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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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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孙平 《中国司法》2009,(2):38-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要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其合法权益应受司法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九条:“未成年人在被收容教养期间,执行机关应当保证其继续接受文化知识、法律知识或者职业技术教育;对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执行机关应当保证其继续接受义务教育。”据此,本文提出,对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弱化劳动改造,强化义务教育的司法保护。谨以此文唤起立法的思考。  相似文献   

2.
适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五周年之际,杨浦区检察院未检科在观护基地——“未成年人成长之家”举行了一场主题为“飞扬青春一青年月”的模拟法庭活动。  相似文献   

3.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1年6月1曰起施行。为“少年的你”撑好法律“保护伞”。  相似文献   

4.
未成年犯罪人身份信息保密制度扩展了犯罪人隐私权保护的范围。这是《儿童权利公约》所确立的“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和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所规定的未成年人特别、优先保护原则的体现,也是一种基于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角度的考虑。  相似文献   

5.
刘世华 《中国公证》2011,(12):32-32
我国《合同法》第39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对此。我国消费者保护法称之为格式合同。应当肯定.尽管在立法体系上没有采用单行法的形式.只是将有关格式合同的规制纳入合同法总则部分“合同的订立”一章中.但格式合同制度是在根据我国国情、广泛参考发达国家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加以归纳制定出来的,从无到有本身就是一大进步。  相似文献   

6.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及“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完善我国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现就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相互配套工作体系的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相似文献   

7.
未成年犯罪人身份信息保密制度扩展了犯罪人隐私权保护的范围。这是《儿童权利公约》所确立的“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和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所规定的未成年人特别、优先保护原则的体现,也是一种基于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角度的考虑。我国关于禁止披露未成年犯罪人身份信息的制度设计存在诸多模糊与疏漏之处,应借修订《刑事诉讼法》的机会予以细化和完善。  相似文献   

8.
浅论收容教养王韶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条第4款规定,对犯罪人“因不满十六岁不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9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因不满十六...  相似文献   

9.
<正>未成年人是亿万家庭的寄托,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守护未成年人,就是守护祖国的未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如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成立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等,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工作体系不断健全。2021年6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开始实施,推动了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格局,  相似文献   

10.
王驹 《法制与社会》2013,(32):210-210,2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明文规定,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法庭教育是贯彻上述方针和原则的重要载体,是寓教于审的重要方式。但审判实践中发现,法庭教育机制在教育理念、有关立法、教育主体、教育程序、教育内容等方面均存在问题和不足,导致法庭教育在某种程度上“走走过场”、流于形式。本论文从少年刑事审判实践的视角对我国目前司法实践中的法庭教育状况进行分析,并从更新教育理念、完善相关立法、明确教育主体、设置弹性程序、细化教育内容等方面,对完善该项制度设计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1.
2006年1月23日,修改后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正式实施。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已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这两部法律规范加大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犯罪“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司法理念,  相似文献   

12.
专利权质押合同初探曹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自1995年10月1日起实施,该法第2条第2款规定的担保方式有五种,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它扩大了《民法通则》第89条规定的担保形式,使得我国的担保制度更加完善,更加符合...  相似文献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8条明确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少年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第2条、第5条也规定了审判少年刑事案件,必须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政策,做到寓教于审,审教结合。同时,该规定第30条在法庭调查和辩论之后,增加了法庭教  相似文献   

14.
1999年6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通过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早在199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着重从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从学校、家庭、社会等各个方面,对如何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各方面全面发展,以及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如何进行处理等,作了许多规定。其中一个重要内容,也涉及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比如《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中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  相似文献   

15.
2006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正式实施以来,其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解释”在处理维护权益和打击犯罪的关系方面尚未实现科学统一.笔者认为应对其进一步完善。下面.笔者以“解释”第7条为例.谈谈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相似文献   

16.
1999年12月29日发布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合同法解释(一)》第9条第1款规定:“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对在…  相似文献   

17.
七月流火,挥汗如雨。在安徽省芜湖市人民路小学的一间教室里,却传来一个响亮的声音:“今天.我给大家讲讲和我们密切相关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讲台后.一位精神饱满的中年人正在讲解法律知识,教室里坐满了大大小小的孩子,教室外还聚集了一些居民和家长。  相似文献   

1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依法惩罚和教育未成年罪犯,保障无罪的未成年人不受刑事追究,逐步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国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司法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本规定有特别规定的,适用本规定。  相似文献   

1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正确执行刑罚,加强对未成年犯管教所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以下简称《监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未成年犯管教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未成年犯管教所是监狱的一种类型,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 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未满十八周岁的罪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接受教育改造。  相似文献   

2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依法惩罚和教育未成年罪犯,保障无罪的未成年人不受刑事追究,逐步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国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司法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本规定有特别规定的,适用本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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