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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纹身在当下是一种流行时尚,由此带来的法律问题却少有人问津,从纹身作品的创作过程看,纹身作品其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应受著作权法保护;同时由于纹身作品的载体是人的身体,因此著作权的享有和行使又具有特殊性,应受到人身权的限制。  相似文献   

2.
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有很多从宽规定,在程序法中有专门针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处理的程序规定,但当前,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发展逐渐呈现暴力化、低龄化、团伙化的趋势,未成年人对社会的危害行为越来越严重,对和谐社会的构建造成很大的影响,因此,要从刑法视角下,分析未成年人行为,并制定相应的未成年人心理矫正措施,从而为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相似文献   

3.
被他人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迫在人身体上进行“纹身”的案例,在实际中很少遇到,而且现行《人体、轻微伤、重伤鉴定标准》中都没对其有明确规定。现将作者在工作中遇到的2例强制纹身的损伤程度评定报告同仁,以供参考。1案例例1:李某某,女,51岁,身高163cm,体重图1腹部的纹身照;图2躯体后侧纹身照53.3kg,2004年9月初被他人挟持长达3个多月之久,殴打致鼓膜穿孔,并在身体多处纹身,内容污秽。法医学检查:全身多部位有纹身,两乳房间18.5cm×8.5cm,后背部48cm×29cm,左上臂外侧10.5cm×8.5cm,右上臂外侧10cm×7.5cm,左大腿内侧腹股沟至膝关节31.5…  相似文献   

4.
网络裸聊行为是一种虚拟的相互展示裸体的行为,其侵犯的具体法益并不清晰。把网络裸聊行为侵犯的法益归结为性道德或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并不准确,但这种行为可能侵犯未成年人的健康与公共安宁。在罪刑法定原则的限制下,网络裸聊行为定性为聚众淫乱罪或传播淫秽物品罪都是一种类推解释,与法治国理念存在冲突。因此,从坚持罪刑法定原则的立场出发,网络裸聊行为不应该构成犯罪。  相似文献   

5.
王毅 《政府法制》2010,(22):51-51
在中国古代,抢劫罪叫"强盗罪",被公认为最严重的一种侵犯财产罪,历朝历代都是严打的。 当时虽无"强盗罪"的罪名,但处罚是免不了的。 秦朝:斩脚、脸上刺字 有关强盗罪案件的最早记载是在秦朝。《秦简·法律答问》载:"群盗赦为庶人,将盗囚刑罪以上,亡,以故罪论,斩左趾为城旦。"斩左脚、在脸上刺字涂墨并服筑城苦役等是秦朝处罚强盗犯的方法。  相似文献   

6.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并实施了危害社会、触犯刑律而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人的犯罪。未成年人犯罪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近几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日趋严重,给社会造成了较大危害。要从根本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必须加强未成年人对自身心理和行为的主动掌握的能力,也就是自我控制能力。本文在自我控制理论的基础上分析未成年人自我控制能力发展的影响因素及探讨了如何对未成年人自我控制能力进行有效的培养,进而在本源上找到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的有效措施。  相似文献   

7.
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与未成年人品格证据在内容和适用对象方面有重合之处,但二者的适用目的有差异,适用程序也有很大区别。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不是品格证据,只是司法机关处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的一种参考资料。检察机关应该在决定不起诉、暂缓起诉和教育未成年人等方面参考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  相似文献   

8.
<正> 在未成年人的非犯罪性违法事件中,行政违法占相当大的比重。在行政违法立法纲要中,首次专门提到了其预防问题,并确定了具体措施。此外,还明文规定,必须查明导致未成年人实施行政违法行为的原因和条件。同这种行为作斗争的特点,是由行为者的年龄和个性及心理特征决定的。同未成年人行政违法作斗争,一向被认为是预防犯罪的一种手段。这样看问题忽视了这  相似文献   

9.
裸聊是网络色情现象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裸聊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部分裸聊行为如发生在单个成年人之间、发生在隐蔽场所的,因不会扰乱社会秩序,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裸聊不构成聚众淫乱罪应当定性为传播淫秽物品罪。而网络裸聊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极易诱发未成年人犯罪,严重破坏社会道德风尚,引发家庭矛盾,导致社会不安定,我们应当用刑法来加以禁止。  相似文献   

10.
未成年人取得股东资格的主要路径有受赠、继承、购买股份或作为发起人设立公司等四种。未成年人受赠股份的有效性以不负担义务为前提。未成年人因遗嘱继承股份实质上属于受赠股份范畴,可适用受赠股份的基本规则。未成年人可以通过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购买股权或成为公司设立的发起人等途径取得股东资格,但立法应当完善对法定代理人代理行为的规范,以防止未成年人受到其最亲近的人的伤害。  相似文献   

