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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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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红 《四川审判》2002,(6):52-52
2000年5月3日下午五时许,赵强、胡波、李庆惠、杨虎等人喝酒后,在汉源县大树镇中坝村四组的公路上,故意殴打杨国龙,致杨国龙受伤,经大树区卫生院诊断为头皮裂伤,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杨国龙住院治疗19天,花去医疗费共计2433.70元。经大树镇派出所调解,胡波支付杨国龙医药费500元。赵强、李庆惠、杨虎未支付杨国龙医药费。为此,杨国龙将胡波、赵强、杨庆惠、杨虎告上法庭,汉源县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四被告人醉酒后故意殴打原告人杨国龙,致杨国龙受伤,应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胡波与杨国龙在诉前已达成了赔偿协议,且已履行完毕,因而胡波不再承担赔偿责任。据此,依照民法通则第119条、第134条第1款(七)项之规定判决:由被告人赵强、李庆惠、杨虎各赔偿原告人杨国龙医药费608.43元、误工费71.25元、护理费71.25元。  相似文献   

2.
所谓空床费,是刘某与其丈夫的约定:丈夫如果在0点至7点不归,按照每小时100元的标准支付空床费给妻子。2004年,刘某向法院起诉离婚,请求赔偿家庭暴力导致的医药费、营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空床费4000多元。  相似文献   

3.
编辑同志: 被告人王某因故意伤害他人,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同时附带民事判决其赔偿被害人医药费1.5万元。法院判决后被告人家属认为被告人已判刑,不能又打又罚,再说家属也没有赔偿的义务,赔偿应通过法院向被告人索要。因此,被害人的损害赔偿一直没有兑现。现在被告人已刑满释放。请问:被害人是否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原判应由被告人支付的损害赔偿金? 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检察院 刘联湘  相似文献   

4.
《法庭内外》2011,(10):59-60
2011年2月,我11岁的儿子入学时,按学校的要求,支付了保险费,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至7月15日24时止。4个月后,我儿在上课时,因凳子突然散架摔倒,导致尾椎受伤,花去医疗费用9800元。保险公司理赔3000元保险金后,我要求学校赔偿9800元。但学校认为应扣除保险公司已理赔的3000元,只同意支付6800元,理由是我的实际损失只有6800元,其只能按实际损失赔偿,我不能因此赚学校的钱。请问:学校的观点对吗?  相似文献   

5.
曾进  王雄光 《中国审判》2009,(4):101-102
上门立案暖人心 刘某是崇文区夕照寺西里小区的居民,今年69岁。2007年7月15日,刘某在路边被一骑自行车的小学生李某撞倒。刘某遂将李某起诉至崇文法院索赔。法院判决被告李某赔偿原告各项费用共计1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义务,刘某遂向崇文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由于刘某的伤病尚未痊愈,行动十分不便,  相似文献   

6.
海轩  梁文珠 《法庭内外》2007,(12):34-35
车辆在行进途中难免发生机械故障,因故障停滞于道路上时应如何防范风险,这可能是被许多人忽视的问题,如果因安全措施不到位而引发事故,将难免其责.2007年2月6日,随着南通市中级法院终审裁定书的送达,一起因故障拌和机占道导致他人右腿截肢引发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尘埃落定。法院判决被告某公路养护公司赔偿原告田某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器具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计人民币15.3万余元.  相似文献   

7.
2009年4月15日21时许,被告人卢某、杨某、刘某等人在上海市广顺北路近临新路的河堤附近,看见被害人徐某、沈某途径该处,由被告人卢某提出抢钱并拦截、殴打徐某,杨某、刘某也上前帮忙,并从徐某身上搜得人民币10元.嗣后,被告人卢某、杨某、刘某等人威胁、逼迫被害人徐某以在外打架须赔偿医药费人民币5,000元为名打电话给其家属;在等待被害人徐某家属送钱的过程中,被告人卢某、杨某、刘某等人将被害人徐某、沈某分开看管.期间,卢某接到电话称现场附近来了许多便衣警察,被告人杨某、刘某等人闻讯先后离开了现场.又因赎金迟迟未到,卢某让被害人沈某打电话给徐某的亲属要求尽快付款,否则要伤害徐某.卢某亦打电话以伤害徐某相威胁要求其亲属支付赎金.  相似文献   

