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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审判中调解制度的适用范围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国家审判机关在审理行政诉讼或行政赔偿诉讼案件中能否适用调解,以当事人合意解决行政争议终结诉讼,因各国的政治、法律制度不同而有差异。在行政诉讼方面,意大利等国家在立法上和实务上都没有实行调解制度;德国等国家明文规定可以有限度地适用和解;日本等国家对此虽没有明文规定,在学说上亦有肯定、否定二说,但在实务上承认和解制度。在行政赔偿诉讼方面,美国、新加坡、韩国等国家均可适用调解。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和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在司法实践中,多数法院在审…  相似文献   

2.
设立行政调解制度的构想与探索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行政诉讼法》第5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该法第九章第67条又规定:“……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这就是说,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审判行政案件,除赔偿诉讼外,不适用调解原则。但在审判实践中,却存在大量以“协调”、“和解”甚至“调解”方式终结行政案件,最终实现案件的彻底解决和了结的事例。这说明现实中存在着法律基本原则与审判实践脱节的现象。随着审判实践的发展和法制全球化的不断深入,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原则的问题将会更加凸出,行政审判功能的发挥将会因此受到严重阻碍和遏制。如何顺应发展进…  相似文献   

3.
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虽然都规定了行政追偿,可对于怎样追偿,尤其是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赔偿案件时能否附带解决行政追偿却没有规定。本文拟就人民法院试行行政赔偿附带行政追偿诉讼制度提出一管之见。一、行政赔偿附带行政追偿诉讼的基本内涵通常所说的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违法实施执行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具体行政行为,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的赔偿责任,故又称之为行政侵权赔偿责任。行政赔偿可以由赔偿义务机关自己解决,也可以由人民法院解决,即使由人民法院解决的,也必须先由行政…  相似文献   

4.
行政赔偿诉讼有关问题喻良新一、行政赔偿诉讼的两种模式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请求,应当先由行政机关解决。对行政机关的处理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法第三十六条至第三十九条规定了提起行政诉讼的两...  相似文献   

5.
行政赔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非法侵犯其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而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国家赔偿,并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和裁判的一种诉讼活动.行政赔偿诉讼与行政诉讼是两种相互交叉但又相对独立的诉讼形式,两者有联系也有区别.设置行政赔偿诉讼制度和行政诉讼制度的目的都是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两者都是因行政争议引起的,被告都是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都由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庭进行审理和裁判;行政诉讼可以附带行政赔偿诉讼;行政赔偿诉讼除适用国家赔偿法的特殊规定外,在审理程序等方面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赔偿诉讼与行政诉讼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相似文献   

6.
行政管理相对人能否单独就赔偿问题提起行政诉讼?编辑同志: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请求,应当先由行政机关解决。对行政机关的处理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问,行政机关不愿解决行政侵权赔偿问题,行政...  相似文献   

7.
行政赔偿的范围,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哪些行政职权的行为,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哪些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由行政机关承担赔偿责任;哪些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可以免于承担赔偿责任。国家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行为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和第四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行政拘留或者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相似文献   

8.
行政赔偿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而由国家依法承担的一种赔偿责任。我国国家赔偿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由此可见,只有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行为的违法性得到了“依法确认”,国家才对受害的相对人给予赔偿。但是,“依法确认”应当通过怎样的程序进行,比如由哪一主体确认,如何确认等问题,国家赔偿法却并未作具体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实践中也存在不同的认识和作法。这些因素…  相似文献   

9.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5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这一原则建立在“行政机关没有对国家权力的处分权”这一命题基础上,那么到底何谓处分权?行政机关没有对国家权力的处分权与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到底有无因果关系?首先谈一下处分权。 一、处分权 “行政机关没有对国家权力的处分权”,这里涉及到行政机关与国家的关系。我们知道,国家权力总是通过一定的国家机关行使的,否则就无法实现。从国家与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看,国家赋予行政机关权力包括行政立法权、行政司法权,最广泛是行政权,使其得以国家名义行使职…  相似文献   

10.
<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章规定了行政机关实施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权益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其中第67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第68条规定:“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  相似文献   

11.
论行政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指的是国家对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侵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所承担的赔偿责任。这种赔偿责任是国家赔偿责任的一部分。自从我国1982年《宪法》对国家赔偿责任作出明确规定以后,有关国家赔偿责任的立法尤其是有关国家行政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立法便日益完善起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本文拟对行政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略作探讨。  相似文献   

