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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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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无“法治”根基的我国传统社会里实行行刑法治,国人首先采取“拿来主义”的态度,移植了西方行刑法治文明,完成法律文本革命。这一革命应该起始于清末监狱行刑改良的立法和实践。如果从清末监狱改良算起,我国的监狱行刑法治进程已有百年的时间。在这百年的时间中,我们经历了“拿来”,“承袭”,“弱化”,渐现中国特色监狱行刑法治之曙光,到新中国成立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具有中国特色监狱行刑法治的形成等五个阶段。在这一历史进程中,我们看到了监狱行刑法治进程不仅与法治社会建设的步伐相一致,而且本身就是法治社会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并且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保障。同样,我们也看到了我国监狱行刑法治进程的艰难凿折的漫长路途,尽管如此,我国的监狱行刑仍然是沿着法治的基本价值方向推进。  相似文献   

2.
法治代表了一种文明的法律精神,是人类迄今为止发现的最好的治理社会的方式。保障罪犯权利是法治的应有之义,是贯彻法治理念在罪犯教育改造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法治视野中的罪犯权利保障,应当坚持依法行刑,实行罪犯人性化管理,完善罪犯权利救济和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3.
在法治的背景下,对罪犯人权的尊重和保障已贯穿在监狱依法行使职能的过程中,严格依法行刑,保障法律明确授予罪犯的权利是监狱的法定职责,但是在罪犯权利的保障方面,并不适用“法未禁止即自由”的原则,赋予罪犯法未明确规定的权利时,不能破坏民众的法律情感。依法行使监狱职能时,要注意解决好安全、警察建设、警囚关系的和谐这样三个问题。  相似文献   

4.
法治目前已经成为监狱行刑的一个基本理念,而判断监狱行刑是否体现了法治的精神,不仅在于其实体规定的合理性,而且更重要的是行刑程序的正义性,设立良好的监狱行刑程序是实现监狱法治的一个重要前提。我国监狱行刑程序建设历经三个发展阶段,逐步走向合理。但是,我国监狱行刑程序还存在着一些不足,需要进一步予以健全和完善。  相似文献   

5.
韩艳 《政治与法律》2007,(6):189-192
公正的法治秩序是正义的基本要求,而法治取决于一定形式的正当过程,正当过程又主要通过程序来体现。行刑变更启动程序既是行刑权实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行刑活动的重要内容。行刑变更启动程序是一个具有基础性、关键性的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6.
确立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需要重新解读“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刑罚执行政策,实现基本刑事政策与监狱行刑政策的契合。监狱行刑领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必须在具体监狱制度的实践中加以体现,主要表现在罪犯权利保障、罪犯纪律惩戒、罪犯分级外遇、刑罚执行变更等四个监狱重点行刑制度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监狱的实现,要以监狱体制改革,监狱布局调整、监狱物质保障,监狱工作理念更新、监狱制度建设、法治建设为其提供保障。  相似文献   

7.
监狱行刑主体应当是根据国家法律的授权,行使行刑权的主体,只有监狱才是监狱行刑的主体。监狱行刑主体不等同于监狱行刑法律关系的主体。  相似文献   

8.
依法行刑、依法治监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也是国家法治建设系统工程的重要环节。本文从行刑机关的性质、刑罚目的观的发展、刑事执行权力的来源以及文明行刑的理念等四个方面探究了该原则的发展成因,希望对我国刑事法治思想的理解和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9.
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治向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就法学视角而言,民生问题是一个法治问题。民生对法治存在着依赖关系,法治通过保障民权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保驾护航。中国目前的国情决定了保障公民的就业权、教育权、劳动报酬权、社会保障权、安全权等是法治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关键与核心。加强民生法治建设,夯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治根基,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础工程,它要求从树立以人为本的法治理念、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体系以及切实施行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制度等方面做出不懈努力。  相似文献   

10.
监狱行刑程序作为一种法律程序,它是监狱行刑法律关系主体在行刑过程中所必须遵循和履行的法定的时间和空间上的步骤和形式。设计监狱行刑程序时应当由理性的行刑目的来指导和牵引,创设合理、有效的行刑制度,构建严密、通畅的行刑程序,并且行刑程序应当出于保护罪犯人权的人道主义精神。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监狱行刑程序要遵循依法、公开、公正、讲求效率和社会化等基本原则。目前,我国监狱行刑程序存在诸多问题,主要为行刑体系不完整和行刑机制不健全。解决这些问题,需从思想上提高对监狱行刑程序价值的认识,需健全和完善监狱行刑制度,完善监狱行刑程序,健全服刑人员的维权机制,及时对相关法律进行清理,重构我国监狱行刑程序。  相似文献   

11.
李露 《河北法学》2012,(10):146-152
中国传统法文化以礼法文化为核心,礼法文化的实质则体现为礼刑关系。在礼法文化发展过程中,中国古代刑罚制度深受其影响,并随着礼法关系的演变而演变。在中国历史上,礼法文化的发展可表现为夏商周"礼法并用"、春秋战国至秦"弃礼重法"、汉至唐"礼法合流"和宋至清"理法结合"四个时期,在不同时期礼法关系的演变中产生了"明德慎罚"、"重刑尚法"、"德主刑辅"、"明刑弼教"等刑罚思想,这些刑罚思想给中国古代刑罚制度的建立与发展带来深刻影响,其中的积极和消极两方面的因素均可为当今中国刑罚制度的现代化改革提供历史的借鉴。  相似文献   

