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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61 毫秒
1.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这一性质决定了公安机关必须走政治建警之路,全面加强公安事业的政治建设,保证公安队伍政治上的合格和公安机关政治职能的实现。政治建警是个系统工程,要在整个公安事业各个领域全面、系统地展开;要依靠党团组织,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要充分发挥政治工作机构的作用;要强化监督检查机制,使政治建警真正得以实现。  相似文献   

2.
公安机关作为国家行政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决定其不但拥有行政执法的职能,同时还具有刑事执法的职能。另外,公安机关是一个独立的机关法人,因而还具有民事法律行为。实践中这几种不同的法律行为有时互相交织在一起,使得行为的性质难以认定。由于不同的法律行为引起的侵权行为需要通过不同的法律途径予以解决,所以就必须对公安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有一个比较明确的认识。  相似文献   

3.
浅议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的可诉范围和举证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安机关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 ,导致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 ,引起行政诉讼 ,公安机关负有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4.
专利机关作为审查专利申请的专门机关,其核准的专利权均是被推定有效的.被推定有效的专利权在无效判定之前可能在权利实现的过程中产生了许多相关的法律关系.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那么这些法律关系在其基础——即专利权被认定为无效之后应如何调整以及利益相关者的权利义务分配是很重要的议题,涉及到专利权授予行为的公定力、专利权范围的界定、专利无效抗辩的举证责任、专利权无效的溯及对象、专利权无效的效力范围等问题.这些均是专利权无效判定的重要基础,厘清这些内容,对于完善专利权无效判定具有重要价值.  相似文献   

5.
去年2月,许某在单位被盗,丢失了现金8000元,许某怀疑是同事夏某所为,就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立案后,排除了夏莱作案的可能。许某丢失巨款后心理失衡,多次在单位辱骂夏某,指责夏某偷他的钱,双方为此多次争吵,在争吵过程中,夏某对许某的辱骂进行了录音,并以此为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许某赔礼道歉。庭审中,许某向法院强调录音是偷录的,不能作为证据予以认定。请问,许某的说法能成立吗?  相似文献   

6.
种种迹象表明,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维稳形势严峻,维稳压力增大,而维稳工作机制尚待完善。在此背景下,公安机关被推到维稳前沿,警察事务呈现出日益泛化的趋势,维护稳定已经成为当前公安工作的首要任务.“维稳公安”时代已经来临。在开展维稳工作时,公安机关要站好位、站准位,必须进一步融入社会生活结构.理性介入涉稳事件及其苗头问题,坚守公平、公正立场,先判定性质再采用强力手段,同时要谨记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根本任务仍然是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  相似文献   

7.
编辑同志:我有一同事的儿子,前不久在火车上盗窃一乘客现金15000元,被公安机关抓获。我听说法院在量刑时,是根据被告人盗窃的数额价值定的。请问,在铁路运输过程中盗窃罪数额的认定有何标准? 读者李伟  相似文献   

8.
法博士信箱     
捡到遗失物不归还的行为如何定性法博士:杨某从信用社取出现金1.4万元整,路过一工地时,不慎将现金遗失。后杨某发现现金遗失返回工地寻找,经询问施工人员得知,吴某捡到了现金。杨某到派出所报案,民警和杨某一同找到吴某,吴某拒不承认,后经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调查走访并请目击证人辨认,都一致认定是吴某捡到了现金并据为己有。但吴某仍拒绝承认和归还。后在大量证据面前,吴某终于承认了事实。请问,吴某的行为是否属于刑法270条规定的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罪?贵州 王正培王正培同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  相似文献   

9.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公安机关交通事故认定的重要内容之一,其本质应当定性为证据性的确认行为。公安机关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法律体系是民事侵权认定法律体系的一部分,两者为属种关系,不可以完全等同。公安机关适用相关法律规则认定当事人交通事故责任时必须注意一些具体事项:两种规则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因果关系的确认原则、违法行为与过错以及特殊情形的认定规则。  相似文献   

