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数字作品转售行为在性质上属于著作权法上的发行行为,应当适用数字发行权有限用尽原则。与传统的发行权一次用尽原则不同,数字发行权有限用尽原则强调根据数字出版物的不同特性,在一定次数上或一定范围内允许权利不用尽,以适应数字作品二手市场的转售要求。著作权法应明确发行权的对象包括作品的"无形复制件",对传统发行权的封闭式定义进行调整,明确规定传统作品适用发行权一次用尽原则,增加数字作品适用数字发行权有限用尽原则,从立法层面实现对数字作品转售行为的规制。  相似文献   

2.
元宇宙时代数字藏品交易涌现,借助新技术,数字藏品以无载体提供模式进行交易。销售数字藏品是否属于发行行为,能否适用发行权用尽原则,成为讨论的焦点。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发行”限于“有形载体”,认定无载体提供数字藏品构成“发行行为”难与“信息网络传播行为”相区分,数字藏品交易不属于发行行为的控制范围。数字传播中发行权用尽原则的适用前提欠缺,所有权理论、报酬理论、交易安全理论均不足以支撑在数字传播中适用发行权用尽原则。  相似文献   

3.
发行权用尽原则是著作权法中限制著作权人权利的重要原则之一,在传统二手市场交易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网络的发展,数字作品日益增多,数字二手市场也逐渐兴起,但数字二手市场是否侵权的重要因素在于发行权用尽原则能否适用于数字网络环境中。欧盟和美国两案有关此问题意见不一,我国立法与实践对此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发行权的核心在于所有权的移转,无论是有形或无形载体,复制或许可都不构成根本法律障碍,只须技术发展使得数字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人与用户之间的利益达到平衡。  相似文献   

4.
数字时代背景下有关数字作品交易和再转让的正当性,以及著作发行权用尽原则在数字网络环境中的适用问题在法律实务界和学界备受关注。故此,基于权利用尽原则的理论内涵及其适用效果的法经济学分析,特别是成本与收益的比较考察后可知,不仅于传统有形载体领域,而且在数字网络环境中也有其适用的正当性。进而遵循经济效率原则,并结合我国现行法,呼吁在我国《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第6项的发行权部分增设权利用尽原则的具体规定之同时,通过《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和相关司法解释,将发行权的调整范围适当扩张至数字网络环境。就此,一则从制度层面明确所谓“数字权利用尽原则”适用的经济正当性,二则促进我国数字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相似文献   

5.
李玉红 《河北法学》2015,33(3):144-150
“发行权一次用尽原则”的前提条件和具体适用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少问题,立法及司法政策对于版权商品平行进口的态度亦不明朗,对此美国司法判例提供了良好借鉴.建议在我国《著作权法》修改中增加“发行权一次用尽原则”,并明确发行权国际用尽的立场,真正发挥其防止著作权人权利的不当扩张、确保作品原件或合法复制件在市场上自由流转的制度价值.  相似文献   

6.
转售价格限制是反垄断法规制的一类重要行为,但围绕应否规制以及如何规制该行为,欧美的相关理论和法律实践一直存在诸多争议,从早期对于限制最高转售价格、限制最低转售价格和固定转售价格一体适用本身违法原则,到逐渐对限制最高转售价格适用合理分析原则,再到晚近对于限制最低转售价格和固定转售价格适用合理分析原则,这种转变既有现实因素的考量,也有不同理论之间的博弈。我国作为新反垄断法国家,应当通过明确适用合理分析原则,制定有针对性的豁免条件,适当规制最高转售价格行为等完善现行相关立法,以适应我国现阶段市场对反垄断规制的现实需要并承接欧美反垄断法规制转售价格限制的演进趋势。  相似文献   

7.
作品出租权的比较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出租作为发行权(right of distribution)的一种实现方式,在各国著作权法中早已存在.著作权人的发行权受"权利用尽"原则的限制,即原作或复制品第一次售出后,著作权人即失去控制该原作或复制品的权利,原作或复制品的所有人得依自己的意志处分之,……  相似文献   

8.
论网络环境中的"首次销售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迁 《法学杂志》2006,27(3):117-121
"首次销售原则"是为了澄清"发行权"与"所有权"之间的界限.通过网络传输作品复制件并不涉及有形载体所有权的转移,因此在网络环境中适用"首次销售原则"的物质基础并不存在.是否需要创设所谓的"数字首次销售原则"取决于在线转让作品的商业模式对版权人经济利益的影响,而与传统"首次销售原则"的适用无关.  相似文献   

9.
李菊丹  宋敏 《知识产权》2015,(2):93-100
专利用尽原则是专利法中的一项基本原则,旨在限制专利权人过度干涉专利产品的售后使用。随着转基因种子等具有自体复制功能的技术或产品的出现与应用,专利技术的使用行为与专利产品的制造行为较难分辨,专利权用尽原则在这一领域的适用变得更为复杂。通过梳理专利权用尽原则在美国司法判例中的应用与发展,并就专利权用尽原则在转基因专利种子领域的应用展开讨论,以期对我国相关问题有所启示。  相似文献   

10.
欧共体商标权利国际用尽原则演变过程及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自欧共体成立后的几十年时间内 ,由于共同体有关商标法律规定不明确 ,各成员国对于商标权利共同体外部是否采用权利用尽原则 ,各个时期有不同的理解。 1998年欧洲法院一个判例明确确立了共同体商标在共同体外不适用权利用尽原则 ,从而正式统一了各成员国在这个问题上的做法。我国现有的法律尚未确立商标权利是否采取国际用尽原则 ,酝酿中的商标法修正方案可以从欧共体解决这一问题的历史及欧洲法院判决的依据中得到启示。  相似文献   

