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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董正和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20(3):32-34
随着网络游戏产业的迅猛发展,网络空间也引发了在法律上属于空白的新问题,网络虚拟财产就是其中之一。网络虚拟财产具有法律上财产的一般属性,同时也具有存续上的非永续性和使用上的非消耗性的独特属性,国外立法对网络虚拟财产都有法律上的保护,我国也应该从立法上肯定这种财产的存在,并加以保护。 相似文献
2.
蒋晔 《山西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23(2):60-62
随着网络游戏业的迅猛发展,侵犯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案件出现得更为频繁,矛盾愈发激化,然而当前我国法律法规还没有对如何保护网络游戏虚拟财产权利作出具体规定。为了建立和完善网络游戏虚拟财产权利的保护机制,有必要对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及权属作出界定,同时厘清用户与网络游戏运营商之间的责任承担。 相似文献
3.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5,(5)
在网络游戏产业不断为我们带来经济利益的同时,网络游戏玩家虚拟物品产权及相关问题亦成为社会公众日益关注的热点问题。尽管多数网民对虚拟物品的财产属性持肯定态度并期望得到法律上的保护,但目前理论上对虚拟物品的财产属性、产权归属、法律保护等问题存在相当大的争议,司法实践对相关案件的处理做法也不尽统一。其主要分歧在于:"虚拟财产"是不是财产和虚拟财产是否应受刑法保护。笔者以为,虚拟物品在法律上的定位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即,网络游戏中的存在物是否具有财产属性以及是否因而应受刑法保护不能一概而论。 相似文献
4.
虚拟财产具有财产属性,可以纳入民法学上的物权范畴,对虚拟财产可以通过我国的民法、刑法以及制定专门的网络游戏基本法予以保护。 相似文献
5.
“网络游戏虚拟财产非财产”之否定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欧阳梓华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4,16(5):40-42
关于网络游戏虚拟财产是否属于财产的问题,目前理论界存在否定论和肯定论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否定论用静止的眼光审视财产,没有看到财产权利的客体正随着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而日益丰富.事实上,网络游戏虚拟财产是玩家通过个人劳动、真实财物付出、市场交易等手段创造和获得的,它具有效用,能够交换,具有财产的基本属性.承认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财产属性,有利于维护网络游戏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游戏经济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6.
数字化时代盗窃对象的演变及刑法规制 总被引:3,自引:1,他引:3
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具有现实的经济价值和可支配的动产属性,可以作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网络游戏中盗窃虚拟财产行为虽具有智力性、虚拟性的特点,但与现实生活中盗窃一般财产行为的本质相同;盗窃虚拟财产具有社会危害性,可以盗窃行为定性,应通过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价值评估予以现实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7.
高玲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8,10(7):45-46
互联网技术在全球迅猛发展,网络游戏领域的财产问题越益引起人们的关注,由网络虚拟财产所引起的各种纠纷已经成为亟待讨论解决的问题。自2003年成都19名律师联名向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寄出《保护网络虚拟财产立法建议书》,到2007年3月2日,文化部、公安部、信息产业部等14个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出台,网络虚拟财产的管理正式被提上制度规范的层面。我国学术理论界对虚拟财产的不断深入研究,许多模糊不清的理论问题也日趋明朗。在此,笔者从虚拟财产的性质出发,对当前的关于网络虚拟财产的几种较为理论界所接受的学说进行比较研究,并对网络虚拟财产的立法提出框架性构想。 相似文献
8.
论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网络游戏虚拟财产作为网络游戏的产物,已经脱离网络游戏而进入现实社会生活之中,围绕它产生了越来越多的现实纠纷。探讨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必须界定虚拟财产,搞清它在民法中的地位,确定其财产价值及归属,设计法律保护的对策等。 相似文献
9.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22,(3):77-87
随着网络游戏用户规模的增加,网络游戏市场欣欣向荣的同时,非法获取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也屡见不鲜。在刑法该如何保护网络虚拟财产这一问题上,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倾向于将非法获取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认定为盗窃罪。但这一刑法保护路径存在诸多问题。网络虚拟财产的权利属性是债权,债权这一财产性利益不是盗窃罪的行为对象;即便窃取财产性利益可以构成盗窃罪,网络虚拟财产也不属于盗窃罪中的财产性利益。将网络虚拟财产认定为无体物,盗窃罪说同样存在无法解决的缺陷。 相似文献
10.
杨斌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18(6):88-92
在网络游戏虚拟财产产生、变更的过程中,实质性地形成了相应的虚拟财产法律关系。这种法律关系应当得到保护,应当进行规范调整。网络游戏虚拟财产法律关系,应当是指以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由网络游戏虚拟客体-虚拟财产所联结的相关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网络游戏虚拟财产法律关系的内容非常丰富,包括网络游戏开发运营代理商的权利义务体系、网络游戏代练者的权利义务体系以及游戏玩家的权利义务体系等。 相似文献
11.
