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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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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家庭暴力已成为一个全球性的社会问题,得到了国际与国内的高度关注。在国内司法实践中,审判机关为了使家庭暴力受害者免遭再度暴力侵害,频频发出人身保护令,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人身权益。然而,由于传统观念的束缚、法律法规的空白等原因,使得人身保护令在实践中遭遇了诸多尴尬。因此,制定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确立人身保护令制度;加强司法执法人员反家暴案件的培训与指导,可以很好地解决目前的困惑。  相似文献   

2.
基于对刑事诉讼目的、价值认识的差异及文化传统的不同,两大法系在构建各自的人身保护令制度时存在诸多区别。笔者于文中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分析、比较,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构建我国人身保护令制度的具体设想。  相似文献   

3.
我国应借鉴保护令制度防治家庭暴力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在英美等国,保护令已成为防治家庭暴力的最重要的工具.我国应当借鉴保护令制度,明确执法机关制止家庭暴力的职责和根据受害人的情况确定具体救济措施,以此来弥补立法和司法在防治家庭暴力方面的不足.  相似文献   

4.
在克莱尔案件中,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面临死刑案件公平裁决和确保死刑判决终局性之间的冲突。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于2012年对克莱尔案件作出终审判决,认为在定罪后人身保护令程序中,死刑案件更换律师的标准应当和非死刑案件一样采用"司法利益"标准。死刑案件的终局性是"司法利益"的关键,死刑案件的公正性是"司法利益"的底线。  相似文献   

5.
家庭暴力是古今中外家庭常见的带有普遍性的丑恶现象,其产生有其深刻的历史、经济和社会背景,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应从完善立法与执法,开展宣传教育,构筑社会网络,建立求助机构,提高妇女素质等方面入手.  相似文献   

6.
试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家庭暴力案件近年来呈上升趋势,多发生在“四低”家庭,手段残忍,知识分子家庭施暴比例增大,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家庭暴力直接严重地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损害社会的基本细胞,影响社会的基本稳定,破坏社会和谐。根据家庭暴力的复杂性采取积极的防治对策,应努力提升公民的自身修养与素质,建立起有效消除家庭暴力的防御机制,建立健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法律、法规体系及解决家庭暴力的组织机构与基本的社会救助联动系统,从而使社会最基本细胞的健康得以有效地维护,促进整个社会的健康发展与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   

7.
家庭暴力受害方之法律救济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家庭暴力是一种全球性的社会现象与社会问题。随着家庭暴力的逐步升级 ,因家庭暴力行为产生的社会问题的不断出现 ,已引起我国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重视。在对家庭暴力行为进行道德上的谴责与法律上的防治、惩戒之外 ,我们更应关注如何更好、更完善的维护受害者的权益。本文从民事法律制度救济、刑事法律制度救济等救济途径角度来讨论如何更完善地对家庭暴力受害方之权益进行维护 ,以期得以对实践中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起到启发意义  相似文献   

8.
笔者和项目组其他成员主要调查了解了陕西省西安市、榆林市、咸阳市和商洛市及安康市所辖部分县区内的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对家庭暴力的认知、干预职能、职责分工、工作机制、处理措施、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及执法现状等情况,分析了陕西省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类型、特点及危害后果,并提出完善相应的司法干预机制和相关立法的建议与对策,其中重点建议应切实提高公安、司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促进对法律保护人权这一基本精神的认识与理解,真正厘清和正确把握法律规制家庭暴力与维护家庭和谐的关系。同时急需制定与完善陕西省防治家庭暴力的统一的专门的地方性法规及司法干预的机制,包括有必要在陕西省基层法院选点尝试开展对家庭暴力受害者的司法保护措施,即设立维护家庭暴力受害者人身安全的保护裁定(民事保护令)制度。  相似文献   

9.
关于公安机关处置家庭暴力的构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针对目前公安机关在处置家庭暴力的不足及法律困境,公安机关处置家庭暴力可以借鉴国外相关制度及理念,实行“鼓励报案”、“无条件立案”和“支持起诉”政策,进一步明确公安机关现场处置的措施,并相应引入“恢复性司法程序”和“保护令”制度,针对家庭暴力的易反复性特点,建立公安机关对家庭暴力的“分级监督模式”,为受害者提供法律支持。  相似文献   

10.
家庭暴力,尤其是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越来越成为现阶段凸现的一个社会问题,法律是现阶段解决家庭暴力问题较为实际有效的办法,虽然我国现阶段尚无单行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法》,但在全国一些地区已然陆续制定了一些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未来的立法对一些问题是否应予规定,如何规定,是关系到立法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11.
当前,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障备受世界各国的关注。犯罪嫌疑人人身保护的司法救济权利的缺失对正为构建法治国家而努力的中国而言是不相适宜的。为此,文章从犯罪嫌疑人人身保护的范畴界定入手,在分析我国犯罪嫌疑人人身保护现状的基础之上,试图阐述我国犯罪嫌疑人人身保护的司法救济权利。  相似文献   