12.
行政诉讼——谈行政诉讼中的调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问题的提出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在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中有明确规定。这条原则被认为是行政诉讼特有的原则之一,藉以同民事诉讼相区别,学术界在此问题上基本形成通说。这一原则的根据是大陆法系的“行政机关没有对国家权力的处分权”的理论。这一理论体现了国家权力的高权性、单方性、强制性的特点,涵盖了国家权力的应有之意。但以“行政机关对国家权力没有处分权”来否定调解的适用真是勿庸置疑的吗?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是否符合现代诉讼程序理念和现代行政理念,需要我们重新认识。从立法历史来看,调解制度在我国行政诉讼实践中存在反复。1985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经济  相似文献   

13.
我国《国家赔偿法》对国家赔偿责任的限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l、未确认立法机关的赔偿责任。《国家赔偿法》只列明行政机关与行使侦查、检察、市刘、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赔偿责任,实际上也就是排除厂立法机关的赔偿责任。2、未确认行政机关对抽象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国家行政机关不法侵害公民或组织合法权益的方式,主要有行政立法、行政措施和行政处罚三种,其中第种称为抽象行政行为,第二和第三种称为具体行政行为。国家赔偿法中规定的行政机关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都是针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而言,对抽象行政行为未作规…  相似文献   

14.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2年8月23日公布了法释(2002)第28号《关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致人伤亡构成犯罪的赔偿诉讼程序问题的批复》,指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伤、亡已构成犯罪,受害人或其亲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的,人民法院对民事赔偿诉讼请求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其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本批复公布以前发生的此类案件,人民法院已作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处理,受害人或其亲属再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问题的原委及分歧焦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施行以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致人伤亡,人民法院已作有罪判决。在刑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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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丽娟 《中国律师》2009,(12):76-77
虚假陈述诉讼前置程序.是指我国的证券虚假陈述民事侵权案件的受理,必须是讼争事实经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或经刑事裁判认定构成虚假陈述后,投资人才可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在2002年初发布的《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第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的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其虚假陈述行为.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调查并作出生效处罚决定。当事人依据查处结果作为提起民事诉讼事实依据的,人民法院方予受理。”2003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责任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6条将投资人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依据扩展为“有关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刑事裁判文书”。  相似文献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在刑事赔偿程序中作了“确认”的规定,对非刑事司法赔偿,该法第31条亦明确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程序,适用本法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对以上关于“确认”的规定,我们称其为司法赔偿中的确认,以便区别于行政赔偿之确认。 国家赔偿法第20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本法第15条、第1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赔偿请求人要求确认有本法第15条、第1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被要求的机关不予确认的,赔偿请求人有权申诉。”这条规定清楚地表明:依法确认,是国家司法赔偿的前提条件,即没有依法确认,就不进入国  相似文献   

17.
职务行为是行政侵权赔偿的要件之一,这在各国的赔偿理论和立法中已是共识。我国《国家赔偿法》第3条规定行政赔偿应当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的行为,并且《国家赔偿法》第5条第1项规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可见,职务行为的认定是受害人能否获得赔偿之关键。立法未对职务行为有明确的法律界定,实务中对职务行为的认定也缺乏科学的认识,影响法律适用的稳定性。 一、问题的提出 焦作市解放区工商局聘用赵某为农贸市场管理员,某日,张某的汽车停于该市场内,赵某认为该车的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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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行政赔偿制度的特点是以国家责任来代替执行职务造成损害的公务员的个人责任,但以国家责任来代替公务员的个人责任并不意味着完全豁免公务员的个人责任,当行政侵权损害是基于公务员的个人过错而产生时,国家在向受害人承担了赔偿责任后,有权依照一定的程序要求实施侵权行为的公务员返还其所支付的赔偿金的部分或全部。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这是我国国家追偿权的法律依据,但由于立法过于原则,因此,不少问题都有待探讨。  相似文献   

19.
陈运洪 《特区法坛》2005,(5):22-24,47
三、立法上的谬误二:确权诉讼允许调解。 确权诉讼是否允许调解?在海诉法中没有明确规定,而海诉法司法解释第九十七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海事诉讼,适用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规定。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由于海诉法没有规定是否允许调解,民诉法却明确规定允许调解,那么适用民诉法的规定海事诉讼当然允许调解。  相似文献   

20.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行政赔偿诉讼的起诉方式有两种:一是当事人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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