刘述涛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16(2):79-81
网络虚拟财产基于玩家与运营商之间的服务合同产生,具有债权属性;而它在特定范围内的对世性和直接支配性,又使之兼具物权属性。发生在玩家与运营商之间、玩家与玩家之间的网络虚拟财产纠纷日益增多。虽然我国对此类纠纷的法律规制在司法实践中已有所涉及,但在立法上至今仍是空白。因此,应当加强民事、刑事领域的相关立法,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健康有序的网络空间。 相似文献
12.
网络虚拟财产具备许多与现实财产相同的属性和特征,可认定为财产。它具有虚拟性、价值性和现实性,这种财产也应该得到法律保护。但是,虚拟财产只有与现实的社会关系发生具有法律意义的联系时,才能切实进入法律调整的范畴。 相似文献
13.
李若思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8,6(2):64-66
随着网络日益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网络虚拟财产纠纷日渐增多。网络虚拟财产是指存在于与现实具有隔离性的网络空间中、能够用现有的度量标志度量其价值的数字化的新型财产。由于我国现今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立法仍处于空白,因此,建立完善的网络虚拟财产保护体系的现实意义也日益凸现。 相似文献
14.
虚拟财产是以数字化、非物化的形式存储在虚拟网络空间中,被网友或者游戏玩家利用网络服务器拥有、支配的有价值的一种财产形式。虚拟财产具备刑法意义上的财产属性,属于盗窃罪的犯罪对象。网络背景下,对盗窃虚拟财产犯罪客观方面的危害行为、危害后果等要件的司法认定应结合其自身特点进行,以准确地打击该种犯罪。 相似文献
15.
论网络虚拟财产的物权属性及其基本规则 总被引:48,自引:0,他引:48
网络虚拟财产是指存在于与现实具有隔离性的网络空间中、能够用现有的度量标准度量其价值的数字化的新型财产。虽然网络虚拟财产具有不同于传统类型财产的特点,但它仍然是一种特殊的物,接受物权法对它的规制。在网络虚拟财产的权利分配上,亦应确定归属于特定的所有者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作为一种新兴的财产,我国法律目前还没有对这种财产作出具体规定,为了建立和完善网络虚拟财产及其权利的保护,我国应当在《物权法》中规定网络虚拟财产为物权客体,具有物的属性,并制定相应的物权规则。 相似文献
16.
刘戈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24(4):16-17,83
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纠纷及其法律性质的确认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健全的权利理论需要一个完善的市场规则来体现,物权法中的动态的占有理论可以对虚拟财产权进行调整。玩家对于虚拟财产的间接占有可以完全符合网络游戏中的市场需要,从而可以在现有法律体系中找到虚拟财产保护的依据。 相似文献
17.
郭育艳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1):116-121
网络虚拟财产是一项新型财产权,这决定了其继承问题应纳入继承法规范,但其存在着与传统财产权继承不同的特殊问题。网络虚拟财产是基于网络服务商的网络服务而产生的,但用户购买或创造的网络虚拟财产具有独立的价值,属于用户所有,网络服务协议不能排除其合法继承。保护死者隐私最终是为了保护死者近亲属的权益,因此用户死亡后由近亲属继承其网络虚拟财产不会存在侵害死者隐私的问题。 相似文献
18.
凌宗亮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3):72-75
关于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理论上众说纷纭。无论是将网络虚拟财产归入物权、债权或者知识产权体系之中,都难免破坏现有财产权体系的逻辑自洽。网络虚拟财产的本质是一种电磁信息,法律可以对其进行私有产权的界定,将权利的客体由智力创造性信息扩展到一般性的信息,在知识产权之上设计外延更为广泛的信息产权制度,从而实现对网络虚拟财产的有效调整。 相似文献
19.
网络虚拟财产作为新兴财产,法律的滞后带来法律性质不明、价值难以评估等问题,导致司法实践中网络虚拟财产分割难度大。网络虚拟财产与其他财产是共性与个性、普通和特别的关系。网络虚拟财产分割可以适用普通财产的一般规则,但在确权制度和价值评估制度上要作个性化处理:虚拟动产以账号密码作为产生公示公信效果的方法;网络虚拟财产的定价主体可以为所有者、市场、专业机构评估,由法院综合各因素最终确定网络虚拟财产的价值。网络虚拟财产的分割要在私法自治的基础上,兼顾公平正义和物尽其用的价值。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