10.
两岸民事举证责任若干问题之比较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民事举证责任问题在两岸民事诉讼理论研究与实务中占据着重要地位。本文就两岸民事举证责任的含义、性质、分担规则和程序保障制度之共性特别是迥异性作了对比分析与探讨,并据此指出两岸应当加强和促进包括民事举证责任在内的法律文化与制度方面的研究与交流,双方应当借鉴与吸收对方在司法实务运作中较为完善的规则和成功的经验。  相似文献   

11.
一、公安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举证责任是指诉讼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案件事实及自己主张正确合理合法的责任。在公安行政诉讼中,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因此,公安机关负有完全的举证责任。这样规定是否妥当,笔者认为值得商榷。  相似文献   

12.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亟待完善(浙江省永康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吕建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1992年三月五日实施以来,在为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交通事故,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其存在的弊端亦日渐暴露,主要表现在:一、事故带任认定的内部封闭循环,缺少必要的外部监督,使“官官相护”成为可能,易滋生腐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被看成是对交通事故的技术鉴定。佃、法)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只能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并…  相似文献   

13.
法律文书是执法机关执法活动的重要体现和记载。公安机关法律文书制作及使用要求准确认定案件性质,根据案件特点准确、客观、清楚地实记载案件情况,突出重点,按照法定程序正确制作及使用各种文书。这一规范化要求促进了公安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使公安执法行为的监督与考评有了制度的依据和标准,不仅促进民警更加严格的依法办事,同时,对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以及提升公安机关的整体形象具有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4.
正确理解民事诉讼法中当事人举证责任的法律性质、准确运用当事人举证责任承担原则,对保证民事案件的审判质量、确保司法公正,都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文章通过对举证责任的含义、当事人举证责任承担原则等几个方面的分析,从而得出结论: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在民事诉讼的全过程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实践中要善于运用。  相似文献   

15.
影响目击证人辨认结果可信性的因素包括估计者变量和系统变量。侦查人员对影响目击证人辨认结果可信性因素的认知程度与辨认过程的组织、辨认结果运用紧密相关。从调查情况看,当前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对影响目击证人辨认结果可信性的相关因素缺乏必要的认知,有必要采取相应的改革措施,以减少错误辨认的发生和对错误辨认结果的运用。  相似文献   

16.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之下进行。但心理学研究表明,为了消除辨认过程中执行人员对辨认人的暗示性影响,应由侦查人员之外的其他人员主持辨认过程。英、美等国借鉴心理学研究成果,确立了辨认中的双盲规则,较好地保证了辨认结果的准确性。中国的辨认制度应当以心理学研究成果为根据,修改由侦查人员主持辨认程序的规定,确立辨认程序中的双盲规则。  相似文献   

17.
山东公安专科学校自成立以来,在公安厅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全省各地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下,始终围绕为公安工作服务的宗旨,主动适应公安改革,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办学规模不断扩大,与公安机关的联系越来越密切,在公安机关的影响和知名度也越来越高,在探索公安院校发展的道路上迈出了可喜的一步。通过探索和实践,我们深深体会到,要搞好公安教育,公安院校必须始终坚持公安机关的性质和特色,明确自己在公安工作中的责任和作用,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主动适应公安工作的改革和发展,积极服务公安工作;必…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贪污腐败的零容忍,大量贪污受贿案中代持房地产权属的认定问题也浮出水面并日趋复杂。在分析相关的实例后,本文从代持房地产范围的认定;被占有房屋归属状态的认定;收受房屋型受贿犯罪形态的认定三个方面探讨了贪污受贿案中代持房地产权属的认定标准。  相似文献   

19.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内部矛盾具有主导性、长期性、复杂性、多变性等特点。正确认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和规律是公安机关制定工作方针的前提和基础。公安机关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现实斗争的需要,是坚持群众路线的重要内容,是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的重要方向,是解决治安问题的治本措施。公安机关在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时,应注意把握稳定的主题;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密切警民关系;适时地转变观念,把工作的重点和注意力转移到治本工作上来;适时地调整工作部署,改变“严打出成果”的观念,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适时地调整工作方法,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调控机制,积极探索和研究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相似文献   

20.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指组织、领导、积极参加或者参加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该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领导、积极参加或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认定该罪必须正确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划清其与普通犯罪集团的区别;与单位犯罪的区别;与危害国家安全集团的区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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