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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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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唐宋时期买卖契约与借贷契约在人保与物保的选择上表现出了较为明显的倾向。在买卖契约中,由于双方当事人的交易多为即时性交易,故人保条款并不是每契必具。在不动产买卖契约中,保人身份固定化,保证责任主要是卖方所有权瑕疵担保,关注的不是物的瑕疵,保证责任具有单一性与单向性。在动产买卖契约中,保人身份较为多样化,保证责任除了所有权瑕疵担保之外,还有履行保证。而对于借贷契约而言,虽然在一些契约中出现了物保条款,但囿于可供选择作为物保的标的物的缺乏以及物保本身对债务人使用物的限制,人们更加倾向于选择人保。对比买卖契约与借贷契约,人保在借贷契约中的地位与作用更为重要,这与借贷契约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履行特点相关。  相似文献   

2.
周进 《法制与社会》2012,(29):276-277
家族所有权是中国传统土地买卖契约成立的权利基础,只有承认这一点,土地买卖才能顺利进行.家族所有权对中国传统土地买卖契约的成立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个是家族先买权,另一个是家族人员的签押权.家族所有权是以适应中国血缘政治社会特性而产生的,这种权利在中国传统社会中既有有利之处也有其不容回避的弊端.  相似文献   

3.
张洪林 《现代法学》2001,23(6):126-129
本论文根据档案资料对清代四川盐井买卖契约的种类 ,买卖契约成立的要件 ,买卖契约的主要内容 ,订立买卖契约的原因以及买卖契约的特点进行了探析。  相似文献   

4.
梁凤荣 《河北法学》2006,24(2):89-92
买卖契约是中国古代最重要的民事契约之一.为了保障交易安全,保证买卖之债的实现,官府法令与民间习惯均要求买卖双方尤其是卖方,必须在契约订立时明确各类担保条款.古文献资料记载和出土文物显示,出现在我国古代买卖契约中常见的担保方式为瑕疵担保、追夺担保、恩赦担保和信用担保.传统买卖之债的担保制度,在今天除恩赦担保完全失去价值外,其余则对现代市场经济进一步培育诚信公平理念,不无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5.
唐宋时期是我国古代社会经济发展较为活跃的时期,无论在商业,手工业,还是在农业和服务业中,契约关系都成为一种最普遍和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作为在各种契约分类中居于首位的买卖契约的发展尤为明显。本文通过区分不动产买卖和动产买卖来归纳唐宋时期买卖契约的特点,以期能对当下的经济生活有所借鉴。  相似文献   

6.
吐鲁番回鹘文买卖契约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吐鲁番出土的蒙元时期回鹘文买卖契约 ,在订立过程中除买卖双方外 ,尚有保人、证人、书契人等相关人参加。在当时 ,证人是必具的 ,一般有多个 ;保人则较少见 ,且所保内容有限。卖方的所有权问题是关注的焦点 ,故契约中往往要提到“有权提出所有权争议的第三人” ,因而卖方在契约中必须有所有权不存在瑕疵的声明或公示 (买方的声明则是从另一个角度的强调 ) ,并要作出所有权瑕疵担保。这些问题是当时买卖契约的实质性内容 ,对认识蒙元时代吐鲁番地区买卖契约的法律性质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7.
唐五代敦煌、吐鲁番买卖契约的法律与经济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世纪初在敦煌、吐鲁番等地出土了大量文书残卷,其中有一部分属于法律文书。它们虽然数量较少,但史料价值却极高。尤其是买卖契约文书部分,反映了当时关于买卖契约方面丰富的法律内容与民间习惯。本文拟对属于唐五代时期40件买卖契约的内容、形式作以下探讨①。一、买卖契约的总体情况契约,也称契券,是民间通行的文书形式,麦氏高昌国时称“券”,入唐后叫“契”,而其义不变。契有两本,双方各执一本。一方违约,对方可按契约规定索赔,双方承担义务。可见,虽属私人文书,也受法律保护,具有法律效力。在这40件买卖契约中,完整…  相似文献   

8.
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对出卖人享有索赔权,其理论依据是债权让与说:依据契约条款,租赁公司将自己对于供应商的买卖契约上的请求权转让给承租人。承租人行使索赔权须具备三个条件: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三方约定承租人对出卖人有索赔权;该约定须符合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9.
流质契约禁止的原因与必要性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流质契约禁止的原因与必要性魏淑君流质契约,是指在抵押权设立时,于抵押合同中约定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则抵押物的所有权移转于抵押权人所有,在学说上又称为流押契约、流抵契约、抵押物代偿条款。我国《担保法》第40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  相似文献   

10.
当前伞形条款在国际投资条约中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由于对其内涵的解释宽严不一,引发了关于契约义务能否经由伞形条款上升为条约义务,从而使国际法得以适用于国家与投资者之间的争议的问题.而在目前的国际法实践中,由于伞形条款对于国家所规定的义务是广泛的,因此,当国家行为违反投资合同项下的义务时,就可能涉及东道国违反了在双边投资...  相似文献   

