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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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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格式合同的缺陷及法律控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格式台同的概念格式合同,也称定式合同,标准合同。是指合同条款由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不同意的合同,亦即一方当事人要么从整体上接受合同条件,要么不订立合同。格式合同在德国称为一般契约条款或一般交易条款;日本则称为普通契约条款;在我国台湾,则称为定型化契约或定式契约。就我国目前的现有法律,存在着两种称谓:一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其称为格式合同,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将其称为格式条款。作为格式合同,它有以下法律特征。1、格式合同条款的预先确定性格式合同条款是由一方当事人…  相似文献   

2.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随着社会经济的日新月异和科学技术的日益提高,为了适应现代社会大量的交易活动,格式合同在经济社会、人类生活中广泛的应用。格式合同以方便的交易模式和低廉的交易成本赢得了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信赖。但是,格式合同的广泛应用也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格式合同的产生却是对古典契约理论质疑,对于消费者而言"要么全部接受,要么就只能走开"更加是对合同中平等原则、自由原则的重大冲击,当前此种合同中存在的"霸王条款"已经在无形中侵犯着消费者的利益。本文通过系统剖析格式合同这把"双刃剑",梳理利弊,从而提出对格式合同进行完善的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3.
二十世纪以来 ,契约方面出现了新趋向即格式合同的普遍采用。垄断经济的发展 ,公益事业的需求 ,使建立在双方当事人地位完全平等基础上的契约自由原则遭到严重破坏 ,以致引发了格式合同究竟是否为合同的争论 ,有学者甚至发出了契约的死亡这一感叹。① 各国经济立法、民商法律逐渐注意到格式合同的流弊 ,并着手从立法上加以限制。一、格式合同及其特征格式合同 ,又称格式条款、标准合同 ,一般合同条款、附合合同 ,是指合同条款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 ,对方当事人只能全部接受或一概拒绝 ,不能就个别条款进行商洽的合同。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在…  相似文献   

4.
定式合同基本问题研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当我们的民法、合同法教科书还在津津乐道于阐述具有古典平等、自愿和公平色彩并略带几分早期交易烙印的合同法概念的时候,当我们的合同法还堂而皇之地将合同定义为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产物的时候,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合同实践却冲破法学家们的理性约束和国家的立法框架,用定式合同开辟了自己新的发展道路。  相似文献   

5.
姚淑媛 《河北法学》2006,24(6):147-149
在格式合同中,经常出现霸王条款.这需要我们进一步深刻理解格式条款的含义、特点.格式合同的制定者应本着公平的原则,采取合理的方式来制定格式条款.为了使格式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平等,达到公平、公正的目的,应建立健全有效的制约机制,从立法、司法、行政监督和管理等方面进行规制.通过格式合同的相对人以及全社会进行监督.遇到不公平的格式条款时,通过法律手段予以解决,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正常的交易秩序.  相似文献   

6.
定式合同有关问题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定式合同从问世以来以其签约简便,具有效率价值、安全价值被广泛应用,但同时它妨碍了合同法的传统的契约自由原则,构成了对自由、平等、公平的相对威胁,给人们的观念带来了冲击。定式合同符合功利主义愿望及社会化要求,因此才具有生机和活力。  相似文献   

7.
凌学东 《时代法学》2012,(1):115-121
消费者合同双方缔约地位不平等,易导致合同权利义务失衡,损害消费者利益。英国先后对不公平合同条件及消费者合同不公平条件立法,法国通过认定附合合同及禁止权利滥用达到保护消费者目的。欧盟就消费者保护颁布了四个指令,其中1993年指令附件列举了17种不公平条款,为欧盟绝大多数成员国移植。欧盟2008年法案附件作了调整,且分类为“黑名单”与“灰名单”。即便在清单之外,合同条款若违反诚实信用,导致权利义务明显失衡,也会被认定为不公平。格式合同广泛存在于消费者合同中,而不公平条款的最主要形态为格式条款。考虑我国保护消费者与发展经济需求,建议对格式条款进入消费者合同设置程序与实体双重门槛,仿照欧盟规定两类名单,初期可扩展“灰名单”,尔后再予调整。  相似文献   

8.
吉尔莫所谓的契约之死,无非是契约自由的丧失,也即和契约正义"合体"的契约自由的丧失。契约自由与契约正义由"合体"走向背离,是因着"主体平等"和"完全自由市场"在垄断的语境下不复存在。格式合同的出现成了契约自由背离契约正义的典型例证。在格式合同中,合意和选择失去了意义,契约自由背离了契约正义从而走向了形式正义的泥沼。将实质公平理念引入契约自由原则,或许能带来契约的再生。以实质公平理念规制格式合同,通过国家干预性质的立法、司法和行政手段实现格式合同中自由与正义的"合体"。本文以格式合同的典型司法案例为例证,研究了如何将经济法关于实质公平的价值理念引入格式合同的民商事审判,以探索一条如何达致契约自由与契约正义新的"合体"以及契约自由再生的司法实践路径。  相似文献   

9.
免责条款在实践中应用广泛,但对于其法律效力,则多有争议。作者认为,在不违背法律的强行性规定的前提下,免责条款应以有效为原则。具体判断其效力时,应区分不同的合同类型,综合判断缔约双方的地位、交易习惯及缔约过程:尤其是在判断消费者合同与商业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效力时,应注意两种合同的不同特点.并依据公平原则作出公正的裁判。  相似文献   

