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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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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蒋平 《理论导刊》2015,(2):78-80
村民自治制度是党领导广大农村群众基于中国国情建立起来的基层民主制度,是发展和实现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的重要创举。在村民自治实践中,一些农村两委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未能协调一致,以致两者的关系处于不协调、不健康的状态。为构建和谐的两委关系,要持续健全和完善两委工作制度、机制,加强两委干部队伍建设,合理发挥乡镇党政机关的作用,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两委工作。  相似文献   

2.
村民自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实践。作为村民自治规范化、制度化的法律依据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两委"关系界定、乡镇干预村民自治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村民大会机构的设立、村干部职务终身制的废除等主要方面存在明显的缺陷,这些缺陷制约着村民自治的深入和农村民主政治的发展,亟需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相似文献   

3.
中国共产党执政是一种总体性执政,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权,中共都发挥着执政党的功能。在乡村社会,执政的主体是农村党组织,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农村党组织依法执政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日益突显。文章指出,目前农村党组织依法执政的重点在于依法进入村民自治组织,获得执政的合法性;通过党员个人和党组织的活动,体现执政党的意图;正确处理两委关系和乡村关系,建立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丰富农村党内民主的实践形式,以党内民主带动村民自治向良性健康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4.
加强乡村民主政治建设,必须积极推进村民自治进程。在新的形势下推进村民自治进程,必须加强组织建设,配 强村两委班子;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参与意识;发展农村经济,夯实自治基础;健全各项制度,发挥整体功能。  相似文献   

5.
村民自治背景下农村党组织与村委会的矛盾及出路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实行村民自治是中国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伟大创造,对当代中国农村基层政治结构、政治关系的调整和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但是村民自治在中国大地上毕竟是一个全新的事物,因而随着其在农村的不断深入发展,许多新矛盾、新问题也就不可避免地显现,特别是村党组织和村委会——“两委”的矛盾已成为村民自治的难题。作为当前中国农村社会权力结构从党支部的一元权力结构转向党政并存的二元权力结构的产物,村“两委”矛盾问题的解决,根本出路还在于制度的规范化和具体化。  相似文献   

6.
“一肩挑”制度的出现受国家与社会双重因素影响。不同时期村支两委关系随国家对农村工作定位不同而变化。根据国家对农村工作的定位,村支两委关系经历了以村民自治、上传下达、服务村民、治理能力为核心的四个阶段。新发展阶段下,从聚焦提升治理能力角度而言,“一肩挑”制度运行面临着人才资源短缺、能力嵌入困难、权力监督难等挑战。为了更好地将党建统领优势转化为乡村社会治理优势,全面提升乡村现代化治理能力,基层应创新人才选拔机制,优化人才培养机制,健全人才监管保障机制,解决“谁来挑”“如何挑得稳”“如何挑得好”问题。  相似文献   

7.
“善治”的本质特徵就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民主执政的理念体现了执政党对“善治”的追求,村民自治是民主执政理念的实践。天津市武清区在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等一系列民主实践的基础上,针对一些村级党组织民主执政能力与村民自治发展不相匹配的问题,实行了村支书担任村民代表会议主席的制度;针对农民群众参与村务管理的广泛性要求与村级民主成本短缺之间的矛盾,推行了户代表会议制度。本文从武清区近期深化村级民主的实践分析入手,论述了村民自治与村党组织的民主执政方式形成良好的互动合作机制,是村民自治深化发展的必要条件;经过十几年的村级民主实践,村民自治与村级党内民主已初步形成良性互动的发展方向;为防止村民自治的异化,必须加强和改善党对村民自治的领导;两委矛盾的产生有其深层根源,其实质在于权力与利益之争;实现村庄“善治”需要村级党组织与村民自治组织的互动与合作,在大力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提高其民主执政能力的同时,必须不断完善科学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并逐步建立村党组织与村民自治组织良性互动的合作机制。  相似文献   

8.
民主发展的深层原因不可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的发展。较大面积且地域集中的乡村贫困的存在,必将对我们正在积极推行的村民自治产生制约与消极影响。主要体现在:乡村经济贫困导致村民流动的加剧及其政治权利的边缘化,将严重削弱村民自治的社会和群众基础;长期无法改观的贫困将使村民失去参与的利益动机,导致政治参与的冷漠;乡村贫困对乡镇政府经济依赖的增强,容易导致村民自治附属行政化的倾向,背离自治的宗旨。消解这些矛盾,必须实施有效的制度供给和政策救济;必须建立健全乡村贫困群体的政治利益表达和整合机制;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与时俱进,革新民主法治观念,提高基层干部和村民的素质。  相似文献   

9.
我国在农村发展基层民主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使它相对于其他民主内容更加需要党的坚强领导与科学指导。随着村民自治向纵深推进,农民民主意识的增强和自治能力的提高,乡村治理主体的多元和治理机制的完善,都在客观上对传统意义上的党的领导产生了一定影响。新形势要求我们既要清醒地坚持党的领导,更要明智地改善党的领导,通过加强党的自身建设重新赢得在村民自治中的主导权,通过转变党的领导方式积极融入到村民自治的制度框架中,实现党的领导与自治民主的共生共强。  相似文献   

10.
村民自治条件下加强党的领导应突出重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村民自治条件下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其重点要着眼于解决党群关系和谐、"两委"关系和谐、干群关系和谐,创新农村基层党组织选举方式和民主监督制度,使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权威有充分的民意基础,实现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有机结合;创新农村基层组织运行方式,明确两委的职权范围,规范两委的运行方式;创新基层干部管理模式,明确农村基层干部的任职标准,构建农村基层干部的激励机制。  相似文献   

