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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燕 《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5,(2):66-69
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特别是党内法规制定工作,是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建设的一条宝贵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大了党内法规制定的工作力度,中共中央颁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就是具体体现。在此基础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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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纲要(2023-2027年)》强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基础在规”。迈上新征程,必须牢牢抓住党内法规这个基础,切实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近年来,淮安市准确把握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内在规律,紧紧围绕中心大局,努力做到高质量发展推进到哪里、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就跟进到哪里,高质量发展需要什么、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就重点保障什么,为中国式现代化淮安新实践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强有力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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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基本原则,党内法规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条例》和《备案规定》的制定和发布,对完善党内法规体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党内法规体系的构建涉及党内法规是否是法律、党内法规的道德性与法律性、党内法规的稳定性与变革性,以及党内法规体系与国家法律体系之间的关系等几个重要的理论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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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38年党内法规一词提出后,不同时期研判党内法规范围的标准不同.2013年《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公布后,党内法规的范围应当按照其规定的法定标准判断.腐败是国家公职人员利用公共权力实施的违反法律规范的滥用权力、谋取私利、有社会危害性、严重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党内反腐败法规应在狭义上使用,仅指党中央、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层面制定的对腐败行为本身加以规制的党内法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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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解释制度的完善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内法规得以高效实施的有效路径.中共中央印发的自2013年至2022年间关于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的两个五年规划,均体现了对党内法规解释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持续推进的决心.加大党内法规解释力度迫在眉睫.其中,党内法规解释方法是制度建设中不可回避的方法论问题.解释方法的确立与优化,对于明晰文本含义、指导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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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27日,中国共产党下发了首个《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要求健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体系,以宪法规范纪检部门的腐败惩治及预防手段,调整了反腐败有关部门的职能定位,纪检部门对构成犯罪的案件一律移交司法机关查处,并且不再负责案件的具体指挥协调工作。这意味着实施多年的“双规”制度或会被取消,将这一制度涵盖的内容整体囊括到法治制度当中,即党也要在国家法律范围内从事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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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建党以后,即开始了党内法规的建设工作。在党的创立和国民革命时期,党制定了包括党章在内的一系列党内法规,开始对党员接收及其日常行为,党的各级组织及工作部门的工作、活动等进行规范。尽管由于党处在幼年时期,所制定的党内法规在内容上深受苏联(共产国际)的影响,并存在法规文件与非法规性文件界限不清晰、法规的修改程序不规范以及有法不依等现象。但这些法规的制定、颁布和实施却标志着党内法规建设的起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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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共中央印发《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其中第22条明确要求“把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如何全面、有效提升党内法规执行力成为制度建设的重中之重。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法规出台并不意味着必然能取得预期实效性,利用科学评估制度总结普遍性规律,以此倒逼执行力的提升成为必然的制度选择。党内法规执行力评估则是依据法定职权或授权对党内法规在实践中的质量和执行效果进行评价和检验的过程,是一项极具专业性和严谨性的工作。通过阐明评估意义、分析评估模式、规范评估程序、确立评估原则、确定评估标准,形成科学合理评估体系为执行力提升奠定坚实制度基础,推动“纸面上的法”向“行动中的法”的高效转化,走出党内法规“重制定、轻执行”的困境,促进法规制度不断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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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世杰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9,32(1):21-28
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协调机制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党内法规制定主体和国家立法部门之间缺少工作协调机制;党内法规"法律性"薄弱,表现为党内法规条款结构的规范性不足、程序性党内法规和审查性党内法规缺失、实施机制不健全等;党内法规的实施过程存在选择性、表面化、降格型和碎片化等乱象。建立健全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协调机制,须正确认识党内法规制度的体系化,树立二者衔接协调的基本原则,关注党内法规的"先行先试"并研究其向国家法律转化的具体路径和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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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湘论坛》2017,(6)
党的十九大报告开创了改革开放以来首次将"党内法规"载入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的历史。它不仅在总结过去五年的工作时写到"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而且在部署未来工作时明确要求"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从十八大以来的五年工作来看,十八届六中全会以制定修订两部党内法规为重点,对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从中央全会的大历史来看,十八届六中全会对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也具有里程碑意义,它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首次以党内法规建设为重点的中央全会、改革开放以来产生党内法规数量最多的中央全会、标志着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进入全面从严治党"主阵地"的中央全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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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在性质上属于国家法的范畴,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之间的关系是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党内法规体系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之中,正式确认了党内法规属于国家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代中国法就形成了以宪法为最高权威的国家法律体系和以党章为最高权威的党内法规体系。当前,与国家法律体系建设相比,加强党内法规建设显得更加重要、更加紧迫。加强党内法规建设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又是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必然要求。推进党内法规建设,一要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加强党内法规制定组织机构建设;二要提高党内法规建设科学化水平;三要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