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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06 毫秒
1.
在实行农业承包合同制的过程中,出现了承包方无承包能力的现象。当承包方无承包能力时,农业承包合同应否无效、解除或转包,从而免除或移转承包方的合同义务。若合同无效或解除时,承包方或发包方对因合同无效或解除所致之损失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对这些问题的合理解决不仅是保护当事人双方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完善农业承包合同制度,巩固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需要。本文拟就承包方无承包能力问题初作探讨。就教于法学界同行。  相似文献   

2.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村普遍推行了多种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随着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农村社队逐步建立了农业承包合同制,生产队和承包组、承包户、承包人签订农业承包合同,以明确当事人之间的权、责、利的关系.农业承包合同保证了不同形式联产责任制的稳定和完善.本文试图对农业承包合同产生的必然性、农业承包合同的特点和种类、农业承包合  相似文献   

3.
我区两级法院一九八三年共受理各类民事申诉案三十三件,其中赔偿三件、房屋六件、宅基八件、离婚六件、继承五件、赡养一件、其他四件。截止今年五月份,共审结十五件,占申诉案件的百分之四十五点四,其中维持终审判决的九件,改判的六件。据不完全统计,一年来共收民事纠纷方面的来信三千九百八十五件,来访三千三百零四人次。对于这些信访材料,基本上做到了事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  相似文献   

4.
试论农地承包关系法律调整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郭洁 《法学论坛》2002,17(2):86-92
承包关系是农业生产双层经营体制的实现方式 ,正在起草的《农村土地承包法》旨在将农地承包关系从政策调整转入法律调整的轨道。本文认为 ,农地承包关系的调整应以民事方法为切入点 ,将农地承包合同定位于民事合同 ,并区分物权关系与债权关系。同时 ,对农地所有权的行使主体进行了分析和设计  相似文献   

5.
农村果树承包合同纠纷越来越多,据初步统计,从一九八六年以来,反映到法院的果树承包合同纠纷案达92件。法院收案27件,审结19件。面对日趋增多的承包合同纠纷,如何发挥审判职能,并协同党政机关及时调处这类纠纷,保护农村改革成就,是我们面临的一个新课题。 从调查的情况看,当前果树承包的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按人分树,按树定产。以户为单位承包;二是采取投标的方法。由一户或几户联合承包;三是由集体统一管理,专业队承包,利润按收益比例上交集体。 最近两年,特别是一九八六年,由于果树承包而引起的合同纠纷越来越多。有的干部群  相似文献   

6.
人大特委会     
1993年6月30日,安徽肥东县糖业烟酒公司供销经营部主任、法人代表56岁的汪伦才将本单位的"好吃店"承包给王丽萍,并与王签定了三年的承包合同.1996年合同到期后,王不但不补交所欠的部分承包费,还在未续签合同的情况下继续营业.  相似文献   

7.
农村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业承包合同随之产生。最初的承包合同多是口头合同。为了使农业承包合同规范化,1982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实行各种承包责任制的生产队必须抓好订立合同的工作”。此后中央又多次发文,要求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农业承包合同制。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农业承包合同一直以有关文件和政策进行调整,没有单项的法律、行政法规。农业法中提到  相似文献   

8.
农业承包合同是适应我国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实行生产责任制而产生的新型合同,这种合同制的实行,使集体优越性和个人积极性同时得到发挥,对我国农业生产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农业承包合同是指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与其成员为完成农业生产计划,将土地和以土地为基础的林木、渔塘以及大型农机具包给内部成员经营管理,内部成员以交付约定的劳动成果为条件,明确合同双方的经济责任和权益的协议。  相似文献   

9.
今年,农业面临的自然灾害是百年罕见的。灾后,正确处理涉灾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对促进社会稳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近期我们常遇到涉灾农业承包合同当事人来律师事务所反映情况:发包方认为,灾后承包方仍应按合同全面履行义务。承包方则认为: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生产,可以不履行合同。双方各持己见,相持不下。面对这一矛盾,应如何正确处理,笔者谈几点看法。一、正确理解不可抗力的含义灾后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主要是不可抗力原因问题。所谓不可抗力,即“不可抗拒的力量”,指人力所无法抗拒的强制力。当事人对于这种强制力在订立…  相似文献   