11.
村民自治作为中国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的一项制度安排,其推行于农村不仅使农村民主化进程取得了实质性进展,还为中国民主事业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村民自治在发展中仍存在着乡村关系紧张、村两委关系不协调、村干部与村民关系恶化、村委会选举中乱象丛生、村委会选举后的治理矛盾凸显等问题。这些问题如久而不解,则有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危及农村社会和谐稳定。鉴于此,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与群体性事件之间的内在关联性,强化村民自治制度建设,以防范农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相似文献   

12.
村民自治作为中国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的一项制度安排,其推行于农村不仅使农村民主化进程取得了实质性进展,还为中国民主事业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村民自治在发展中仍存在着乡村关系紧张、村两委关系不协调、村干部与村民关系恶化、村委会选举中乱象丛生、村委会选举后的治理矛盾凸显等问题。这些问题如久而不解,则有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危及农村社会和谐稳定。鉴于此,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与群体性事件之间的内在关联性,强化村民自治制度建设,以防范农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相似文献   

13.
农村民间组织的兴起是近年来的显著现象。农村民间组织主要有政治层面的自治组织、经济性组织、社群性组织、社会服务性组织等类型。它们通过提供经济服务、技术支持、文化娱乐、社会福利等形式,在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村民利益表达和社会整合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农村民间组织与基层政府、村"两委"以及村民,共同构成了村治的参与主体。这些主体之间的协同合作和良性互动,将引发乡村社会治理的变革,使之走向一种复合治理,从而实现乡村社会的良好治理。  相似文献   

14.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否坚强有力、村"两委"干部是否具有公信力、村民自治是否落到实处,关系到乡村振兴的成败。广州市增城区大埔围村以组织振兴引领带动乡村振兴的做法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对村"两委"干部进行"造血"和"输血";二是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三是规范"两委"干部职责权限,强化村民监督;四是加大对乡村振兴的投入,对村容村貌进行"微改造";五是大力引进创业团队,不断发展休闲经济和创意经济。  相似文献   

15.
农村基层民主实践:体制困境与组织重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朱秦 《理论探索》2007,(4):113-116
农村民主管理体制隐含的多重价值目标冲突,以及村民自治中直接民主的窘境,一直困扰着农村基层民主实践。走出农村基层民主实践的困境,需要重构乡村关系和乡村组织的结构和功能,以法律制度为依托,以经济纽带为基础,培养村民的公共意识,整合乡村价值目标,完善直接民主形式,提升村庄自治效能。  相似文献   

16.
当前我国农村社会结构正逐步蜕变,新的个体与组织在农村涌现,新的社会关系不断形成,新的利益诉求持续高涨。转型时期,农村治理深陷于两委工作泛行政化、集体行动无意识化、多元主体缺位化、公共服务碎片化和腐败行为多频化的困境之中。探索以村民自治为制度保障,以"四化"转变为改革方向,以"互联网+"应用平台为技术依托,以多中心治理为执行机制,重塑我国农村治理路径,全方位提高我国农村治理现代化水平,值得深思。  相似文献   

17.
乡村自治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我国实现基层民主的手段和途径。随着城乡发展改革日益深化,面对繁杂的乡村事务,乡村自治日益面临"弱治理"的困境。村民自治活动在维护乡村秩序、管理乡村事务以及乡村公共服务过程中的成效并不明显,"三农"问题的长期困扰更是使乡村自治遭受质疑。突破乡村自治的发展困境,才能为建设新农村发挥积极效能,开创良好局面。一是重点加强村民政治教育、培育自治主体;二是保障乡村自治良性运行的环境条件;三是继续完善乡村自治制度建设,使乡村自治实践不断制度化并形成理论经验,从而为发展基层民主打牢根基,为乡村社会治理转型铺平道路。  相似文献   

18.
《学理论》2017,(3)
村民自治是村民进行自我管理的伟大实践,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应有之义。国内学者普遍认为,村民个体是村民自治的当然主体,是村民自治过程中最重要的因素。近年来,我国城市化的发展引起大量农村人口流向城市,使广大农村地区特别是偏远地区出现了"人去村空"的空心村现象。对于人口迁出地的农村来说自治主体的缺失显然不利于村民自治的成长,而去往城市的农民工由于失去了在农村生活的经验,即使返乡也很难形成治理乡村的能力。解决空心村村民自治困境需要基层政府、农村政治性维权组织以及村两委三方形成合力促成村民自治的完善。  相似文献   

19.
正民主需要一定的前置条件,农村民主和村民自治也不例外,但如果认为村民素质低,文化水平不高,农村宗族势力强,没有自治传统,就不适合搞民主和自治,则显然是本末倒置。因为,且不说这种情况并不合乎农村实际,例如,在传统中国乡村,地方自治普遍存在;即便合乎实情,也难以证明素质和文化水平偏低就搞不了民主。其实,民主需要培育,需要在实践中完善发展,而不是等什么"素质""水平"高了以后凭空掉下来。  相似文献   

20.
一、问题的提出村民自治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结构转型过程中的一种制度创新 ,是中国农村基层经济、政治体制变革的逻辑产物。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 ,中国基层原有的以高度集权为特征的人民公社体制逐渐解体 ,旧有的基层社会的控制机制失效 ,基层政治权力几近于一种真空状态 ,乡村社会的治安、公益事业、公共服务等无人问津。时代的发展召唤着一种新的乡村社会控制机制。村民自治正是在这一深刻的社会政治背景下出现的。在其初始阶段 ,村民自治仅仅以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为主要内容 ,其后经过十多年发展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务公开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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