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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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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英美法系国家的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符合人类认识的基本规律,反映了刑事诉讼目标,体现了刑事诉讼价值,契合了人权保障的理念,其合理性是显而易见的。但我国的政治经济制度、社会文化背景、诉讼传统模式、司法体制等与英美法系国家存在明显差异,在移植和借鉴排除合理怀疑标准时应当谨慎。  相似文献   

2.
"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作为普通法系国家认定事实的标准,与我国司法实践中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有较大差异。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将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引入中国刑事诉讼,司法实务工作者不仅需要审慎把握普通法系国家与我国司法环境的不同,更需要针对案件不同重点把握合理怀疑,并要防范证明标准运用失衡、与社会公众观念脱节等问题,还要注重完善裁判文书的证据评议。  相似文献   

3.
证明标准具有三个属性:模糊性、主观性、客观性。模糊性是证明标准的一个重要属性。中外的证明标准,不管是英美法系的"排除合理怀疑"、"优势证据",大陆法系的"内心确信"、"高度盖然性",还是我国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都具有模糊性,不能因为证明标准具有模糊性、不具体,就否认证明标准的存在以及存在的必要性。中外证明标准均具有主观性。承认证明标准具有主观性,并不否认证明标准具有客观性。证明标准具有客观性,其运用具有可评价性。  相似文献   

4.
在美国司法实践中“排除合理怀疑”证明标准的解释本身存在不周全、不妥贴之处,而且多种解释并存,这造成了事实认定者理解的偏差.在陪审团指示中犯罪构成要件的细化和客观化为排除合理怀疑标准提供了方向.“排除合理怀疑”证明标准为犯罪构成要件提供了现实的度量,规范了证明的结果.  相似文献   

5.
“排除合理怀疑”之理解与适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卞建林  张璐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5,23(1):93-101,174-175
"排除合理怀疑"是我国"证据确实、充分"标准在主观方面的解释与要求,有助于弥补传统证明标准抽象化与客观化的缺陷,实现从客观与主观的双重维度对刑事证明标准作出规范。正确理解"排除合理怀疑"需要对其具体内涵、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一致性及其独特的价值追求予以充分的认识。"排除合理怀疑"不应孤立适用,应深入把握"排除合理怀疑"的适用对象与范围。  相似文献   

6.
《刑事诉讼法》第53条对我国刑事证明标准的构建,立法论上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实现刑事证明标准,首先要明确刑事证明标准应该以法律真实说为理论基础;其次,证明标准就是排除合理怀疑的标准;最后,关于具体适用问题,一方面需要强调《刑事诉讼法》第53条的适用范围并不是指所有的案件事实与量刑事实,而是指定罪事实和从重处罚事实。另一方面则要强调排除合理怀疑旨在人权保障的基本理念还未完全建立,当前最重要的是建立排除合理怀疑的外部和内部保障制度。  相似文献   

7.
我国的刑事诉讼活动采用的是统一的证明标准,即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随着司法实践的展开,这种以客观真实为准的证明标准陷入了某种困境,因此有学者又提出了法律真实。但它们都不能达到与案件最初事实完全一致的结果,本文主要探讨审判阶段中有罪判决的证明标准,在分析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证明标准的基础上提出排出合理怀疑这一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8.
我国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理论上存在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之争,二者都是在认识论角度论证,因此应引入价值论分析方法.国外存在客观的"排除合理怀疑"和主观的"内心确信"的证明标准,二者相互依存,相互渗透.在具体界定我国"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时,应当根据所要证明的罪行轻重,适用不同的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9.
大陆法系的客观证明责任制度是在职权主义诉讼中产生的一种裁判依据;大陆法系的抽象的主观证明责任与英美法系的说服责任有一定的对应性,一旦其与证明标准结合起来,客观的证明责任就失去了用武之地;大陆法系的具体的主观证明责任和英美法系的提供证据责任具有部分的对应性。两大法系证明责任的合理分配都必须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  相似文献   