10.
近几年来,随着经营承包责任制在各行各业的推广,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也得到了广泛地采用。对于这种合同,绝大多数同志认为是落实企业经济责任制的有效手段。但也有少数同志认为,企业内部承包合同,虽然在落实企业经济责任制中起了一定的作用,但从法律上讲,只能属于一种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君子协议”,属无效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持这种观点的同志的主要理由是: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承包主体是车间、班组、科室,尽管他们是一种社会组织,但并不是依法登记成立的,而是企业根据自身需要而设置的生产服务单位和职能部门,他们不能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这种合同的主体是不合格的。由于合同的主体不合格,自然这种合同也就属无效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对以上见解,本人有不同的看法。  相似文献   

11.
今年三月三十一日至四月二日,我们查阅了湖北省咸宁县法院在二九八二年和一九八三年两年办结的刑事申诉案件十九件,这些案件原判处的历史时期:文革前五件;文革中六件;文革后六件;两法实施后二件。案件的性质:反革命五件,抢劫二件,强奸二件,盗窃三件,奸污上山下乡女知青二件,其他五件。处理结果:维持原判两件,减轻刑罚九件,不予追究一件,宣告无罪七件,维持原判占结案数的百分之十一,改判纠正占结案数的百分之八十九。经  相似文献   

12.
某村委与村民张某于1987年4月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以下称承包合同),次年元月,承包合同未解除,村委便与县水产局订立了征用土地合同(以下称征地合同),张某承包的土地全被征用。县水产局按征地合同规定施工时,张某出面阻止。县水产局诉张某扰乱施工,张某反诉县水产局侵权。县水产局  相似文献   

13.
张信林 《山东审判》2005,21(3):97-98
2003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土地承包法》)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为核心内容,非常强调土地使用关系的稳定,突出“30年(耕地)不变”“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原则上不调整”的方针,被誉为中国第三次土地制度的大变革。制度的变革必然在一定时期内带来实践操作上的困惑。近年来,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呈现上升的趋势,基于农村问题的地域性和复杂性,该类案件已经成为审判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一、两种不同性质的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法》规定了两种不同性质的承包合同,一是家庭承包。家庭承包是本集…  相似文献   

14.
编辑同志:王某与村委会签订了一份山地承包合同,约定期限为年。王某种了5年后,见无利可图而弃种,山地被村里其他村民拾种。当村委会向王某催交承包费时,王某认为,山地早已被其他村民拾种,村委会应向拾种人索要,因而拒交承包费。请问王某应否承担相应的责任?山东省苍山县人民法院张运杰张运杰同志:依据民法通则、农业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农业承包合同一经生效即受法律保护,有关当事人应当依约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王某与村委会签订山地承包合同后,在合同有效期限内,王某应当依约履行义务,即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种植并交纳承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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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缘起甲村村民王某于2004年与甲村村委签订机动地承包合同一份,约定王某承包甲村机动地10亩,双方对承包期限、承包费的数额及交纳时间等事项作出了约定。合同签订后不久,王某即将其承包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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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四年,藤县人民法院共受理了行政案件二十八件,是梧州地区乃至广西县级法院受理最多的县之一。二十八件行政案件属县级人民政府的六件,政府部门的十七件,属乡镇人民政府的五件。在受理的案件中,共审结二十七件,占96.42%,其中:判  相似文献   

17.
虽然家庭土地承包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上得到了确认和完善,但是法律并未对其概念和性质作出明确的规定。理论界也缺少对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的关注。家庭土地承包合同到底是民事合同还是行政合同?如果是行政合同,为什么学界没有对我国这种“土生土长”的行政合同进行深入的研究?家庭土地承包合同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成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对其进行深入的理论研究不仅是理论的需要,更是进一步推进农村社会主义建设的现实需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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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家庭土地承包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上得到了确认和完善,但是法律并未对其概念和性质作出明确的规定.理论界也缺少对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的关注.家庭土地承包合同到底是民事合同还是行政合同?如果是行政合同,为什么学界没有对我国这种"土生土长"的行政合同进行深入的研究?家庭土地承包合同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成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对其进行深入的理论研究不仅是理论的需要,更是进一步推进农村社会主义建设的现实需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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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德惠县人民法院1992年受理经济纠纷案件318件,其中借款合同纠纷98件,占经济纠纷案件总数的30.8%。今年一至七月份,受理经济纠纷103件,其中借款合同纠纷75件,占案件总数的72%,通过审理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发现目前担保信贷合同存在六大问题: 一是担保单位不是独  相似文献   

20.
农业生产承包合同是明确规定社队单位和承包者(组、个人)在生产过程中权利、义务的协议。它既有农村劳动组织内上级与下级、集体与个人的权责关系,也有劳务承揽合同的性质。其合同纠纷。一般由当事人双方所在大队、公社(乡)等上级主管部门处理。对上级主管部门处理不服的,法院应当受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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