11.
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组织和操纵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行为,而这些行为单独来看又不构成犯罪,但是其社会危害性十分严重。一方面,此类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另一方面,此类行为还妨害了未成年人身心的健康发展与成长,为了有效保护未成年人和良好社会秩序,将此类行为犯罪化确有必要。《刑法修正案(七)》第8条的出台意义重大,但该条在犯罪对象处理上存在一定的缺陷,以致于犯罪行为方式上难以摆脱与间接正犯和教唆犯的区分,应加以修正。  相似文献   

12.
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教唆对其行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这种情形下的教唆者是教唆犯:二是教唆对其行为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这种情形下,被教唆者只是充当了教唆者的犯罪工具,教唆者正是利用这种工具实施了充足构成要件的行为,可将其定性为间接正犯。据此应当对刑法第二十九条相关规定作限制解释,仅适用于第一种情形;对于第二种情形于法无据的现状,应由司法解释来解决。同时我们也希望间接正犯理论能纳入立法者的视野,使未来的刑法典更加完善。  相似文献   

13.
未成年人刑事分案审理制度是针对未成年人独特的身心特征而设置的一项特殊的诉讼制度。这一制度在我国基本刑事法律中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但在各地司法实践中广泛存在。现存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分案审理制度,应着重从分案审理的标准、程序性规定、与附带民事诉讼制度、上诉制度、辩护制度、证人作证制度之间的衔接等方面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4.
学校可承担多方面的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未成年人在校期间,因按照学校的要求作为时发生了伤害,为此学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具全而言,学校的责任何在呢? 笔者认为,学校首先在于地违约。因为,未成年人到学校就读,这实际上是学校与未年人的法定代理人之间建立起的“委托监护”合同的具体表现内容,学校与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之间是一种合同关系,这种合同的成立,是以双方在具体实践中的默认承担下来的。基于学校的职能和未成年人的才教性,该合同赋予学校的基本义务就是确保未成年人的安全,而且,这种义务是一种绝对的,无条件的义务。“委托监  相似文献   

15.
刘春  蒋宁君 《法制与社会》2011,(31):231-232
未成年人是社会的未来,其合法权益是社会保护的对象。监护人是法律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而设定的法律角色,我国监护人制度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申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实践中监护人通过积极或消极的行为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对监护人上述渎职行为,我国现行法律中对其规定了民事、行政、刑事法律责任。在法律对监护人渎职的行政、刑事法律责任规定中,仍存在规定不明确、责任不适当等问题。  相似文献   

16.
未成年父母弃婴的情况近些年来在我国屡有发生,从国外的经验来看未来将更多,对于弃婴,安全岛对此有着特殊的保护作用,其可避免未成年人因心智不成熟做出杀婴等非理性行为。但对于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按现行法律仍应对其遗弃行为进行制裁,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本文认为在此问题上法律应该考虑其特殊性,给予宽容,认定其遗弃婴儿至婴儿安全岛的行为不违法,从而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相似文献   

17.
2015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出台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正式实施。该意见从明确临时监护职责、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审理和判后安置等方面就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进行了细化,以保障未成年人得到妥善照料。一、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属性未成年人监护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法律上的监  相似文献   

18.
胡雪梅 《法学》2012,(3):80-87
未成年人医疗同意权行使制度直接关涉未成年人生命权及身体健康权的保护,但我国《侵权责任法》对此却无任何规定,形成立法漏洞,亟需弥补。应在结合我国现实国情的基础上,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相关立法例的有益经验,规定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因智力障碍不能理解医疗行为性质和后果的未成年人无医疗同意能力,其医疗同意权由其父母或监护人代为行使;其他年满14周岁、智力正常的未成年人具有部分医疗同意能力,对风险较小的医疗行为可自行行使同意权,对风险较大的医疗行为其本人的决定需得到父母或监护人的同意。父母或监护人须按照符合未成年人最大利益原则代行医疗同意权,否则相关个人或组织可以提请法院审查和作出决定。  相似文献   

19.
犯罪新闻报道作为向受众提供犯罪有关信息以及价值评判的一种文化传播方式,其对未成年人而言具有双向的效果,既能提供一种校正的模板,成为一种强力的社会控制器;但是,由于某些犯罪新闻报道基于经济效益的冲动,热衷于提供一些犯罪的暴力、色情等不良信息,又会成为刺激、诱导未成年人犯罪的因素,因此,应当通过加强国家监管、规范新闻从业人的报道行为以及提升未成年人媒介素养等方式使之达到一种有机的平衡,这一点先进国家的经验和教训可资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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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案件中,威逼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一种常见行为,这种行为是现场重建(威逼工具,威逼方式等)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现场分析(作案人数,作案动机和案犯刻画等)极为重要的来源依据。威逼行为有些在人体上形成了明显创伤,比较容易发现但也易误判为普通损伤,有些因痕迹较轻微甚至人体上不留痕迹仅表现在衣着等人体附着物上而难以发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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