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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中的“律师伪证罪”
备受诟病的306条,是1997年《刑法》修订时增加的。它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构成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碍作证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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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中,时常可见辩护律师的身影。他们受自己当事人的委托,为保障当事人的权利而展开辩护。而党内在对党员违纪案件审理时,却没有“第三方”辩护人角色的设置。一些人甚至认为,是“领导说了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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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会见权是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实现其他诉讼权利的前提,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实现有着密切的联系。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律师会见权遭到严重侵害,造成了会见难的顽疾,影响了律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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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访谈过程中,我发现有不少外地电话向杨培国律师咨询刑事案件的辩护,也有登门拜访请求他为犯罪嫌疑人作辩护律师的朋友、当事人,但是,他答应为犯罪嫌疑人作辩护律师的刑事案件却很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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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适应国际社会人权发展的趋势,在刑事诉讼中加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保障,防止刑讯副供现象的发生,已成为我国刑事诉讼再修改的主要目标之一。从目前来看,由于在我国确立沉默权的阻力很大,很多专家倾向于以确定律师在场权作为我国现阶段防范刑讯逼供现象的主要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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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用法社会学、伦理学的方法研究刑事诉讼法的一种尝试,通过探讨和分析刑事诉讼中一些特殊证人如律师、牧师、医生等作证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及负面道德影响与对司法追求真实所实现价值的比较,从而得出的结论是:授予律师、牧师、医生等人有限的拒绝作证权所实现的社会价值远远大于他们作证而实现的司法追求真实的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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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来,笔者对杨培国律师的访谈,断断续续已经进行多次。访谈中,杨培国律师分别从律师在代理案件中如何巧妙运用我国古典兵法《孙子兵法》《三十六计》中的谋略获得代理的成功,原告的角度、被告的角度,民商案件的代理,刑事案件的辩护,二审案件上诉人的代理、被上诉人的代理的角度,民事案件申请再审的角度,行政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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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多年来一直困扰着律师业的发展。2008年6月1日,新《律师法》正式实施。律师界普遍对这部法律寄予厚望,希望这部法律能一举改变当前律师恶劣的执业生态。然而,希冀于一部律师法来解决律师执业中的所有问题的想法很快被律师界嘲笑为很傻很天真。直到新《律师法》实施两年半后,从司法改革背景下《律师法》实施问题研讨会上显示的信息依然不容乐观。律师会见权、阅卷权等执业权利普遍难以落实,新《律师法》因为和刑诉法打架,被束之高阁。就在全国律师对律师权益常年得不到保障陷入悲观的时候,律师会见难这一痼疾在中国南方小城珠海悄然破冰。在这里,律师不但会见当事人畅通无阻,而且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尊重。北京检察机关更是将律师会见延伸到了审讯场合,开始试点律师旁听讯问犯罪嫌疑人制度,给律师发挥作用提供了更大的空间。这些做法不仅让律师们感觉到春天的气息,同时也让本社作为一家法制传媒积极关注律师执业环境改善的努力,得到了稍许的欣慰。据悉,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已经建议,将修改刑事诉讼法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有了珠海经验和北京律师旁听讯问制度的先行铺垫,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新《律师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衔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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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1,(4):131-F0002
<正>2010年8月,为了配合在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律师党员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武汉市律师协会第四届常务理事会,决定在全市律师中开展评选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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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职责与306条的理念冲突《刑法》第306条关于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是司法界尤其是律师界非常关注且极具争议的问题。律师们普遍认为此法不当,力主废除之。其他司法界人士大致分成两种意见:一种认为该条规定非常必要,应该用刑事制裁来惩罚和威慑一些律师,即使是极个别的不良律师;另一种认为该条所禁止的行为是正确的,实际适用中存在一些问题,但也不必太过注意,律师们也不用激烈反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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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点即辩点王龙海并没有亲手实施杀害王文俊的行为,这是不争的事实。亲手实施的是第二被告人王小兵和第三被告人董先锋。所以,能不能认定是王龙海指挥王小兵和董先锋杀害王文俊的,成为王龙海是死是活的关键,也是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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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检察官学院、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在北京联合举办了“审判前程序中的律师作用”研讨会。来自国内的著名学者、律师、检察官共70余人参加了会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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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律师界,不管有多少受人关注的新闻人物,也不论有多少引人注目的新闻事件,都不能不提到这么一个人、一位曾经千里走单骑,只身闯重庆的律师。无论是在刚刚结束的李庄案件第二季,还是在如火如荼但结局不明的北海律师案中,其一言一行总是会成为新闻事件,其一举一动常常会引人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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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4位刑辩律师在广西自治区北海市为一起故意伤害案辩护时被北海警方刑拘,理由是涉嫌律师伪证罪。这是继李庄案件后,辩护律师又一次被指触犯刑法第306条而遭遇抓捕。尽管北海警方随后释放了4位刑辩律师中的3人,但是仍然对杨在新律师执行了逮捕。在为同一起刑事案件辩护过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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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在司法实务中,由于普遍而严重地存在着对辩护律币的偏见和歧视,辩护律师办案越是认真,就越被认为是碍手碍脚;越是想充分行使辩护权,就越会遇到更多阻力。对此,我在办理轰动京城的影星被绑架案的过程中深有体会。在该案中,我作为第一被告人王龙海的辩护人,在一审庭审首轮辩护结束之后,审判长竟突然失态,不顾众多媒体在场,高声道:这里,不是律师表现自己的地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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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来,经过了一审法院、二审法院判决之后的民商案件,总有当事人认为法院判决不公,自己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保护。这样,当事人不是认为法院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就是适用法律错误,或者运用证据错误,或者程序错误等。于是,这些当事人便通过申请再审的程序,或者申诉的途径,启动法院对案件的重新审理,以期获得对自己有利的判决结果。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