理律师,我认为本案不宜作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审理,其理由如下:1.本案是严重的”婚内致伤、家庭暴力”案,为我国法律所禁止的。对于原吉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虽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刑事案件程序的具体规定》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受理条件,法院可以受理。但是依据民事诉讼中的给付之诉,第一要件是法院确认了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之后,才能再确认判令被告人给付一定的财物或行为,本案是一件特殊的案件,原、被告之间是婚姻关系仍然存续的夫妻关系,诉讼标的即损害赔信请来涉及到了夫妻2同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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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制度在英国刑法中占有重要地位,但在长期的发展中,它也成为刑法中最具技术性和形式主义的部分,当事人经常因为诉讼程序的问题而得不到公平的审判。英国在19世纪对刑事诉讼制度进行了广泛改革,内容涉及从起诉、审理到上诉在内的整个诉讼过程。具有高度技术性和复杂性的起诉程序被废除,被告在审判中的劣势地位得到切实改善,他们获得了聘请辩护律师以及提供证据的权利,对于一审裁决不服的被告还获得了上诉权。此次改革维护了刑事诉讼中两造的合法权益,也推动了刑事诉讼制度的现代化进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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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再审案件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刑事难案,其虽因“确有错误”而被提起再审,但再审后仍可能维持原判;另一类是刑事冤案,即再审前已确信原生效裁判确定的“罪犯”事实上是无辜之人,再审只是为了从法律上加以确认.对于后者,司法实践中采用实质上回归原审程序的再审程序进行审判,产生了诸多问题.鉴于此,应当专门设立在审理法院、当事人及其他参与人、审理方式、审理内容、裁判依据等方面既不同于一审程序也不同于二审程序的特别再审程序.  相似文献   

18.
为了把辍学的学生找回来,当地乡政府会派工作组去外省追人,班主任会把全班学生的身份证集中保管,其中被认为最有力度的做法是"乡长起诉家长"。被告是并排坐着的两位父亲。被告席由课桌拼成,蒙着红布,摆了"被告"标牌。法庭设在一所乡村学校三面环山的操场上,这场审判也与学校有关。两位素不相识的父亲因为相同的案由成为被告:他们的孩子都是这所学校的学生,但因为不同的原因辍学,短则3个月、长则3年多。多次劝返无果后,云南省丘北县官寨乡人民政府作为原告,起诉这些孩子的监护人,请求法庭敦促他们履行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把孩子送回学校。坐在原告席上的是一位副乡长。原告和被告均没有请律师。2019年12月20日下午,案件在官寨乡中心学校审理。旁听者很多。  相似文献   

19.
为了探讨问题的方便,首先明确庭审及行政案件庭审这两个概念。大凡所涉诉讼案件都要经过案件的起诉、受理、庭审、执行等一系列有序性的诉讼阶段。其间的庭审环节(即开庭审理)是诸多诉讼环节中一个特定的环节,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评议宣判。它与起诉、受理等其他诉讼环节共同构成一完整的诉讼程序。在我国,不同类型的诉讼庭审的含义是不同的。刑事诉讼的庭审,是指审判人员通过开庭的方式,在诉讼人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查核实证据,弄清案情事实,全面听取各方对案件事实和定罪量刑的意见,确定被告人是否应负刑事责任和应否受到刑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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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调查是刑事诉讼的主要阶段,也是法庭审理的中心环节.而辩护律师参加法庭调查可以说是律师全部诉讼活动的重要内容.人们通常认为律师为被告辩护的作用只有在法庭辩论阶段才能体现,这是误解.律师辩护的论点和论据必须依赖于法庭调查核实的事实和证据.因此必须重视辩护律师参加法庭调查工作. 律师参加法庭调查活动应围绕一个目的进行:就是协助法院查明案件事实,并在这个范围内维护被告人依法享有的合法权益,进而为法庭辩论、发表辩护意见打好基础.律师在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1)向被告、证人、鉴定人等进行发问;(2)对鉴定结论、证人证言笔录、勘验检查笔录及其他的物证、书证发表意见;(3)申请通知新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4)在庭审调查过程中随时注意案情变化,并依据变化了的新情况修正原拟定的辩护论点. 律师通过法庭调查以巧妙的方式讯问被告、询问证人的过程,往往可以发现被讯问人陈述中的矛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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