11.
专利权用尽原则的售后限制是涉及用尽原则性质的重要课题,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欧盟和美国采取了不同的态度.虽然专利权人售出专利产品之后获得了报酬,但是其对于购买者的使用或转售同样具有重要利益.按照不同的标准,专利权用尽原则的售后限制存在多种表现形式.通常,使用权限制和销售权限制会受到反垄断法的规制.我国应深入研究和借鉴国外成果,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作法.  相似文献   

12.
【裁判摘要】 限制最低转售价格的协议、决定或其他协同行为,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才能构成垄断协议。分析评价限制最低转售价格行为的经济效果.可以从相关市场竞争是否充分、实施企业在相关市场是否具有很强的市场地位、实施企业是否具有限制竞争的行为动机、限制最低转售价格行为的竞争效果四个方面进行综合判断。  相似文献   

13.
万琦 《知识产权》2008,18(6):89-93
专利权用尽原则由来已久,在美国该制度由判例建立、发展而来,并日益成为专利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Quanta Computer,Inc.v.LG Electronics,Inc.案的争议焦点涉及专利权用尽原则的几个重要方面:方法专利可以适用于专利权用尽原则;体现系争专利的实质技术特征且无合理的非侵权用途的计算机组件的销售使该专利用尽;特殊的交易结构使得上述销售未受限制,从而不排除专利权用尽原则的适用。专利权用尽原则的判断标准符合法治之公平原则。  相似文献   

14.
商标的品质保证功能是一项独立功能.使用自行制备的、印有他人商标的、不标明分装事实以及分装者信息的、质量不合标准的包装对事实上来源于商标权人的商品进行分装转售的行为破坏了商标的品质保证功能,构成商标侵权,这种行为不属于指示性使用,亦不受权利用尽原则庇护,应以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七)项予以规制.  相似文献   

15.
确立著作权人拥有发行权权利本为是保障著作权人能够充分享受智力成所带来的财产收益保护著作权人的财产权.但当著作权人的发行权不断延伸的时候就会和社会众多物化的著作作品事实占有权发生冲突,此时,我们就会通过对发行权的限制以使著作权人与物品所有人处于利益均衡稳定的状态,于是“发行权穷竭”问题就由此产生.在我国《著作权法》中并没有“发行权穷竭原则”,而是否采纳这一原则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司法界也存在许多争议.就此,本文将就“发行权穷竭”原则的适用问题做一个粗略的探讨.  相似文献   

16.
周林彬 《中国审判》2013,(10):29-30
<正>国家发改委对合生元等6家乳粉企业因存在维持转售价格行为违反反垄断法处以巨额处罚,成为我国反垄断史上开出的最大罚单。然而,从发改委公布的天价罚单来看,篇幅不到1000字,一半文字是关于处罚的事实与理由,其重点阐释了6家乳粉企业构成"转售价格维持"行为,并根据"本身违法原则"认定其违法;另一半文字则是有关最终的行政处罚决定。从合法性层面上看,处罚决定站得住脚,因其在形式上符合了法律适用的要求。但  相似文献   

17.
2007年6月28日,Leegin案以合理原则对最低转售价格维持作出了判决,推翻了自1911年Dr.Miles案所确立的本身违法原则。然而,对最低转售价格维持适用原则的纷争并没有平息。剖析美国反垄断法对最低转售价格维持适用原则的变迁,无疑对我国反垄断法的实施具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8.
商标反向假冒行为一直以来争议不断,商标权用尽原则是防止商标权人滥用商标权的重要原则,文章分析了商标权用尽原则及商标反向假冒行为的含义,对两者的关系进行了探讨,认为不能以商标权用尽原则否定商标反向假冒行为的侵权性。  相似文献   

19.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18条影响,人民法院或执法机构对转售价格维持的认定遵循了形式主义的认定标准,若涉案行为具备转售价格维持协议的形式则只能构成纵向垄断协议。形式主义的认定标准难以揭示涉案行为的本质,造成行为定性与处罚决定相互矛盾等弊端,不利于反垄断法的体系化适用。实质主义的认定标准依据涉案行为的实质机制认定行为;实质主义的认定标准可准确认定违法行为,避免上述弊端,克服形式主义的认定标准的不足,因此转售价格维持的认定应依据实质主义的认定标准。在实质主义的认定标准下,转售价格维持应进行类型化认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与垄断协议的两分法”是类型化认定的基本思路。在前一类型下,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强迫交易相对人签订转售价格维持协议的行为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寡头经营者共同从事的转售价格维持可能构成共同市场支配地位的滥用。在后一类型下,当协议的一方经营者构成横向垄断协议的组织者或实质帮助者时,转售价格维持构成横向垄断协议;实施协同行为的经营者的共同交易相对人可作为协同行为的组织者,此时转售价格维持构成协同行为;在一定条件下,上下游经营者基于通谋达成的转售价格维持构成纵向垄断协议...  相似文献   

20.
【裁判摘要】知识产权中的权利用尽原则,是指专利权人、商标权人或著作权人等知识产权权利人自行生产、制造或者许可他人生产、制造的权利产品售出后。第三人使用或销售该产品的行为不视为侵权。权利用尽原则是对知识产权权利行使的一种限制制度,目的在于避免形成过度垄断,阻碍产品的自由市场流通,影响社会生产的发展和进步.同时也是对他人依法行使自己合法所有的财产权利的保护。我国对于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适用权利用尽原则,他人在市场上合法取得作为商品的植物新品种繁殖材料后再进行销售或者使用的,不构成侵权。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