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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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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心 《中国律师》2008,(6):79-87
美国律师作家约翰·麦·赞恩住《法律的故事》中写道:人类的祖先在树上度日。最初的人类断然弃树下地、它的后腿的爪已转变为足,足可以坚实地踏地并与脊柱的S状弯曲共同作用使得他们直立起来。不仅可以直面看世界,而且还能抬眼望星空。  相似文献   

2.
在律师事务所向“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方向发展的重要战略指导下。设立分所已经成为很多大中型律师事务所进行规模化建设的首选之路。有调查显示。在国内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分所中.认为“发展现状很好”的分所数量很少;而感到压力巨大、甚至举步维艰的律所分所已接近1/3。发展的困惑导致总分所之间的关系复杂、微妙。鉴于此。如何处理好总所与分所之间的关系。已经成为设立和即将设立分所的律所普遍关注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金华 《中国律师》2009,(6):40-42
2009年5月27日,是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建所15周年纪念日。  相似文献   

4.
广东是司法部最早允许设立境外律师事务所办事处(代表处)的试点地区之一,1992年吴少鹏律师事务所广州办事处作为全国第一批境外事务所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办事处开始挂牌营业。经过11年的发展,目前外国(港澳)律师事务所在广东设立代表处共有15家,  相似文献   

5.
张彪 《中国律师》2003,(8):9-10
经司法部批准的外国和香港律师事务所的上海代表处为64家,其中外国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53家,香港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11家,分别来自美国、英国、德国、澳大利亚、新加坡、法国、日本、瑞典、巴西、阿拉伯联合首长国以及香港等11个国家和地区。除1家美国所因9.11的原因至今尚未登记开业外,其它均已开业。  相似文献   

6.
陈宜 《中国司法》2009,(11):67-70
截至2008年底,全国共有14425家律师事务所,101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有28家,51~100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149家,31—50人以上的所471家,30人以下的律师事务所13777家。截至2009年7月,我国最大的律师事务所律师人数为319人。数据表明,30人以下的律师事务所占到了律师业的百分之九十五。然而,在过往的十年当中,律师界受到一些误导,把规模化视为律师事务所发展的方向,  相似文献   

7.
文心 《中国律师》2006,(7):36-40
美丽的山城,新晋的直辖市,两江环抱中流动的时尚都会,重庆。悬挂在联合国大厅的世界地图上,仅仅标出了中国四个城市的名字,其中一个是重庆。环城皆山,穿城是水。山给这座城市带来雄浑的气度,水为其增添无尽的灵气。重庆,是一个以麻、辣、烫引领国人饮食文化的城市,是一个巴渝故地红  相似文献   

8.
华鹏 《中国律师》2011,(9):27-28
“我们锁定‘办大所、办好所、办强所’的目标,一以贯之;我们坚持‘公司化运营、企业化管理、专业化分工和流水线作业’的思路,大胆践行;我们培育‘合作研究、合作拓展、合作操作’的运行机制,务实推进;我们完善人事、行政、业务、财务四大制度,严格落实;我们倡导‘以人为本、整体优先、创新务实’的核心理念,锤炼文化……展望致邦的未来,‘规模化、专业化、规范化、品牌化、国际化’的辉煌前景已经渐行渐近。”  相似文献   

9.
张臻 《检察风云》2011,(12):82-83
2011年1月,上海天歌控股(集团)在沪宣告成立,这是一家综合了房地产开发经营、工程建设、材料供应的大型企业集团。旗下拥有下属子公司七个,参股公司五个,涵盖开发建设、建筑材料、工程装潢、营销策划、物业服务等多个方面。  相似文献   

10.
自1992年我国允许外国律师事务所在中国境内设立办事处进行试点到2001年底国务院颁布《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机构管理条例》,北京地区的外国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逐年增加。截止2003年3月底,北京市已经有62家外国、香港律师事务所设立了代表处,100余名外国律师获得在京执业的许可。其中英国和美国的律师事务所有29家,占总数的47%;香港律师事务所12家。  相似文献   

11.
文心 《中国律师》2006,(8):74-78
开放的重庆开放的律师业随着全国律师业开放的步伐,重庆律师业也在近年加大了对外开放力度,对外开放卓有成效,从2005年初,香港律师开始进入重庆法律服务市场,填补了重庆法律服务业对外开放的空白。内地法律服务业是否应向港澳地区以及外国开放、开放到什么程度,以及开放所带来的利与弊,在业界和管理人员内部也存在着一定的争议。重庆市司法局认为,内地法律服务业适度的向  相似文献   

12.
陈宜 《中国司法》2009,(12):58-61
(八) 律师事务所分配制度 普遍认为收入分配模式对中小律师事务所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多数问卷反馈满意所在律师事务所的收入分配方式,也有部分助理律师认为收入较低。  相似文献   

