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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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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议在我国证券法中增加有关基本概念的定义性规定,有关证券监督的综合协调管理制度,将证券监督管理事宜委托证券业协会,证券专业调解、仲裁制度等四方面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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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闽发证券破产清算案,衍生相关诉讼1551件,清算标的总额超过300亿元。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闽发证券公司的管理人共清查出账外资产41亿元,对债权人的清偿率从立案前预计的15%至20%提升到63%。2012年12月22日,福州市中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审理终结。有专家评价称闽发证券破产案为券商破产史上的里程碑。  相似文献   

3.
蒋倩 《法制与社会》2010,(32):104-104
本文指出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证券法》,在保护证券市场的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方面,有了较大幅度的修订与创新,在证券的发行、交易与监管层面,全面地完善了相关制度,以防范投资者利益受损行为的发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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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与金融学(LawAnd Finance)是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才在美国兴起的一门新兴交叉学科,本文对这门新兴交叉学科中经典理论作了介绍和评论,并用其中蕴含的金融发展的投资者保护理论和“路径依赖”理论揭示了中国证券法变革的制约因素,以及该制约条件对主流法与金融学理论的挑战,最后作者从交易成本节约的角度对中国证券法变革和制度移植问题作出了战略性思考。  相似文献   

6.
方异 《中国法律》2005,(4):34-35,100-102
年轻的中国证券市场经历了十几年的风风雨雨.在幼稚中不断成长,在曲折中不断前行。作为规制证券市场的重要法律手段.中国的证券法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在艰难中不断总结,在探索中不断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是1998年12月29日第九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1999年7月1日实施的。  相似文献   

7.
券商经纪业务的若干法律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按照《证券法》第129条,券商的三大业务是: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和证券承销业务。《证券法》明确规定,这是综合类证券公司可以经营的业务,并且将经纪业务列第一位。《证券公司管理办法》扩大了券商的业务范围,但经纪业务仍然列第一位。资金是券商的生命线,对其经纪业务也  相似文献   

8.
论证券公司的破产清算特别程序 ——以中美比较为视角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廖凡 《法学》2006,(7):112-119
由于证券公司的客户包括为数众多的公众投资者,证券公司破产对其个人财产造成的损害可能是毁灭性的,如果处置不当,还将造成投资者普遍丧失信心,诱发系统性风险。因此,对于证券公司的破产,需要在普通破产清算程序的基础上,确立旨在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特殊机制。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将证券公司的破产清算程序与证券投资者补偿机制相结合,赋予证券投资者保护机构启动、介入和主导证券公司破产清算程序的权力。  相似文献   

9.
赵泽 《法制与社会》2010,(35):110-111
在证券业日益发展的今天,证券市场既具有高效的聚资功能,又蕴含着高度的风险,为了更好的规范证券发行与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而作为证券发行中不可或缺的保荐制度,长期以来容易被从业人员和投资者忽略,如何认识证券法中保荐人责任的问题,不仅仅是规范保荐人行业的需要,更是完善我国证券投资上市的重要一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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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俊林 《政法学刊》2002,19(5):74-76
企业破产,作为企业经营决策者的董事当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企业破产是由于董事违反法定董事义务所致,或者董事在破产程序存在违法操作,则董事有可能承担行政、民事甚至刑事责任。通过对国内外破产立法的比较,对我国破产企业董事责任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12.
确立商自然人破产制度的立法初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纵观世界各国的破产法律制度,尽管采用的是不同的破产主义立法,但商自然人都是其破产法的调整对象。我国目前的《企业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中有关破产的程序都只规定了企业法人具有破产资格,而不承认不是法人的企业、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组织具有破产能力。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自然人主体已经成为一种广泛的经济组织,且濒临“破产”的问题亦相当突出,目前全国人大授权有关部门起草的新的《破产法草案》虽已大胆写进这一内容,但仍存在激烈的争论。那么,这些从事商品生产、商品经济的自然人真的不应该具有破产能力吗?本文作者从几个方面对商自然人破产立法进行了探讨,以期对这一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所裨益。———编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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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旭军 《财经法学》2016,(2):100-106
在我国证券市场上,上市公司发布虚假信息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十分严重,这是导致我国证券市场股票价格像'过山车'一样大起大落、发展不稳定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国《证券法》不仅在第63条等条款中明确规定了上市公司必须承担的'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义务,而且分别在第69条、第193条和第231条中规定了违反这一义务时相关责任...  相似文献   

14.
管理人对破产财产的管理,根据破产进程可分为资产接收、资产管理和资产审计、评估、拍卖三个阶段。三个阶段的知识产权保护内容和重点不同,接收阶段重在查明知识产权,管理阶段重在管理知识产权,审计、评估和拍卖阶段重在变现知识产权。  相似文献   

15.
信息公开制度基本问题的法律研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贾平 《河北法学》2000,(1):34-36
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发行公司全面、及时、真实、准确地公开有关影响投资者投资决策的信息,使投资者在平等的条件下获得信息.如果没有信息公开制度,对证券违法行为则失去了法律上的约束.从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出发,必须由立法机关制定强制信息公开的规范.  相似文献   

16.
破产管理人是破产宣告后成立的,全面接管破产企业并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等破产清算事务的机构。对于破产管理人给予相应的监督,从而保证其权力的实行符合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实现价值目标,顺利完成破产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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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管理人是破产宣告后成立的,全面接管破产企业并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等破产清算事务的机构。对于破产管理人给予相应的监督,从而保证其权力的实行符合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实现价值目标,顺利完成破产程序。  相似文献   

18.
破产抵销权制度,是破产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学者们对这项制度的内涵作了各自的表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3条“债权人对破产企业负有债务的,可以在破产清算前抵销”的规定,则是这一制度的规范基础。对破产抵销权制度功能的一般认识学者们一般认为,破产抵销权制度具有以下功能:“但是,在破产程序上贯彻破产抵销权的意义,是十分显著的。一方面,破产抵销权使得破产债权人用其所享有的债权,充抵其对破产人所负的债务,不必参加破产程序接受分配,有助于简化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的繁杂过程;另一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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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投资者保护长效机制。促进资本市场有序、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2005年8月30日,保护基金公司正式成立。保护基金公司成立后,共参与了26家高风险证券公司风险处置工作,依据国家收购政策,收购个人债权和弥补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缺口.并取得代位受偿权。  相似文献   

20.
我国证券法中民事责任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45,自引:0,他引:45       下载免费PDF全文
在证券法中建立民事责任制度 ,有利于保障投资者利益、预防和遏止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市场监管等。证券法中的民事责任涉及擅自发行证券、虚伪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行为。证券法中的民事责任主要为侵权责任 ,其构成以损害事实、因果关系、过错为要件。此外 ,应建立相关的诉讼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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