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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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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诉啊法颁布实施以来,各级审判机关在开展这项新的审判业务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问题,其中较为突出的是撤销或部分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问题,本文拟就此略抒己见,以求增进共识。 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主要任务,是对行政机关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然后根据不  相似文献   

2.
行政诉讼法采用封闭性正面列举的立法模式,仅规定违反法定程序、适用法律错误、超越职权等五种情形为行政行为撤销的要件,致使有些违法形态难以归入其中,给司法实践和后续立法造成了困难。行政行为的撤销要件是对司法审查的指引而非制约,其构成应建立在对法律规范的分类基础上,并采用开放的立法结构。建议将来修订行政诉讼法或制定行政程序法时,增列“没有法律依据的”、“决定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和“其他侵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三种情形为撤销的要件,以解决实践中的解释困惑,并增强这一制度的社会适应力。  相似文献   

3.
试论具体行政行为撤销的限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传统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理论认为 ,撤销具体行政行为是法院的当然职仅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 ,行政主体一审期间可以自行撤销其具体行政行为 ) ,这被称为撤销自由原则。由于撤销判决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具体行政行为一经撤销 ,便被视为自始无效 ,已经执行的 ,将发生执行回转。撤销的后果对损益性具体行政行为来说 ,一般不存在什么问题。但如果因撤销而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或被撤销的是授益性行政行为 ,撤销就不能不受限制。法国、德国、英国、日本等国都有限制撤销的规定。这些规定体现了公共利益优先、保护行政信赖、降低行政成本以增进行…  相似文献   

4.
本文将行政立法界定为行政行为作为立论的基础,从理论与制度分析行政立法行为过度职权化,并且立法程序缺乏民意反馈机制,因此对行政立法行为进行司法审查已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5.
非行政立法的抽象行政行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我国行政法学界对行政行为,特别是对行政立法行为以外的其他抽原行政行为研究,正在深入之中,本人就此课题谈谈看法。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权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可为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抽象的行政行为是国家行政机关针对普遍的不特定的对象所作出的可以反复适用的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是国家行政机关为贯彻法律、法规、规章、决定、命令等针对特定的、个别的对象而采取具体措施的行为,具体行政行为一般对同一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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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具体行政行为应否撤销?□金涓林圣国某矿务局职工总医院于1993年3月,在原矿务局技工学校医务室的基础上扩大规模,办起了一个有病床50张、医务人员45名的分支医疗机构———矿务局职工总医院技校分院(下称技校分院),并从事医疗活动至今。1993年5月,...  相似文献   

7.
论授益行政行为的撤销限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德国行政法理论上以行政行为对有关公民的法律效果为标准作分类,将行政行为分为授益行政行为和负担行政行为,德、日、法的行政法对授益行政行为的撤销进行了必要限制,该理论所包含的信赖保护原则及信赖利益保护和撤销补偿制度适应复杂多变的行政管理的需要,适宜均衡行政相对人的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对我国的可撤销行政行为限制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赋予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享有撤销违法行政行为的法定权力。由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基本的行政救济制度,因此,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撤销主要是由上级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完成。权力机关拥有对行政立法、执法的监督权力,更是当然的享有行政行为撤销权的主体。在我国,有权撤销行政行为的主体还有一类,就是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自身,人们习惯上称之为原行政机关。虽然法律、法规并未明文规定原行政机关享有行政行为撤销权,但从有关法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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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晓燕 《法制与社会》2011,(10):152-153
诚实守信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公众基于对政府信赖而获得的利益应受到保护。信赖保护原则的确立,在我国具有重大而现实的意义。授益行政行为的撤销具有特殊性,因而必须对其进行实体限制,强化程序要求,对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造成利益损害的应予补偿,以正确处理好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保护个人私利的关系,维护法律秩序的安定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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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撤销上的信赖连带保护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信赖保护为行政法上一般原则,其集中体现于行政行为撤销问题上,随着行政活动的复杂化和广泛化,越来越多的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利益。第三人的信赖是否值得保护?其信赖保护构成条件如何?其信赖保护方式又是如何?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但很少有学者对此有所论及,笔者认为第三人信赖必须也应该值得保护,这种信赖保护可称之为信赖连带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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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情简介 2008年7月22日,某市卫生局2名卫生监督员对某市建筑公司建工门诊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下简称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名称为某市建筑公司建工门诊、诊疗科目为西医内科;该门诊内有中药柜两组,中药百余种;医师邓某于7月3日至17日开的中医处方19张,金额1183元;从业人员2名:邓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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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理论是行政法学理论上的核心问题。关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被撤销、变更或被废止,理论界至今争论不止,本文试就这一问题谈谈自己的一孔之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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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劲 《法学杂志》2006,27(2):140-142
德国以实体、程序并重的立法模式创建了与美国不同的另一种模式,对其他大陆法系国家产生了深远影响。解决我国行政程序立法存在缺陷的根本出路在于制定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立法架构应兼顾实体与程序,定位为规范行政权力的基本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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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印刷厂是某市轻工业局下属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始建于1972年,最初只有10余人租用4间旧房从事生产活动。20多年来,在全体职工的努力下,工厂有了较大的发展,已积累公益金和公积金24万多元。1993年向银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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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以实体、程序并重的立法模式创建了与美国不同的另一种模式,对其他大陆法系国家产生了深远影响。本文指出解决我国行政程序立法存在缺陷的根本出路在于制定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立法架构应兼顾实体与程序,定位为规范行政权力的基本法。  相似文献   

18.
李垒 《政治与法律》2012,(4):140-149
授益行政行为是指为相对人设定或确认权利或法律上重大利益的行政行为。关于授益行政行为的撤销,在《德国行政程序法》第48条有专门规定。该条将授益行政行为分为给付金钱或可分物的行政行为和非给付金钱或可分物的行政行为,对于给付金钱或可分物的行政行为之撤销采取存续保护,对于非给付金钱或可分物的行政行为之撤销采取财产保护。然而,《德国行政程序法》采取此种分类方式是否合理,值得怀疑。在撤销的时间效力方面,《德国行政程序法》第48条赋予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撤销效力既可溯及既往生效,也可面向将来生效,原则上由行政机关依受益人信赖保护状况而定。  相似文献   

19.
授益行政行为是指由代表公权利的机关作出的,赋予公民、法人某种权益或者解除某项义务的行政行为。它的撤销需要经过法定的程序,符合法定的标准,改变和撤销该种行政行为需要贯穿信赖利益保护的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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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法上行政行为的构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本文讨论了当代德国行政法上行政行为的构成要素问题。行政行为是德国行政当局处理具体行政事务的法定方式,是德国行政法的基本制度之一。构成要素是行政行为成立的基本条件,是行政行为区别于其他行政活动方式的主要标志。本文根据德国《联邦行政程序法》的规定,结合德国法院的有关判决,对德国法上行政行为的法律定义、各构成要素的内涵和主要法律问题进行了分析。我国法学在法律技术方面受到以德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法学的深刻影响,对德国当代行政法上行政行为的介绍,将有助于我国行政法上行政行为理论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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