11.
从清末民初与"五四"这两个阶段探讨中国儿童文学现代性发生过程中语言的变革及其启露的美学情境,必须从外来文学翻译的语言影响与本土创作的语言风貌这两方面来考察各阶段的得失.清末民初"使童蒙闻而笑乐"、半儿童化的语言姿态,是对封建训蒙读物的超越;"五四"时期"小儿说话一样的文体"、对"美"的崇尚,则标志着中国儿童文学以儿童性、艺术性为基点的现代性的获得.  相似文献   

12.
《大清新刑律》是清末法律改革的产物 ,从体系到内容都移植了西方刑法。它遭到礼教派的种种责难 ,这表明清末移植西方刑法的艰难。虽然《大清新刑律》在清末没有得到实施 ,但它的颁布使中国刑法走上了近代化的道路 ,并成为民国时期刑法的重要历史渊源。  相似文献   

13.
成文法、习惯法与传统中国社会中的土地流转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详细考察了宋代至清代有关土地的成文法和习惯法的发展情况 ,在此基础上 ,对成文法和习惯法在农村土地流转方面所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 ,指出习惯法的长期存在是由于其能够起到降低契约达成和执行中的交易费用的作用。同时本文还就法律制度中所反映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思想进行了总结  相似文献   

14.
侯强 《行政法学研究》2006,(4):101-106,113
我国现代意义上的行政法教学虽在清末才开始逐步创设和兴起,但其一经出现,便贯穿于新式法律教育的始终。它既是我国传统法律教育现代化变革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新式法律教育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的有力工具。在由传统向现代的法律教育转型中,清末新式法律教育中的行政法教学形成了自己的特征,有其产生的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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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中国传统商会纠纷解决机制之功能分析——以调解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清末民初的商会调处、商会公断的纠纷解决机制不仅承继中国传统儒家文化的底蕴,亦不乏凸显现代化纠纷解决之功效。鉴于此,通过历史追溯手法,来探讨分析中国传统商会纠纷解决机制的功能演变以及时势因缘,立足于富有传统特色的调解机制,并结合现代替代性纠纷解决的基本理念以及关系紧密群体之理论分析,在区分调解与仲裁的界定以及调解类型分化研究的基础上,对中国传统商会的调解功能予以深入的解构与剖析,以期对我国传统的多元化解纷机制的理论及史料研究有所贡献。  相似文献   

17.
清代的因案修例,即基于某一司法案件对《大清律例》中的相关条例进行修改。这是清代司法实践中一种常见的法现象。《大清律例通考》《读例存疑》等考证类释本和《驳案汇编》《刑案汇览》等描述类案例集,分别以法律文本备注和刑事案例陈述的形式,记载了因案修例的诸多实例。结合因案修例的各方面特征来看,它属于清代法律的一种司法创制机制,带有典型的传统中国特色。清代统治者通过此种机制从司法案件中抽象出成文法则,进而实现法律文本稳定性与适应性的均衡。对于当前我国的案例指导制度,因案修例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其对明确案例指导制度的发展路径和方向,以及完善“由案到法”的衔接机制、指导性案例的审核机制、类案判断机制、指导性案例的退出机制等,具有积极的可借鉴之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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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正云 《时代法学》2004,2(2):107-112
从清朝末年的维新运动时期开始 ,湖南已有中西合璧的近代法学教育。 2 0世纪初 ,湖南的法学教育已经以多种方式进行 ,主要包括以学生为对象的国内学堂教育 ,以官员为对象的课吏馆或仕学馆的培训教育和组织出国留学法律。其中 ,学堂法学教育又从仅作为一般课程教育发展为法学专门学堂教育。清末湖南的法学教育服从于兴学育才、推行新政、挽救清王朝的大目标。结果 ,不但培养了法学人才 ,而且造就了推翻满清封建王朝的生力军。清末湖南的法学教育又为民国初年湖南法学教育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相似文献   

19.
辛亥革命南北议和的结果是清帝逊位,以禅让模式终结当时统治中国的清帝国。清帝《逊位诏书》成为帝国主权转移至民国的重要合法性文献,对中华民国建政意义深远。作为原帝国所辖领土的辽阔的边疆民族地区因此被当然合法地纳入民国法统之下,中华民族成为一个统一的政治实体,一个完整继承清帝国的主权国家。然而西方列强及国内少数分裂主义分子图谋瓜分、分裂中国的野心不死。因此,在辛亥革命中,中央、边疆民族与列强及分裂主义之间展开了关于中华民族宪政合法性及国际承认的政治博弈,虽然最终我们基本捍卫了领土主权完整,但仍需保持警惕,应建构我们自己的理论话语以应对西方的理论挑战。  相似文献   

20.
This paper relates the birth and growth of modern jurisprudence in China, summarizes several representative works on modern jurisprudence, such as The Development History of China’s Jurisprudence, and describes the features that characterize the process of its birth and growth, so as to systematically explore the form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China’s modern jurisprudence from the revision of law in late Qing Dynasty to the founding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1949, and to prove that modern jurisprudence is the starting point and cornerstone for contemporary jurisprudence and the source of its development and prosperity in China. __________ Translated from China Law, No. 3, 2005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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