10.
有罪判决证明标准问题是我国刑事证据规则研究的重要课题。调查表明,现行证明标准存在理想化、操作性较差、诉讼成本偏高等突出问题。现行有罪判决证明标准是实践中由事实认定所造成错案产生的原因之一,但不能盲目地放大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却忽视整个证据规则体系尚未建立和体制积弊、法治有待生成等具有根本性意义的因素。统计数据表明,司法实务工作者对“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认同度较高,“案件分类区分标准”观点容易导致司法蛮横对人权的肆意践踏。为了弥补现行证明标准自身不足和解决实践问题,应当在坚持以“事实清楚,证据确实的、充分”为主体证明标准的同时,建立“排除合理怀疑”的辅助性证明标准。要明确区分定罪证明标准与非定罪证明标准所适用的事实范围。  相似文献   

11.
刑事诉讼证明标准是承担证明责任的侦查、检察机关提供证据对案件事实加以证明所要达到的程度。英芙法系国家的标准是“排除合理怀疑”,大陆法系国家的标准是“内心确信”、“高度的盖然性”。我国学术界有客观真实、主观真实、法律真实和系统标准等不同主张,现行立法上确定的是比较抽象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标准,具体适用过程中不仅要考虑实体事实、程序事实的证据,而且应当从犯罪构成、量刑情节、排除刑事责任等方面的事实和证据理解和适用。  相似文献   

12.
简析刑、民事诉讼证明标准之差异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针对长期以来 ,我国刑、民事诉讼中均坚持“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充分”同一的证明标准。本文通过介绍辛普森案刑、民事诉讼不同的判决 ,指出刑事诉讼应坚持“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 ,民事诉讼应坚持“优势证据证明”的证明标准。并分析了刑、民事诉讼证明标准差异的原因及坚持刑、民事诉讼不同的证明标准对司法实践和未来证据立法的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13.
总体上,证明犯罪嫌疑人达到相应刑事责任年龄的证据应遵循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而相反证据只需达到足以使前者产生合理怀疑的程度。在证据不充分、无法查清事实时可采用推定的方法。在此基础上,实践中重要的是将相应的证明标准和证明方法应用于具体证据的审查中,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14.
质疑我国行政诉讼证明标准一元论,根据行政诉讼自身的性质和特点,重构清楚而明确的证明标准、兼顾占优势的盖然性标准和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15.
刑事诉讼证明标准问题素来是理论界争议的焦点。笔者认为,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只能是一种主观性标准,在我国应以排除合理怀疑作为刑事诉讼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16.
"排除合理怀疑"被新刑诉法所吸纳,成为我国刑事证明标准的一部分。从逻辑学的角度对这一证明标准进行解释,可以发现其对证据充分性的要求分为两种情况。用公式对其逻辑属性进行说明,可以帮助我们更清晰的看到"排除合理怀疑"的内涵。  相似文献   

17.
"排除合理怀疑"标准的引入是我国司法领域一种有益探索。然而由于"排疑"标准存在词语解释困难、标准适用缺乏区分、证明方法在实践中运用困难等原因,亟需从司法判例中寻求经验和解决方法。司法判例与"排除合理怀疑"标准具有同源性、互补性与国际性,运用司法判例辅助"排疑"标准的适用也具有极高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18.
"排除合理怀疑"的理论基础是经验主义.其认识论和方法论认为绝对确定是不可能达到的,只能得出一个盖然性的结论,"排除合理怀疑"是可达到的认识范围内的最高标准.反思我国"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刑事证明标准,存在着忽视司法人员对案件认识的"渐进性"以及对案件事实的主观判断,未能将认识论中的"可能性"范畴纳入研究的视野等问题.  相似文献   

19.
《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对于检察机关非法证据排除权限的规定是适当的。我国审判阶段的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应当被设定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程序。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非法证据承担一定举证责任,以避免被告人任意提起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只承担提供证据责任,提供的证据使法官对证据的合法性产生合理怀疑即可。而控诉方应当对证据的合法性承担说服责任,证明标准要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当控诉方未能证明其证据为合法所得或证明未达到证明标准时,法官应当推定该证据系非法手段所得,并依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将该证据予以排除。从我国刑事诉讼的发展趋势来看,应当赋予被告方就非法证据排除问题独立地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的权利。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全面有效实施,还需要相关制度予以配合。  相似文献   

20.
刑事证明标准的理解及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证明标准是是指刑事诉讼中的证明主体证明案件事实所要达到的程度.英美国家从反面界定了刑事证明标准,即"排除合理怀疑";大陆法国家从正面规定了刑事证明标准"内心确信";我国的证明标准有其自身的特点,但总体上采用的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实".本文就如何理解以上内容以及我国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论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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