12.
王占军 《政法学刊》2008,25(1):114-117
治安管理处罚法施行后,治安处罚的难以有效执行成为新形势下困扰基层民警的现实问题。而治安处罚执行转换则有立法和执法上的现实可行性,其对保障法及执法者的权威,对于执法目的的追求与实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3.
本文以法治作为思考刑事和解的视角,探讨了死刑案件进行刑事和解的合理性。就刑事个案而言,刑事和解可以促进法治的权利保障功能,降低死刑的判决率,维护被告人的生命权。通过对被害一方进行经济补偿、道歉等方式维护被害方的合法权益,缓和被害方的对抗情绪,减少申诉上访,促进法治的秩序功能。但从法治的整体上看,刑事和解可能造成司法的重大不公,导致更大的司法腐败,最终将危及法治基础,对法治的形成产生长久消极影响。  相似文献   

14.
死刑刑罚具有不可逆转性,死刑案件指定辩护的有效性是法治从形式正义走向实质正义的必然要求。然而指定辩护中有效辩护的保障机制及无效辩护的现实之巨大反差,使得完善我国死刑案件指定辩护制度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实现死刑案件指定辩护的有效性需要实行死刑案件指定辩护律师资格认定制、设置辩护质量的底线标准、设置程序后果。  相似文献   

15.
江国华  张彬 《证据科学》2016,(6):645-655
作为法律程序整体所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行政程序与司法程序一样,都在证据的作用下发挥其功能。然而,我国研究更多将目光聚焦于诉讼证据,而对行政程序证据缺乏关注。但实际上,行政机关是依法治国的主要执行官,其与公民的关系比其他任何国家机关更为密切,所以规范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无疑成为依法治国的重大课题,其中对行政处罚证据的规范尤其如此。从原则上而言,行政处罚证据理应符合证据“三性”,但警察思维与法官思维上的差异使其对证据有其特殊要求,基于公共利益保护的需要,行政处罚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存在减弱和例外情形,因此,对于“毒树之果”以及通过钓鱼执法、秘密调查等方式所得证据并不必然排除,为此,与其让这些实践中早已普遍存在的行为游离于法外,不如通过立法明确规定其范围、程序和命令禁止事项。  相似文献   

16.
吴玉萍 《政法论丛》2014,(4):129-136
在民生时代,食品安全犯罪的刑罚应当以民生刑法为指导来进行配置.在刑罚配置强度的确定上,我国食品安全犯罪的刑罚配置以国家刑法为导向,在定性错误的基础上强调重刑,存在诸多弊端;根据民生刑法,应当运用社会控制模式对犯罪进行综合治理,在正确定位的基础上合理配置刑罚,顺应世界刑罚的发展趋势逐步实现刑罚的轻缓化.在刑罚配置种类的完善上,根据民生刑法,应将罚金刑上升为主刑,将货值金额作为罚金刑的适用基准,采用倍比罚金制,提高罚金数额,设定最低数额,对犯罪单位配置较犯罪自然人以及相关责任人员更高的罚金数额;根据民生刑法,应增设与食品安全犯罪相配的资格刑刑种,这是惩罚和预防犯罪的需要,是禁止令的改革方向.  相似文献   

17.
略论中国刑法中的死刑替代措施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高铭暄 《河北法学》2008,26(2):18-21
死刑替代措施,是指基于限制死刑适用的目的,对于立法上特定性质的犯罪,司法中特殊情况下的罪犯,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而代之以其他刑罚处罚方法。死刑替代措施是限制死刑中不可或缺并被证明行之有效的方法。从完善既有方式、探索新的途径入手,死刑替代措施包括死刑缓期执行;严格的无期徒刑;附赔偿的长期自由刑三种。当前,有必要在立法上对刑罚体系作进一步调整、修改、完善,以全面体现死刑替代措施;在司法中,注意发挥死刑替代措施在限制死刑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18.
刘连泰 《法学研究》2022,44(1):38-51
择一重罚规则的适用面临执法管辖权与高额罚款权归属主体不一的难题。综合执法制度可以部分解决该问题,在综合执法之外,则需分情况适用不同的解决方案。在识别“罚款数额高的规定”时,应根据法定罚的上限而非决定罚来比较罚款的轻重。根据法定罚款额高的法律作出的决定罚,其数额不能低于法定罚款额低的法律所规定的罚款下限。行政机关错误适用择一重罚规则作出罚款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变更判决,但变更判决要受禁止不利变更规则的约束。在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并责令重作的情形中,行政机关加重对当事人的罚款,通常应证明其加重罚款没有恶意,因裁量逾越被判决责令重作的除外。  相似文献   

19.
魏韧思  黄传华 《犯罪研究》2008,(5):34-37,80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指导下的监狱刑罚执行要以是否实现了刑罚目的来衡量“相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要求监狱行刑中,区别对待,应该严格执行刑罚的就严格执行刑罚,加大对不同的罪犯的刑罚执行时间、处遇等级、宽严管理的区分度,对刑罚目的实现有不同影响的改造行为分别实行宽松有别的管理。监狱执行刑罚轻缓化应有以下内容:给予弱势群体的服刑人员予以宽容;刑罚执行社会化:刑罚执行蕴含民主价值。  相似文献   

20.
郭旭 《行政与法》2014,(7):71-75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我国《刑事诉讼法》新增加的重要内容,在实现保障人权的价值目标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具有自身的特点,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急需理论上予以解决.本文认为,非法证据排除的范围已经逐渐从“非法手段”扩大至“程序违法”,而现行的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均可依职权或依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规定并不能收到很好的效果.因此,在实施非法证据排除的过程中,有必要对非法证据排除的方式、效果和证明标准进行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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