10.
拆封授权合同是随着高科技的发展和新的交易方式不断更新而产生的一种新类型的合同形式 ,是指出卖人出卖其标的物时将未经买受人阅读并同意的某些条款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一并交付 ,并产生与合同同等效力之契约。这一合同类型的出现 ,对于合同法的主题———契约自由是严重的挑战。如何解决该种新类型的合同纠纷 ,成为司法界面临的难题。一、拆封授权合同产生的原因拆封授权合同产生的原因在于交易方式的变化 (典型的是网络交易 )和交易标的特殊性。现代社会交易中 ,当事人双方都希望加快交易速度 ,缩短交易中的条款磋商和讨价还价时间 ,软件…  相似文献   

11.
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缔约过失责任又称先契约责任,是在缔结契约过程中一方或双方违背了协助、通知、照顾、保护、忠实等先契约义务,使相对方基于对契约会有效成立的信赖而受到损失。   建立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意义在于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维护市场交易的安全,有利于交易的促成。在没有合同关系或合同没有生效的情况下,当交易一方或双方遭受损害时,无法追究当事人的合同责任。而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建立,弥补了这种缺陷,使交易双方一旦在市场交易中受到损失,能及时以多种方式寻求法律保护。   缔约过失责任问题,自罗马法以来,一直成为立法及学者…  相似文献   

12.
家园公司诉森得瑞公司合同纠纷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合同的显失公平,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利用自身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等情形,在与对方签订合同中设定明显对自己一方有利的条款,致使双方基于合同的权利义务和客观利益严重失衡,明显违反公平原则。双方签订的合同中设定了某些看似对一方明显不利的条款,但设立该条款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其实质恰恰在于衡平双方的权利义务。在此情形下,合同一方当事人以显失公平为由请求撤销该合同条款的,不应予以支持。  相似文献   

13.
王育 《律师世界》2002,(12):34-36
格式条款产生于19世纪初期,当时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手工业作坊和海商交易开始遵循“相因成习”的方式订立合同,这就是各国格式条款的雏型。到了19世纪末,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相继从自由资本主义过渡到垄断资本主义,格式条款为迎合垄断资本主义经济生活的需要兴起了。资本主义国家从自由资本主义过渡到垄断资本主义后,垄断企业可以凭借经济上的优势,以垄断价格在订立合同时提出要约,消费者只好屈从。后来这种情况也出现在合同的许多点上,最终出现了这样的订约方式:企业(主要是大企业、垄断企业)预先拟定了一些合同条款(最重要…  相似文献   

14.
情事变更原则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发生了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没有预见到的某些情况或事件,继续履行合同将显失公平,从而重新调整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并免除不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责任的原则。在西方国家,情事变更原则是作为对“契约神圣原则”、“契约必须遵守原则”的补充和限制而发展起来的。大陆法国家通过立法和判例来确认情事变更原则(Clausula Rebus Sic Stantibus)。德国民法并未规  相似文献   

15.
论格式合同的价值冲突与利益平衡机制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韩从容 《现代法学》2000,22(6):150-152
格式合同作为规模经济和专业化经济的产物 ,追求交易之迅捷 ,从而降低了交易成本 ,且在社会生活中的运用越来越普遍。本文就试图从各国对格式合同的法律规制的比较分析中 ,谈谈格式合同价值冲突的表现与特征 ,谈谈如何运用法律手段恰当地规制格式合同 ,寻求契约的公平、正义价值。  相似文献   

16.
商业交往中,免责条款在合同中的运用极其普遍。随着定式合同的出现,“定式免责条款”也登上了商品交易的舞台。定式合同是由单方先行设立合同条款的标准合同,而“定式免责条款”也即由单方先行订立于合同之中的免责条款。实践中常常有这样的情形:卖方  相似文献   

17.
论对不公正标准契约条款的行政干预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论对不公正标准契约条款的行政干预安心近20多年来,许多国家打破自19世纪以来的传统,开始对契约条款的拟定自由进行限制,对不公平契约条款实行行政干预。对不公平契约条款的行政干预,主要表现于标准契约方面。德国和日本对特种行业的标准契约实行强制性的使用前行...  相似文献   

18.
格式条款是建立在社会分工和交易活动发展到一定水平的基础上,伴随着精细专业化和规模集团化经济形式的出现而大量产生的,是合同双方共同追求节约交易成本的结果,尤其是在消费合同中,格式条款更是得到广泛使用。结合工商行政执法实践,文章一方面梳理了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八种表现形式,另一方面指出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工商行政执法难点及相关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9.
免责条款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免责条款是当事人以协议排除或限制其未来责任的合同条款,具有约定性、明示性和免责性。免责条款有效的前提条件是它成为合同条款。在定式合同中,免责条款因相对人在合同文件上签字,或提请相对人注意,或通过系列交易而成为合同条款;在个别商议合同中,则由民法关于缔约的一般规则确定免责条款是否成为合同条款.免责条款有效抑或无效的确定,从根本上说是看违约或侵权的社会危害程度,具体地还要根据现行法的规定、风险分配理论、过错程度和违约的轻重加以分辨。对免责条款的解释,应遵循合同解释的一般原则以及不利于条款利用人的解释、限制解释、个别商议的免责条款优先于定式免责条款的解释等原则。  相似文献   

20.
在传统的民事侵权法律关系中,侵权人与被侵权人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但在环境侵权中,由于双方在信息掌控、经济实力等方面的现实差距,使得被侵害的权利得不到救济,出现了结果的非公平。环境法以环境社会利益为本位,转变了传统私法中以契约为基础的抽象平等,将人看成具体人,对环境侵权法律关系中弱势主体一方进行倾斜保护,体现在法价值上是要从抽象公平走向实质公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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