12.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不稳定。直接影响社会安定,影响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阻碍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近些年来。家庭暴力作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严重侵犯了在家庭中处于弱势的老人、妇女和儿童的人身权利和身心健康。影响了家庭和社会的稳定。为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和蔓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结合我省实际。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青海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6年1月实施,这将对促进家庭和睦,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建设“和谐青海”进程。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为使全省广大群众深入了解条例内容,现将条例的主要内容作一简介。  相似文献   

13.
家庭暴力是一个世界各国都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我国也不例外。为了考察法院在防治家庭暴力中的作用,2011年8月我们对云南省某市的三个县级法院进行了实地调查,通过调查了解到法院在防治家庭暴力方面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防治家庭暴力的若干司法对策。  相似文献   

14.
作为防治家庭暴力基本法律的《家庭暴力防治法》,在借鉴域外法律理念和技术的同时,应当紧密结合国情,综合考量法律体制、文化传统等各种因素,清晰界定家庭暴力涉案主体的范围,细化家庭暴力施暴人承担法律责任的方式,将制止和干预家庭暴力的国家公权力限制在法定范围内,以理性、规范执法,彰显国家对人权的尊重和对权利的平等保护。  相似文献   

15.
大陆法系典型国家的涉家庭暴力立法,分为两种模式,一种是有家庭暴力单项立法的模式,另一种是无单项立法的模式。前者有德国、法国、日本、韩国,后者有瑞士、意大利、俄罗斯。就前者而言,其单项立法出台背景是现有法律资源不足以保障受害人权益。单项立法在法律程序、证据规则、法律责任及保护措施等方面有其特殊性。在立法模式上,采综合立法模式,即以家庭暴力单项法为主体,通过民法、刑法等法律部门综合作用来保障受害人权益。在实施效果上,单项立法和受害人权益保护程度呈正相关关系。无论有无单项立法,家庭暴力犯罪都是不同于普通暴力犯罪的特殊暴力犯罪,其发生率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之间无因果关系。我国《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的出台,符合世界潮流,有利于最大限度地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是一部良法。  相似文献   

16.
家庭暴力的核心是权力和控制。在现实生活中,国内外都存在着男性作为家庭暴力受害人的现象。从表象上看,男性作为家庭暴力受害人存在着身体力量较小、社会资源占有量较少、"男性气质"不够突出等特点。但透过表象,这些特质都是社会建构的结果,是父权制社会的刻板印象,是男女不平等、性别关系不和谐的反映。家庭暴力的代际传递、社会习得及现行法律有效救济机制的缺乏是造成上述现象的重要原因。通过设立专门针对男性的庇护所、家庭暴力防治法的专项立法,并通过在多元、多机构社会干预中对男性作为家庭暴力受害人问题的关注,才有可能真正实现性别平等,从而构造男女平权的性别伙伴关系。  相似文献   

17.
近年,我国有关研究机构调查夫妻打架动手频率问题,有34.7%的人承认有过家庭暴力的经历。受害者主要是妇女,占家庭暴力受害者的90%以上。在我省,被丈夫施暴受伤引起婚姻家庭纠纷问题的案件占该类案件的30%以上。家庭暴力危害极大。从我省的情况看,家庭暴力危害主要表现为:一是导  相似文献   

18.
反家庭暴力对策的比较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对家庭暴力的防治 ,必须建立完善的“配套工程” ,加强反家庭暴力的法治观念教育 ,提高国民对家庭暴力的认识 ,维护正确的家庭观念 ,并将其渗透至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针对我国现阶段的国情 ,只有立法、社会救助与普法相结合 ,才能真正做到预防与消除家庭暴力。  相似文献   

19.
目前,在我国,家庭暴力问题作为一个社会问题引起了立法者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但在家庭暴力治理方面,我国的立法和社会工作均存在缺陷.要治理家庭暴力,作为反家庭暴力工作前提和基础的立法工作必须率先做出反应;同时,我们应组织社会各个部门的力量,建立跨部门的反家庭暴力委员会,并积极强化司法介入.  相似文献   

20.
作为一个普遍性存在的世界性问题,家庭暴力日益受到全社会的关注。近年来我国家庭暴力的问题也趋于严重。家庭暴力发生的直接结果是给受害方带来心理或生理创伤,更为严重的是给社会的稳定有序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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