8.
《法庭内外》2010,(9):57-58
法官: 郭某是一名装修工,从事装修工作多年(无资格证)。今年5月份,郭某将其承包的一项外墙粉刷工作交给我完成,由他每日向我支付工资人民币100元。5月20日,在粉刷外墙的过程中,因脚手架发霉断裂,我被摔倒在地。经住院治疗20多天花去医疗费计人民币3060元。房东、郭某均相互推托责任。房东认为,外墙粉刷既然已承包给郭某,就应由郭某负责,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自己不应担责。而郭某则认为,房东是受益人,理当分担赔偿责任。请问:无证装修工雇请我,我的损害找谁赔?  相似文献   

9.
《法治与社会》2007,(4):47-47
问:2005年5月,刘某向林某借款14000元做生意,刘某向林某出具借夸并约定借款月利率为0.2%。借款后,刘某一直没有偿还本息2006年初,经法院判决,刘某与王女士解除婚姻关系,2006年9月.林某将刘某及其前妻王女士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但林女士认为,与刘某虽然曾是夫妻,但双方早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有书面约定:夫妻各自财产,目各自所有,刘先生做生意期间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其个人承担,与林女士无关,请问:婚姻关系中的债。离婚后该怎样偿还?  相似文献   

10.
张娅 《江淮法治》2014,(6):34-34
正2月14日,金寨县法院判决了一起赔偿案。2013年3月7日,被告刘某邀请原告李某帮自家柴棚捡瓦。因双方系表兄弟关系,所以并没有约定支付报酬。当晚5时许,天色日渐朦胧,李某一脚踩空,从梯子上摔下来。刘某夫妇慌忙将李某送往金寨县人民医院检查治疗。经诊断,李某患左股骨隆骨骨折,断端分离,并被鉴定为十级伤残。之后,李某与刘某未就赔偿事宜达成协议,遂起诉至法院。金寨县法院认为,李某出于亲情关系在不收取劳  相似文献   

11.
杜谦 《江淮法治》2012,(17):36-36
2012年2月。刚买了商品房的李某请徐某某为自己装修新房,双方约定由徐某某包工包料,工程完工后李某支付80000元。后徐某某雇请了陈明等六人为自己工作。工作中陈明不慎从新房的跃层上摔下,花去医药费等十余万元。在协调赔偿事宜未果之下,陈明将徐某某和李某一起诉至法院.要求两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被告徐某某辩称,  相似文献   

12.
法治焦点     
《法庭内外》2013,(9):F0002-F0002,1
“唐慧案”二审作出终审判决唐慧获得赔偿 日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访妈妈”唐慧诉永州市劳教委行政赔偿案二审作出判决:撤销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由永州市劳教委阳唐慧支付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641.15元,但不必再进行书面赔礼道歉。  相似文献   

13.
日前,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审结一起垫资拍摄电视剧引发的纠纷案,判决被告某公司给付原告武先生垫资款2.6万元,并支付原告相应的利息。2003年11月8日,被告某公司为拍摄电视剧与原告武先生签订垫资协议,并承诺给原告垫资报酬。协议签汀后,武先生以被告刘某艺名鹿某的名义在邮政局建卡.并向该卡打入人民币3万元。被告某公司收到款后,未按约定期限还款。后经原告多次催要.其归还垫资款4000元,余款及垫款报酬5000元拖欠至今未给付。现要求被告退还垫资款及报酬3.1万元。  相似文献   