13.
2007年2—4月期间,中国律师杂志社与日本神户大学市场化社会法动态学研究中心以“在市场化和法制化的背景下考察当今中国律师的地位和作用以及相关因素的影响”为主题,对中国法律服务市场进行了问卷调查,数据资料的截止日期是2007年4月5日。为了保证调查数据的代表性,我们选择了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山东、吉林、青海和广州市为调查地区,对其所属律师事务所的组织条件和经济基础进行了问卷调查,先后总共发放了1674份问卷,获得1337份有效答案,回收率是88.5%。调查由中国律师杂志社组织,得到了全国律协和调查对象地区律师协会的大力支持和帮助:经费由日本神户大学市场化社会法动态学研究中一心支持:调查数据的输入和统计处理由清华大学法学院赵晓力副教授及其研究圃队承担。 此次调查的数据对中国律师业的现状以及发展趋势有着比较清晰的表现,专家的严谨分析将有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为使读者由表及里地了解中国法律服务市场中律师的现状,本刊将陆续刊登专家对本次调查的研究文章,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14.
王瀛  陈曦 《中国律师》2006,(7):48-50
2005年5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作出证监罚字[2005]1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取消亚洲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亚洲证券”)的证券业务许可,并责令其关闭。同日,证监会作出《关于委托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成立亚洲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的决定》,赋予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中国首次由律师事务所全面主持国内风险券商行政清算工作的重大使命。金诚同达所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以郑斌律师为组长,贺宝银、刘治海、于德彬、朱有彬、邵国忠律师为副组长的亚洲证券清算组,于2005年5月26日正式进驻亚洲证券,开始了紧锣密鼓的行政清算工作。时至今日,亚洲证券清算组已经连续艰苦奋战了一年有余,清算工作业已进入尾声。回首往事,清算组开创性的、卓有成效的工作无论对于金诚同达,对于中国律师业,还是对于中国证券市场乃至中国法治的进步,都具有非同寻常的深远意义。故成就本文,以为之记。  相似文献   

15.
《法治与社会》2004,(2):62-62
岐山——因为她是中华民族的发祥地而闻名于世。在岐山县,提起扶济律师事务所,人们都会赞口不绝。人大代表、扶济律师事务所主任徐更新以他诚信敬业的精神,精熟的法律业务知识,在法律服务中为当事人博得了公正,为一方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相似文献   

16.
华鹏 《中国律师》2011,(10):30-32
致邦所认为,律师事务所提供的虽然是法律服务,但它与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一样,需要强化管理、重视规范、保证质量。当前律师事务所的普遍管理现状是制度缺失、机构不全、人员缺乏、执行不力。这不仅制约了事务所的发展,而且加大了事务所的风险。规范管理体现在业务领域,就是要明确专业分工,制定服务标准,建立监督体系,提高服务质量。  相似文献   

17.
盛世华彩,人心振奋。2009年,在我们伟大祖国母亲六十华诞之际.中国公证界迎来了“中国公证协会第六次代表大会”的欢聚时刻。在本次会议上。来自全国五湖四海的公证界代表齐聚一堂,;一起聆听和学习吴爱英部长、赵大程副部长的重要讲话;一起听取和审议段正坤会长所作的工作报告:一起畅谈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公证事业大发展的辉煌现在和美好明天。  相似文献   

18.
《江西律师》2001,(3):2-7
新的世纪是中国律师业充满希望和挑战的世纪。做好“十五”期间的律师工作,对于中国律师业在新世纪的发展具有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意义。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全国司法行政工作“十五”计划》,制定本计划纲要。  相似文献   

19.
《中国律师》2005,(3):5-6
去年初,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对律师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这次教育整顿活动也一直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高度关注。前不久全国政协对律师队伍状况,特别是律师队伍教育整顿的情况进行了考察,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送了考察报告。罗干同志和周永康同志在报告上再次对律师工作做出了重要指示。不久前,中共中央转发的《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初步意见》,  相似文献   

20.
2005年7月1日,美国Unilin Beheer B.V.等几个申请人以来自中国、美国、加拿大、韩国等国家的30多家强化地板生产商或进口商作为被申请人,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起“337调查”申请,称这些被申请人进口到美国或在美国销售的强化地板侵犯了Unilin在美国的某些专利权利。其中,有17家中国企业成为本案的被申请人,涉案行业产值高达200多亿元人民币。2005年7月29日,ITC批准了Unilin的申请,正式启动“337调查”程序。中国共有11家企业对本次337调查进行了应诉,其中,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获聘担任国内5家强化板企业的代理人,是代表全部应诉企业最多的律师事务所。在经历了申请人长达9个月的拉锯战,并完成了应诉答辩、调查取证以及提交专家报告和听证会阶段的较量后,2006年7月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行政法官卢克恩(Luckern)先生发布了对本案的初步裁决:(1)申请人Unilin的779专利无效:(2)德恒所代理企业的涉案产品没有侵犯申请人的292专利;(3)德恒所代理的某一应诉企业的某些产品没有侵犯任何涉案专利,今后将畅通无阻地出口美国。至此,德恒所代理的5家中国被申请人企业在应对本次“337调查”中取得了阶段性的重大胜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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