14.
编辑同志:2003年,党员刘某因违纪问题被立案调查。期间,县纪委暂扣了刘某财产48000元。2004年3月,县纪委以刘某涉嫌贪污犯罪,将刘某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经审理,法院判决认定刘某贪污28000元。此后,县纪委同样以刘某贪污28000元,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对刘某的判决和处分决定下达后,刘某的妻子多次向县纪委提出返还其余2万元的请求,但县纪委有关领导以该款系刘某的非法所得为由,拒绝退还。请问:县纪委的这种做法有依据吗?读者师晓森师晓森同志:我们认为,对县纪委暂扣刘某的48000元,在司法机关和县纪委分别只明确认定刘某的贪污所得仅为2800…  相似文献   

15.
《法庭内外》2008,(5):59-60
我的亲戚李某去年初造成王某身体受伤,被法院判决支付王某医疗费、误工费等5万余元。判决后,李某认为王某有意夸大病情,不赔偿王某。王某后来申请法院执行。李某自已经营商铺,收入不错,但是,其经营收入并未存进银行账户,所以法院一直没有能够执行。期间,法院曾经对李某执行司法拘留15天。最近,李某听法院的人说,如果他再不执行,法院就要判他犯有拒不执行判决罪。  相似文献   

16.
2005年12月15日,备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关注的奥运会冠军刘翔诉《精品购物指南》报社等单位侵犯其肖像权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终审宣判,法院判令《精品购物指南》报社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在《精品购物指南》上向刘翔公开赔礼道歉,具体内容须经一中院审核。逾期不执行,一中院将在同类报纸上刊登本判决主要内容和有关情况,费用由《精品购物指南》报社支付。《精品购物指南》报社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刘翔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刘翔的其他诉讼请求被驳回.  相似文献   

17.
1岁多的小潘泉遭到狼犬的突然袭击,由此牵出湖北省荆州市狗伤人最高精神损失赔偿第1案──新闻界有一句行话;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然而,发生在荆州市的首例狗伤人最高精神损失赔偿案,却确确实实是一起由狗咬人而引出的新闻。1999年10月19日,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黄学定的狼狗咬伤原告、幼儿潘泉一案作出庄严宣判:被告赔偿医药费102元,营养费500元、护理费600元及继续治疗费1000元,同时判赔精神损失费2万元。1999年11月底,沙市区人民法院分别向原告和被告下达判决结果,至此,这…  相似文献   

18.
一、基本案情被害人张某与其公爹赵某在清理房屋排水沟时,与邻居被告人李某发生争执并互殴,李某将张某头部打伤,后报案。张某的伤经309医院诊断为:头皮性挫裂伤,神经性耳聋,右侧肢体麻木。经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张某身体的损伤属于轻伤。派出所民警对现场勘查和调查后,告知被害人张某到法院进行自诉。法院受理此案后,作出如下判决:1.被告人李某犯有故意伤害罪,免予刑事处罚;2.被告人李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某因伤造成的经济损失人民币14668.64元。张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被驳回后,张某以原判决对李…  相似文献   

19.
2000年5月,刘某在某商场购得一辆电动自行车,价格为2800元,商场在出具给刘某的发票上特别注明“上海产,假一罚十”。次日,刘某发现所购电动自行车系商场自行组装,即向商场要求退货并按其承诺赔偿,但遭到拒绝。刘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商场赔偿28000元。对“假一罚十”承诺的法律性质和  相似文献   

20.
某农技站职工朱某因家庭承包经营种子、农药、化肥,于1994年10月从信用社立据贷款3万元,由其丈夫刘某去进货,刘某拿到钱后,购买了一万余元的种子,剩余的被其赌博输掉了。ITh年6月朱某在偿还部分借款后申请转据,并重新立下了贷款27万元的措据。lop年7月,朱某与刘某经法院判决离婚,朱某结婚时添置的财产归其所有,婚后共同添置的一套液化气灶具归刘某所有,所大信用社贷款27万元全部由刘某负责偿还。同年8月,该信用社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朱某和刘某共同偿还借款本息。在合议庭合议和审委会研究时形成了三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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